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2007年夏天,通过在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NEC)工作的表妹贾昕烨帮助,我从日本雅虎网站上买到当年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一幅手书卷轴。

两年前的12月8日,我把它捐赠给了南京民间抗战馆的吴先斌先生。这件文物在我的家里保存了近10年,我越来越感到,它的归宿应该在南京,应该在它所承载的沉重历史的发生地,让中国人都能看到,并以此铭记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寿夫手书卷轴“勇跃破南京城”

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寿夫1938年前照片

谷寿夫是日本福冈县人,1882年生。1903年、1912年先后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日本陆军大学。他曾作为军事研究生赴英国留学3年,出任过日本驻印度武官,长期在日本军界任职。1930年任少将,1933年8月晋升陆军中将,出任日本东京湾要塞司令官,后又出任第6师团师团长。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谷寿夫率第6师团作为首批增派侵华部队,从日本熊本出发侵入中国华北。不久转调华中,加入第10军序列从杭州湾登陆包抄我上海守军,而后长驱直入扑向南京。

日本九州人性格暴虐,由九州籍士兵组成的日军第6师团素以战斗作风强悍、军纪败坏名冠全军(这一点,连日后成为侵华日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都在其回忆录中直言不讳,在指挥进攻武汉作战时,任第11军司令官的冈村宁次担心第6师团重蹈南京“暴行罪”影响个人前程,特意让冲在一线的一个联队停下来,选了军纪相对较好的另一联队作为入城前卫部队)。

身为高级将领的九州人谷寿夫也以嗜血而著名,甚至在其所著的《陆战术》讲义中毫不掩饰地宣称:“在战胜之后的追击战时,杀戮、掠夺、强奸为士气旺盛之所寄。”当年中国的首都南京,成了他实践这一战术理论的“试验场”。

据日本防卫厅编撰的《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载,1938年12月12 日12时30分,其指挥下的步兵第47联队第3中队的一部,在与我南京守军第88师激战中,夺取了南京中华门附近的一段城墙,成为攻破南京“首功”部队。13日晨,日军判明中国守军已退却,遂以第6师团、第16师团、第11师团、第13师团、第3师团、第9师团、第18师团、第114师团、国崎支队(属第5师团)各一个联队在城廓或从各城门涌入进行“扫荡”,南京陷入空前灾难。

关于南京大屠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史料的不断发掘,已经逐渐逼近于史实。比如,哪支日军是南京大屠杀罪孽最深重的部队?一般认为,第6师团和第16师团不相上下。第6师团首先破城,在进占南京的12月13日至22日的10天内,在中华门、城西长江畔至下关一线屠杀最为残酷;第16师团自22日后独立担任南京“卫戍”部队,又继续屠杀一个多月,为害时间最久。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及其属下的第30旅团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均留下了较详细记载大屠杀罪行的手记,成为南京大屠杀的重要史证资料。

1938年谷寿夫在其旧著《机密日俄战史》出版后所发表的《军情报告》(昭和13年1月17日)中,就当时的“军事行动”也留下记述:“到处可遇到从南边逃出来的万余敌人,我们予以重创,江岸全为尸体所覆盖。”而且,还有证据表明谷寿夫在破城后曾向部队宣布“解除军纪三天”。

战后,在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中,时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将与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中将,分别以甲级战犯和乙级战犯身份,为南京大屠杀承担罪责,前者在东京巢鸭监狱被处以绞刑,后者被中国政府在南京雨花台枪决。

当时松井石根被定为南京大屠杀首犯,谷寿夫被定为主犯。据史料,在认定此二人罪行时,中国国防部二厅厅长、处理战犯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士澄少将和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少将,与前来担任监审官的美国军官赫伯少校、法官阿尔达克和霍西特经历了一番激烈争辩。秉承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旨意,存心为谷寿夫开脱罪行的3个美国人说,既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已认定当时担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将为甲级战犯,是南京大屠杀首犯,作为师团长一级的谷寿夫的犯罪就摆在次要位置了。历来的法律都有这么一条,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因此不能判谷寿夫死刑,判个有期徒刑三五年即可,我们不能做“复仇主义”者。

美国人这样说,纯粹就是在搞双重标准,不提美英在东南亚各地的军事法庭,就说驻华美军在中国设立的军事法庭的战犯审判中,只要是战时曾下令杀害过一名美军军官或飞行员的日军将领,如第23军司令官兼香港总督田中久一中将、第34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美国法官均一律判处死刑;而下令杀戮数万中国平民的谷寿夫,却只能判个三五年。难道中国人的生命就如此轻贱?!

当时曹士澄少将严肃地指出,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各有各的罪行。南京大屠杀,谷寿夫是具体指挥者,而松井丝毫不加制止,犯有纵容杀人罪。前者为主犯,后者为首犯。并进一步解释说:“首,是第一,如罪魁祸首;主,是负主要责任,如主持和主办。我们认为松井石根应判处死刑,谷寿夫同样应该判处死刑!”后来曹士澄少将将此争论向蒋介石汇报,蒋明示此事不必为美国监审官所干扰,务必将“罪不容诛”的谷寿夫判处死刑。

——实际上,应为南京大屠杀负责的战犯,至少还应包括军一级的“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中将、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中将和师团级的第16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三人。1937年12月5日,朝香宫鸠彦到达前线司令部后,曾发出一连串由他本人盖章签署的命令,上面标有“机密,阅后销毁”字样,命令十分简单:“杀掉全部俘虏。”中岛今朝吾则在12月13日的日记中记载:“由于方针是大体不要俘虏,故决定将其全部解决。”作为全军有组织按计划实施的大规模屠杀,没有方面军司令官和军司令官的同意和支持是绝对不可想象的。

虽然笔者尚未看到中国政府要求引渡此三人来南京接受审判的史料,但是确信当时以梅汝璈、石美瑜为代表的东京、南京两地中国法官们,通过扎实的调查工作确认了其罪证。令人切齿痛恨的是,因为美国为在战后利用日本,确定日本皇族不列入战犯追究罪责,使得作为日本天皇裕仁叔叔的朝香宫鸠彦脱罪,而柳川平助和中岛今朝吾二人因均于1945年病死,逃脱了中国人民的审判。

所幸,松井石根和谷寿夫二人伏法,印证了中国古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尤其是谷寿夫被引渡中国、在其犯罪地南京雨花台处决,让国人稍解心头之恨,让30万遇难同胞的冤魂得以告慰。

物证由来及考证

我所搜藏的这件谷寿夫手书卷轴,高约150厘米,宽50厘米,用带花纹的黄色绫子装裱,尺幅似为中堂。宣纸上书写着“勇跃破南京城”六个繁体汉字行草大字,左下方为落款“寿夫”二字,其下为其本人的“花押”。所谓“花押”,是中国唐朝创造的一种个性化签名方式,一般使用特殊的笔迹及符号,不易模仿,可以代替印章作为书画作品钤记,相当于今天的“防伪标识”。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平安时代中期传入日本后广为流行。我最初在日本雅虎网看到这件物品,首先就是从这个花押断定其真伪的。

那么,我是如何知道谷寿夫的花押呢?说起来,又要引出另一位藏家保存的另一件谷寿夫遗物。有一次我在网上搜索资料,无意间进入一个名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网页,发现网站主人展示出一面从美国购得的谷寿夫题字的太阳旗,不妨转引其说明文字如下:

“本室收藏的这面谷寿夫赠送片山利雄的战旗,相信是我国唯一公开展示战犯谷寿夫遗物中的孤品。丝质的旗面上书写(墨笔)楷行书体,由右至左,由上而下书写,依次为‘尽忠报国’,‘陆军中将谷寿夫 (另再签上花押)’,‘为片山利雄君’,除花押外共17字。片山利雄应是请求谷寿夫在旗面上题字的人……这面旗原收藏在一位美国战争文物古董收藏家手上,半个世纪以来他却不知道它出自谁人手笔,只把它当作普通日本二战军旗看待。本室成员却知道这面日本战旗,绝非平常看到的日寇出征旗帜,心知它的历史意义和重要性,因此并不敢如实相告,并决心把它带回中国……”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寿夫签字太阳旗

一看到这面题字太阳旗,我就断定为真。这种日本签字太阳旗,当年侵华日军官兵人人拥有,谓之“日之丸寄愿书”。我自己也收藏有一面这样的太阳旗,并对其进行过深入研究,在济南画报社的《老照片》丛书42辑曾撰文《太阳旗与千人针》进行介绍。虽然谷寿夫的书体笔迹我以往不曾见过,但其书写内容的内在逻辑没有什么问题。因此,我就把这些资料存档了。

——补充一句,后来我参观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时,发现这位收藏者已经把这面旗子捐赠给该馆了。大家下次去参观时可以注意一下。

继续说我的事。2007年夏天,我在日本雅虎网站浏览所出售的日本二战时期的旧物时,突然看到了这件谷寿夫的手书“勇跃破南京城”的卷轴,经过与此前收集的签字太阳旗图片做笔迹比对,确认两件物品中共有的“寿夫”二字写法神似,花押则完全一致。因此当即决定请在东京的表妹帮忙买下(我当时没有注册支付方式),不久由回国出差的妹夫带给了我。

拿到实物后,那种历经70载岁月的旧物感,如,渐渐洇开变淡的墨色,装裱丝织品细微的被虫蛀食的痕迹,脱裂的画轴等,都表明这是收藏界行话所说的那种一看即可断真的“开门货”。通过对落款仔细比较,我发现“寿”字结构笔法完全相同,“夫”字虽一为草书一为行书,但神韵相同。

在仔细打量中,我发现在画轴的一端,还贴着一个小标签,以圆珠笔写有“寺内元帅”四个字,我马上意识到此卷轴的赠予对象,应是曾任日本陆军大臣、华北方面军司令、南方军司令官的寺内寿一大将,其人1943年曾被晋封元帅称号(旧日军军制中用于表彰功勋卓著的大将的非正式军衔,二战期间仅晋封6人)。由此也可以解释,因为此手书卷轴赠予对象寺内寿一地位高,因此落款为不加姓氏的“寿夫”二字;而签字太阳旗主人地位低,因此以全衔和全名“谷寿夫”三字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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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轴上的“寺内元帅”标签

从事收藏日久,就会发现每一件藏品所蕴含的信息叠加在一起,能清晰地指向一段叙事,让人仿佛听到藏品开口在说话。这件谷寿夫“勇跃破南京城”手书,就告诉我这样的故事:

攻占南京后,作为破城“首功”、素有日本“陆军第一”的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曾被日本媒体奉为“英雄”(据1940年2月11日日本大阪《朝日新闻》的报道,谷寿夫被日本天皇亲授金鵄军功奖章,并加授大勋位菊花大绶章;而其他攻占南京的日军将领,如中岛今朝吾、草场辰巳、牛岛满等,均加授的是低一档次的旭日一等或瑞宝一等勋章,由此也可见其在南京大屠杀中“功绩”之突出)。

但当在南京安全区的拉贝等西方人士在各国媒体揭露日军暴行和南京大屠杀真相后,在国际上引起了对日本的强烈谴责。迫于巨大舆论压力,日本高层不得不将声名狼藉的谷寿夫召回国内转为预备役。

但是,在转为预备役“避风头”的日子,他身上的“英雄”光环依然不减,在日本国内少不了到处作报告、题词之类的事,这件手书应该就是此期间写给寺内寿一这个与自己声气相投的战争狂人的。而其内容“勇跃破南京城”,由这位“陷敌帝都”的“第一功臣”来炫耀,是最恰当不过了,别的将领这么写可能还差点“底气”。

日本战败后,作为南方军司令官的寺内寿一在越南西贡向英军蒙巴顿元帅投降,被囚禁于马来西亚柔佛州后病死。他家里这件容易招惹麻烦的物什自然流落社会,在数十年后被人在网上摆摊出售,无意间竟落在深知此物背景的中国收藏者我的手中。

我很想对那位收藏到谷寿夫签字太阳旗的不知名同道说,有了这幅谷寿夫手书卷轴,国内关于这个南京大屠杀主犯的罪证,就不再是孤品了。

谷寿夫伏法的细节

先说一下谷寿夫怎么被捕的。自1938年被转为预备役后,谷寿夫一直留在日本国内,未获起用。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前,准备实施“本土作战”的背景下,于8月12日又被转为现役,任命为第59军司令官兼中部军管区司令官。还未来得及赴任,就传来了日本投降的消息。1946年2月2日,他在家乡的小镇上被美军宪兵抓获,同年8月被列为乙级战犯嫌疑人引渡到中国受审。

1947年2月6日,谷寿夫在中国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接受第一次审讯,两个多月后在雨花台被处决。当时的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充分的报道,可以检索到很多相关内容。在这些记述中,让人最为关注的是这位“亚述魔王”(西方媒体语)的内心世界。据载,离开日本登机的一刻,他居然哭出声来,向妻子高喊:“清子,清子,来世见,来世见!”全然没有通常武士道“皇军”将官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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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谷寿夫时的一组镜头

鲜为人知的是,在刚刚引渡中国羁押在上海警察局小南门看守所期间,谷寿夫还上演了一出颇为惊险传奇的劫狱事件。他的旧部河野满少佐、冈田次郎上尉和韩裔女特务李长美收买了副所长毕尚清,给谷寿夫服了一种丸药,使他发烧、心跳加剧,似乎得了重病,故被送到上海一家教会医院救治,不久谷寿夫竟然很配合地装“死了”,被送往医院的太平间。当日深夜,几个黑影扛着一具尸体摸进了医院太平间,企图偷换谷寿夫。却发现停放谷寿夫的19号尸床无人,原来国防部军法司特勤组的军官再验谷寿夫“尸体”时,发现他是诈死,知道这是有计划的阴谋,当即将其押往南京,关进了陆军特种监狱。不死心的河野满等人又赶到南京绑架了特勤组成员邢某,抢走监狱证件。在李长美预备活埋邢某时,被邢某挣脱绳索,打死李长美,并电话报告监狱,有戒备的狱警擒住了欲劫狱的河野满,击毙冈田次郎。河野满后来在狱中咬碎牙中毒药身亡。谷寿夫想逃跑的打算泡汤了。

在台湾收藏家秦风搜集的两幅历史照片中,记录了谷寿夫进入南京陆军特种监狱的情景。经此劫狱闹剧后彻底死心的谷寿夫,不仅自己提着热水瓶入住南京监狱,在走进监狱的时候,他居然向所长文瑞华露出谄媚的笑容。秦风评价说,这一瞬间的丑态,反映出这个曾经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屠夫,内心对于中国人民的审判其实充满恐惧。当接到起诉书的副本后,谷寿夫看到法庭指控的罪证详实,感到罪责难逃,于是连夜给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写了一封要求“宽延公审”的“恳请书”,但其要求被拒绝了。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正,审判如期举行。站在审判席上的谷寿夫百般狡辩,将自己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在此前的罪证调查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12个区公所遍贴公告,号召人民揭发、搜集大屠杀罪证,仅在第6师团主要犯罪地的雨花路第11区公所一处就收集到烧、杀、淫、掠的罪行459起。当时正下着大雪,但人们冒着严寒扶老携幼,夫哭妻或妻哭夫,子哭父或父哭子,以及父母共哭其子女,前往控诉谷寿夫罪行的人数,竟达一千人之多!

一般人可能认为,因为法庭指控为南京大屠杀负责的日军将领只有谷寿夫一人,因此法庭把全部南京大屠杀的罪行都算到他一个人头上了,其实不然。当时庭长石美瑜率法庭检调人员与法医开展现场调查,主要是在雨花台、中华门、南京城西侧江岸一带,这些地方正是第6师团的主要犯罪地。

据日本官方战史记载,1938年12月12日,第6师团的第45联队、第23联队从南京城西侧“扫荡”长江江畔地区,至13日傍晚杀至下关,与从城北包抄过来的第16师团第30旅团会合——期间所屠杀者正是谷寿夫记述中的“江岸全为尸体所覆盖”的万余人;第47联队、第13联队则抽调兵力从中华门进入城内屠杀。据南京慈善机构“崇善堂”的埋尸统计表,在1938年4月9日至18日,该堂掩埋队第一队,就在“中华门外兵工厂、雨花台至花神庙”,收埋男尸25752具、女尸567具、童尸293具,计26612具。这个记录仅是其中的一笔。石美瑜率众在上述地区的“万人坑”中搜集到大量被砍杀的头骨实证。

在取得谷寿夫详实罪证的基础上,检察官、审判官等又走遍了南京市的大街小巷及附近乡村,进行了20多次法庭调查,询问中外证人一千余名,搜集到大量日军自摄的影片、照片、各种日记、中外人员的目睹记录书籍等罪证资料。在宣判书中指出,从1937年12月13日到同月21日,谷寿夫指挥的第6师团与“会攻”的日军其他部队,残杀全城军民共30余万人。在这些如山铁证面前,谷寿夫只得俯首认罪。

也许是预感到了末日将至,行刑前不久,谷寿夫借来剪刀,剪下自己十个指头的指甲和三束头发,装在用白手帕做成的小袋子里,留给家人,并写下绝命诗:“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1947年4月26日上午9点半,谷寿夫最后一次受审。检察官交给他3封家书,给予纸笔,让其复信。谷寿夫回完信后,写下了给妻子的最后遗言:“身葬异域,魂返清乡。”这时,据当年《中央日报》记者容又铭回忆:“拘留所副所长递给谷犯香烟一支,他点头道谢,尽管故作从容,但面色死灰,双手颤抖,内心的空虚惊慌,已经暴露无遗。”

4月26日11时整,谷寿夫被宪兵押至雨花台刑场。当时中国记者拍摄了很多照片记载了谷寿夫被行刑的过程,其中一幅为谷寿夫被中国国防部警卫第一团两位宪兵押解在刑车上的情景。其中左边的一位宪兵名叫张涛,已经去世,生前生活在广东惠州。他于2005年9月抗战胜利60周年之际向《广州日报》记者追忆处决谷寿夫的情景时说:枪毙谷寿夫的消息一传开,南京老百姓一片欢腾,有九万多民众来到刑场,雨花台一带人山人海。65岁的谷寿夫身着军便装、戴礼帽,下车后两腿发软,已经无法站立,只得由张涛和另一名宪兵架着,情形极为狼狈。

很遗憾的是,张涛未提及与他一起押解谷寿夫、站在右侧的那位宪兵的名字。据一些历史爱好者研究,这位士兵极有可能是当时中国国防部特意选定的一位特殊人物。1937年8月,著名的美国战地记者罗伯特·卡帕采访中国抗战,在淞沪战线拍摄了一位头戴德式M35钢盔的中央军小战士的形象,后来登上了1938年5月16日出版的美国《生活》杂志封面,成为中国人民英勇抗战决不屈服的象征,在国际上产生巨大影响。而押解谷寿夫的这位士兵,无论是相貌气质,均与那位小战士极其相像,只是经历了9年抗战岁月历练更显成熟。笔者经过照片比对,也觉得非常惊讶;倘若真的如此,那真是一件极具象征意义的历史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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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周刊封面小战士(右)与神秘宪兵形象比对

此外,据近年的媒体披露,当时在现场目击行刑过程的还有一位14岁的南京少年窦昌熹。2005年他接受作家方军采访时回忆说:谷寿夫下车后,一个南京市民冲上前去,一把将谷寿夫的帽子打掉,大声喊:“你也有今天!”这个人马上被宪兵拉开。谷寿夫的帽子滚落到窦昌熹的眼前,被窦昌熹一脚踢开了。

当年的国防部警卫第一团宪兵张涛说,谷寿夫行刑时没有被捆绑,也没有插行刑牌。行刑枪手为宪兵班长洪二根,洪班长手执驳壳枪,在谷寿夫背后约一米距离举起,对准其后脑勺砰的开了一枪,子弹从头顶斜入,由口中飞出,打飞了谷寿夫两颗门牙。谷寿夫当场毙命。张涛和同伴将已毙命的谷寿夫仰面朝天放在地上。这时漫山遍野围观的人高声欢呼,掌声雷动。昔日的宪兵张涛说:“这样枪毙谷寿夫,感觉还是对他太优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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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行刑镜头回放,右下为谷寿夫死尸

昔日14岁的南京少年窦昌熹说:“我现在都能找到当时埋谷寿夫的准确位置,前后绝对不差两米。谷寿夫的尸体当时由几个人拿杠子抬着,脖子上有根绳子,腰上有根绳子捆了,小腿上有根绳子捆了,上面一根杠子,就像抬猪一样……埋谷寿夫的那个坑最多有一尺多深,就这么草草埋了。后来,千千万万的人从那片土地上走过去。千千万万活着的人都有亲属在南京大屠杀中惨遭杀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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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军报记者(ID:jfjbd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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