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投诉成都银行

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周女士

电 话18****

地 址成都email0

投诉类别保险金融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成都银行 地 址成都银行

联 系 人行长电 话8665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

2018年11月23号我到下莲池街3号附2号的成都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感觉有误需查询。11月25号我带上所需证件去柜台办理,由于查询单的字迹太小未即阅。回家后发现有一条短信扣款2元,我惊呆了(以前从未查询也未听说过有短信费,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11月29号下午我去银行询问工作人员回复:只要你办了卡每月就会产生2元短信费,"能否取消呢?“我问,不能,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回答。听罢此言,我气愤地离开银行。

从这件事可看出银行此行为属强制消费也违反了消法第二章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反之,强势是银行违法的理由吗?恳求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为弱势的消费者主持公道吧!

消费者:周女士

现有证据 事实

投诉请求尽快处理、给个说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对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函

第0017741期办理情况的回复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周女士通过贵网反映的问题已收讫,成都银行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有关要求,我行短信通业务为实施市场调节价的银行收费项目,自2013年起便对相应收费价格标准在《成都银行服务价格表》中进行了公示,并在2013年和2014年对服务内容进行了暂免收费的优惠措施。为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行自2015年参照同业做法对短信通业务进行收费,相关收费工作均合法合规开展,在实施收费前,我行已于2015年3月和4月向已开通短信通服务的签约手机号码发送收费告知短信,同时在营业网点、官方网站通过收费公告和更新《成都银行服务价格表》公示服务价格。客户如果不愿承担短信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柜台和电子渠道取消该项服务。

经核实,2013年11月7日,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在我行洗面桥支行通过批量开卡的方式为周女士办理了银行卡开立业务,开户资料齐全。2013年11月10日,周女士到我行王家坝支行办理了账户激活,根据交易凭证显示,其当时还办理了短息通签约业务。但因业务办理时间距今时间较长,已无法通过监控视频核实业务办理时的具体情况。后经支行与周女士电话沟通核实,2013年周女士确在我行开通了短信通业务,且当时短信通业务还在免费优惠期。

2018年12月4日,周女士前往我行王家坝支行咨询短信通业务的收费问题时,大堂经理就短信通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向其解释,因沟通表达问题,造成周女士对是否能取消短信通业务一事产生了误解。

接到周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支行负责人立即核实情况,联系客户解释说明了我行短信通业务收费规则及取消短信通业务的具体流程,并就此次给客户造成的困扰表达歉意,得到了客户的谅解与认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行将不断加强员工沟通能力的培训,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贵网站对我行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

四川消费网( www.315sc.org)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四川消费网sc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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