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怀抱1岁婴儿坐汽车,孩子被收费,售票员称“有头有脚就收钱”,对此你怎么看?

年方二吧


这位售票员,你莫不是同拦路抢劫的一样蛮不讲理:此山为我开,此树为我栽,此车为我开!想钱想疯了?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一个怀抱婴儿乘车的女人,竟然被售票员要求买孩子的车票,尽管孩子躺在妈妈的怀里,然后由妈妈抱着坐在一个位置上,竟然还被售票员提出这样无理且过分的要求,真的是可笑至极!

不管是公交车或是别的客车,车座上都设的有“老弱病残孕”专座,甚至有的公交车发现有抱孩子的上车时,还主动提醒帮忙让座,这都是帮扶照顾她们的表现!

这个女售票员简直是石头心,同是女人,哪个没有生娃养娃带娃外出,如果都像你这样咄咄逼人的话,简直是没有素质到家了!


如意岛会理财


河北少妇娇,怀中婴儿抱,打算回娘家,路边搭公交。

上了车一辆,少妇两元掏,递给售票员:我买一个票。

售票员好吊,坐着腿儿翘:你是两个人,还要两元交。

少妇忙辨道:这还是毛毛,怎么要买票,真是瞎胡闹。


售票员语塞,急忙又辨狡:我是接座收,有何不周到。

乘客哄堂笑,少妇更气恼:娃又不占座,自然娘会抱。

售票员技穷,无理就发飙:我是按人头,只要有头脚,就得要打票,你想怎么搞。

少妇懒得吵,无奈把钱交,乘客没奈何,只好把头摇。

有人拍了照,发到网上瞧。当地交通局,查实就开刀:车停人下岗,当面把歉道,营运证也扣,全县广通告。



这个售票员,要钱脸不要,嘴巴一张皮,随口乱定调,以为慈禧当,天下一手操,违背常规行,真是有蛮宝。点赞交通局,处理做得好。对待咯号人,就是莫轻饶。否则给点水,它就浪滔滔,只有严惩处,看它咋无聊。


平淡人生一帆顺


据了解,事件发生于12月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万悦广场发往陈家铺的客运车上,一名被家长抱在怀里的1岁婴儿被要求买车票。

孩子家长:这么大的孩子还要钱吗?

售票员:是呢,我们这儿是按座收钱的。

孩子家长:按座收钱啊,那他(孩子)也没占座啊?

售票员:只要他有头有脚就收费”。

视频中,售票员全程在前面座位上翘着脚玩手机,显得十分从容得意,而除了以上对话外,还隐约能听到周围乘客的笑声。

说实话,听完这段对话,河青君也笑了!因为是真的可笑!

众所周知,1.2米以下儿童乘客车应当免票,这并非只是一个常识,而是有法可循:

2009年9月,国家颁布最新《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规定1.2米以下的儿童乘坐客运车辆免票,1.5米以下购半价票。对此,全国各客运公司应当积极遵守,全力执行。然而在视频中,作为客车售票员,却完全罔顾法规,对1岁婴儿强行收费,视法规于无物。

而从第一次女子问孩子为何收费,售票员称“按座收钱”,当被质疑孩子并未占座为何收费时,售票员又改口称“有头有脚就收钱”!可见在售票员看来,无论为何收费都完全由自己决定,乘客无需置疑,俨然一副

“我说了算”的架势。令人瞠目:到底谁给的她自信?

好在事件经过曝光后,当地怀来县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处置,并进行了通报:

从事件爆出,到紧急处置,可以说相关部门行动十分及时,并且调查全面深入,值得肯定。而对于设施车辆和驾驶员、售票员的处理也不可谓不严格。为此河青君诚心给当地交通运输局点个赞!

希望通过此次事件,真能严查此类乱收费问题,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保证乘客的合法权益!


河北青年报


售票员想钱想疯了吧

就算不坐车的都知道身高不满一米二是不用购买车票的,尤其是新闻中间这个怀抱的婴儿,根本不可能占任何位置,要求购买车票,有点太蛮不讲理了。

本来母亲、单独带着婴儿坐车都有诸多不便,出于人道主义、传统美德,售票员应该多给予关怀、和帮助,不帮助也就算了还强制要求孩子买票,那只是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宝宝,母亲气不过争论几句,售票员竟然说有头有脚就要收钱。

简直是想钱想疯了,最终母亲拗不过把孩子的那份钱给掏,值得欣慰的是,因为这件事引发网友热议,当地交通局立刻做出指示,人现在已经离职,并要求当面道歉。

这个处理结果我还是很满意的,快、准、狠,这种人再留在工作岗位上还不知道要“抢劫”多少孩童的钱。

对于交通局的处理结果,你们是否满意呢?


保险岛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在正常情况下,作为客车售票员,是十分清楚什么人坐车要交钱,什么人坐车无需交钱,但售票员为什么说凡有头有脚都要交钱呢?这是私人贪欲彭涨,利欲昏心所致,一般乘客按人头买票交钱,钱账与人数是相互的,但身高不到1.2米的小孩不用买票交钱,不在人数统计内,也就是说,这部分小孩买票交钱也无需统计上交,而是直接入售票员的私人腰包,所以为了贪欲售票员才说了不是人的话,干了不是人的事。又如客车中途上客也是售票员私捞赚钱的机会,如中途上客至某地规定是10元,售票员却要收12元,其中两元落自己腰包。这两种现象都有勒索的兼凝。要堵绝这种不法现象,必须加强管理加大处罚的力度,发现即重罚开除。


时事关心88


公交公司和售票员,还要脸不?这是典型的要钱不要脸啊!

我觉得,一个小小的售票员,应该还没这么大的胆子,连1岁的婴儿也得收费。这个,应该是公交公司的规定,估计是公交公司想钱想疯了,所以才规定"有头有脚就收钱“吧!这样的事儿,太奇葩了,真的让人很无语。

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是售票员想钱想疯了,说”有头有脚就收钱“那岂不是以后我们就不能带有头有脚的东西了?鸭子、鸡鸭鹅是不是上车也都得收费呢?

好像交通部门,有个规定是这么说的:”1.2米身高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坐车,(乘客只限带一名儿童)。既然有这么一个规定,售票员和公交公司还敢如此明目张胆的乱收费,连一岁的婴儿都不放过,行为无耻到令人发指!

我也是一个做妈妈的,我家两个孩子很小我就带着到处走。除了飞机,婴儿需要90元的费用,其他的,好像从来就没要过钱。

在去年的时候,我带着我家老大(当时孩子四岁,一米出头)打黑车,我上车之前明确的问价钱,黑车司机说孩子也得要收费,说按照两个人来收费。

我果断拒绝乘坐。后来黑车司机后悔了,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乘客,就又过来喊我,说孩子免费,让我坐车。我直接一句话回他:“不坐了,我穷人,还是老老实实的等正规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吧!”

新闻中的这位妈妈,也是脾气好,不想与售票员争论。如果遇到厉害点的人,肯定直接拿话怂了她,不管她如何说,就坚持自己的原则,我抱着的是一岁的婴儿,原本就不应该买票的,凭什么让我们买票啊。再说了,即使孩子再大点,超过1米2了,也只是学生票,半价呢。

我觉得,这件事,就应该曝光,相关部门,应该得狠狠查一下乱收费,漫天要价的行为了。这事,不仅要查售票员,更得查这家公交公司,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以及给予最重的经济惩罚。对于这位好脾气的妈妈,公交公司和售票员,也理应当面道歉,返回婴儿的票价,并且给予精神赔偿费。严惩,才能达到遏制乱收费行为;严惩,才能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幸福鱼儿


看完张家口怀来县处理意见,觉的处理的比较急时公证,对车主和售票员是应该教育和普法了。乘客的权利和儿童的权利是不能侵犯的,不能为了多卖一个坐位收钱而违反规定,不遵守行规,不遵守法律。剥夺国家给予乘客的权利儿童的权利。

作者看完文章发了评论,主要从法规上,各方权利上评论,阅读量很多(看图片),评论也很多:大体集中二派,一派是乘客儿童权利不容侵犯,查处的好。占绝大多数。

另一派是养车的车主怕警察查超载,是按“人头”计算的。又少卖一个坐位钱。所以不论大小人收费合理。

其实我国各省市交通部门早有规定条例,文件通知,和客运守则规章,均制定了各省市严格规定,同时从旧规中按年龄到按身高,均做了规定:大体统一在1.2一1.1米以下身高免费,并且只带一个孩子,公路客车按拉运总客人数的10%以内带小孩。也保护车主权利。

如50人座客车可留5名儿童以内,并且可以有坐位或不需要坐位。

这个是各省市根据2009年交通部和发改委文件规定制定。《汽车运价规则》及《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二十五条内容)。

各省市近几年又制定了不同补充规定。但不论怎么改也没改变:1.2米身高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坐车,(乘客只限带一名儿童,)。

由于时间变化,公路运输变化,现在与十年前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客车超载(员)问题提到了日程,过去一台大客车超载几人没多大问题,也就没有矛盾问题,由于近几年几起因超载客车重大事故,目前交警和交通运管是严查超员的,罚款记分很严格,所以客运单位特别是个人承包,挂靠的车主:客车乘坐人员是按“人头”算,不论大人小孩包括怀抱幼儿,超一个不行,这样客车就大小人全收费,全国各地很多地方出现了这种现象,车主钻空收费,乘客和儿童权利无法保障。违被了双方权利和义务。

出现了怕超员怕罚款矛盾。

其实这是二码事:儿童不收费是国家给儿童的权利,世界各国汽车火车轮船均一样。(特殊的飞机不一样且各国没有免费的)。

保护几童权利代表一个国家的未来,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只顾挣钱的车主不是好车主,且违反法规。

由于各省市对公路客运车辆管理比较严格,除营运外,还有公益性,特别是各省市还给予客运车辆每年燃油补贴,(叫法不同)各省补助不同有多有少,过路过桥费也优惠等等政策,比货运车辆待遇要强多了。

但客车的特殊性,要求也严格,车辆年检更严格。生命安全更重要。

不论如何,乘客的权利不能侵犯,儿童的权利更不能侵犯,这也是客运车辆的义务和公益。

谁也有过儿童期,同时也会有下代,关爱下代,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全国各地这种乱收费很多,为了保护乘客权利儿童权利,可举报各县市运输管理处,维护公民权益。



汽车评论员宋贝尔


当然,现在生活不易,挣点生活费更是艰苦,但无论如何不易,艰难,都应该把我们的一切行为严格地控制在法律法规,和行为道德所允许的范围以内,如果越界了,一是法所不允,二是天理难容,再是违背职业道德,像这个女收费员,落得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划算吗?

我也在汽车上遇到过一次,行程55公里,票价11元(2年前的事),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带孙女中途搭车去县城,这个女孩大约2岁左右,上车后售票员开始收费,老人拿了一张50元的钱给售票员,这个售票员补给老人28元,老人数钱后跟售票员说,应该找39元,售票员说小孩也要收费,要收全票,这是站里规定的,不信你去问。

这里,我呼吁,客运部门应该好好管管不讲职业道德的客运驾驶人员。


杨哥的


看来今后孕妇上车也要买两个人的票了,太伟大了,我的国!


敖包相回


这售票是交警的妻子,他老官交警说的只要有头,有手,有脚,有生命就是按头算,超一只手,一只头,也是超载,扣分罚款没商量,这剩车不也是一样,他交警老官说的,她他是按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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