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CEPA貨物貿易協議》在澳門簽署

中新社澳門12月12日電 (記者 龍土有)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委員會12日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舉行第一次會議,標誌著兩地將共同推動經貿交流合作向更高水平發展。會後,內地與澳門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

會議就推動CEPA升級和落實,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澳門中葡平臺建設、加強兩地經貿交流等合作內容交換了意見,並形成了19項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提升兩地經貿合作水平。

會後,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該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內地與澳門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做出的特殊經貿安排,是全面推進內地與澳門互利合作,支持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持。

協議為8000多項稅則產品制定原產地標準,全面提升認定原產地標準的靈活性,促進兩地的貨物流通,更好地滿足業界需求,推動澳門製造業持續發展。

此外,協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便利化措施專章,提出一系列推動貨物貿易便利化的合作措施,藉此提升口岸貨物通關能力和效率,便利大灣區內貨物更加自由流動。

CEPA貨物貿易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截至2018年11月,澳門以零關稅優惠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出口貨值達9.4億澳門元,豁免稅款近6650萬澳門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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