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5名黨員幹部因不正確履職、弄虛作假受到處分

日前,攸縣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5名黨員幹部受到處分。

1、菜花坪鎮政府民政辦主任單新文、芷陂村村主任周水珍違紀案

2012年至2015年,周水珍任菜花坪鎮芷陂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弄虛作假,為村民單某重複申報農村危房改造補助,並拖欠單某農村危房改造補助1.2萬元。單新文在菜花坪鎮政府民政辦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單某申請農村危房改造和驗收過程中把關不嚴,造成單某重複享受危房改造補助款。2018年6月29日,周水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單新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萬元違紀資金被追繳。

2、聯星街道高岸村原支委委員譚慶平、村主任楊渠生、和平組黨員何新如違紀案

2015年至2016年,譚慶平任聯星街道高岸村支委委員期間,在該村申報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舅舅何新如申報危房改造項目。楊渠生任高岸村秘書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為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補助申報條件的對象弄虛作假,對何新如違規獲取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問題負有直接責任。何新如違規申報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享受項目補助資金7000元。2018年10月25日,譚慶平、楊渠生、何新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7000元違紀資金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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