“弑母”学生已获释,当地教育部门将安排他到谁都不认识的学校上学。这样真得好吗?

悠悠西北风


谁都不认识他,就代表他无害了吗?这是自欺欺人还是推诿踢皮球呢?

个人认为让弑母男孩去陌生学校上学的做法不妥,有甩锅的嫌疑。用老百姓的话讲,这样做好比“送祟”,这里的祟指鬼祟、不好的容易招致灾祸的东西。

首先,遇到问题要解决问题而不应一味地推脱远离。现在问题的根本不是他应该去哪里上学,而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而且也没有受到相应的惩戒或者心理辅导。老实说,他应该去的是少管所或者工读学校,普通的学校不适合他。

其次,让一个带着不确定因素的12岁弑母男孩重返普通学校,对于不知情者是不公平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好比一颗没有剪掉引线的定时炸弹,只是把他换个地方就不会爆炸了吗?换位思考一下,任何一个父母都不会愿意把自己的孩子置身于未知的危险身边。说难听点儿,如果再出问题该怎么办?谁来担责?

再次,无论从他的语言还是行为来看,都不符合重返校园的条件。因为琐事残忍杀母,而其后冷血异常,并且认为杀的是自己的母亲不是别人,期待回学校上学。就目前来看,在他的心里持刀杀母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让他这么快回学校上学,岂不是侧面回应他这不是什么大事吗?

再退一步讲,哪怕他真的是有心理或着精神上的疾病,也应该把病看好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才能谈回学校上学。如果就这样让他回去上学,对其他学生和家长是不负责任的。

总的来说,个人反对让弑母男孩马上回归普通学校的做法。


夜雨如书


让我想起我一个同事的朋友,他一次喝酒开车,撞树上,同车四人当场死亡,他已经濒死状态,医生都盖了布了,他舅舅是省厅一个厅长(忘了是公安还是交通),也在现场,给医生说,只要人没死,就得救,死也得死在抢救台上,就这么神奇,给救活了,出院后,照常喝酒,照常酒驾,没有一丝的悔改,别人劝他,他就说: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活的就是赚的!两年后,还是那条路,还是酒驾,还是撞树上,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他自己!

他完全看不出来有悔改之意,以此事度之…我知道以假设去怀疑别人是不对,但我觉得还是要有所警戒!


历史系初学者


对于十二岁的弑母学生,因达不到我们相关刑法的年龄规定直接释放的做法,对于我个人来说,是没办法从容接受的。

原因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做到杀人后淡定从容,被人问起无动于衷。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的心理是扭曲的,分裂的,不正常的。如果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被教育,什么措施都没有就这样释放了,很难相信他能从这起事件中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吸取教训。

原因二,释放后,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这也许是当地政府部门考虑到孩子的未来自身发展的考虑。但在送到学校之前,至少要给社会一个交代,让社会人放心,很具体的说是要让在校的学生和家长放心。试问,有几位家长能安然接受这样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在一个班级,在一个学校。

我个人认为,在送孩子去学校之前,至少要让孩子受到一定的惩戒,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让孩子的心理恢复到正常的状态。能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不仇恨社会,没有报复心态。

当孩子有悔恨,痛苦之心,说明这个孩子还有救。如果孩子一点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孩子就不应该如此状态放到社会。




toffeecandy


把弑母男孩放到不认识他的学校,有点像“掩耳盗铃”。

读小学时,学校转来一位在其他学校因为打架被开除的男生,该男生转校至我校后,立刻又成为了班级里的小霸王,老师实在拿他没办法,每次喊家长来,家长都会对老师说“老师,把孩子交给你管了,他不听话,你就揍他!”


那时的家长还是对老师有所尊重的,不像今天这样难为老师,说的也是实话,问题是“老师真的管的了吗?”

就像弑母男孩一样,保护其受教育的权利没错,但是如何在保护他的权利同时,避免其他人受到伤害才是当地教育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

讯问笔录里记载弑母男孩认为自己“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不是什么大事”,然而经过这一星期的经历,他是否已经从新闻或者亲属,或者办案警官的嘴中得知“不是因为杀死母亲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因为他尚未满14周岁……”


那么,如果他内心态度不端正,他周围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成为他情绪的受害者,甚至是不是会有其他孩子效仿,也是难以预测的。

最终该怎么处理,作为旁观者只能建言献策,譬如让他去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找心理医生对其进行矫正。

谁也不愿意悲惨再次发生。


秘语相传


这个图片应该让所有人都看到!还“调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就想问问:谁敢接受?谁敢?去年广西13岁男孩杀害三姐弟的事都忘记了吧?这紧咬着的嘴告诉你们:小爷我不服气啊!不就是杀了自己的妈妈吗?我又没杀别人!出现这种情况不能简单的说换一个地方就可以的。偷钱,撒谎,抽烟,这些都是长辈的溺爱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不能出事了就只怪学校。



孤独和烈酒陪你


不涉及我的利益,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呼吁:他还小,不懂事,大家给他个机会吧!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十几岁的娃娃,犯错误是难免的,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但如果涉及了我的利益,我会坚决反对:一个12岁的孩子,因母亲管得严,结果就把母亲杀了。如果他在学校,见谁不顺眼,谁也不敢担保自己是不是下一个受害者。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谁不担心自己的安全?谁不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如果他去了哪个学校,假设我在哪个学校工作或学习,我知道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所有的同事、学生和家长,坚决反对他来读书。如果反对无效,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辞职、退学或转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拿它来开玩笑。当然,我不是怕死,但正如司马迁说的,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把他杀了要偿命,不值得;我被他杀了更不值得,连个烈士都捞不着,媒体只不过多一个头条新闻:轼母凶手再次杀人,无辜同学(老师)惨遭毒手。像他那种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在监狱里关着,永远别出来。


血染战旗红


应该把他安排到当地教育局长家去,由局长监督其学习。


用户7587693585572


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孩子又杀人的话,谁负责?


江涵秋影24


真的不好,我小时候当地有个学生杀了同学,用石头砸脑袋,脑浆都出来了,被弄去少管所关了几年,出来立马杀了一对老夫妻,就为了抢劫几百块钱,枪决了。现在都还能在网上查到他,宜宾第一宗死刑。

一旦打破这种对生命的敬畏,很可能会蔑视生命。杀人就跟杀鸡一样无所谓。这种残忍手段弑母的人,决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回去。如果法律不允许拘禁,那必须有人时刻监控他的,要有心理医生跟踪观察,一旦觉得不正常就要强制治疗。绝不可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放回去,那就是安全隐患,放到学校伤害的就是学生的权益。


李蒙暴


这样当然不好。毕竟这样安排,对其他不知情的学生和家长不公平。当地起码应该考虑别人的安全信息知情权。

今天的消息称当地已经将涉事男童定点监管,安排老师辅导其功课。这似乎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安排了。出了这档事,涉事男孩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肯定也是不可能的。

今天我还看到一条网友的评论,说到他的母亲因为教育失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他接下来面临的绝对是无比艰难的生活。

在这件事中,我们更关心的是其他群众的关切。试想谁也不会同意和放心自己的孩子和这样的男孩在一起读书,人总要有一些安全感的。所以除了定点监管外,还是少管所最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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