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過多久算公司違法?

知識發佈會


領導讓我通宵加班,我該怎麼辦?資深老員工告訴你,關於“加班”你必須知道的規定。

最近公司業務又接了一個大單,客戶催的很急。為了這筆業務,我們已經連續兩個周晚上加班到22:00了,感覺身體都有點吃不消。想去找領導提出來,又不好意思說。一是在單位待的時間挺長了,理解單位的難處。二是領導也一直在車間裡陪著加班。

再三思量以後,決定還是去找領導吐槽一番......


要去找領導談,首先要了解作為勞動者應該在付出勞動的同時,應該享有哪些勞動權利?面對如此“加班”,國家給我們提供了哪些被加班的保障呢?

《勞動法》第四章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主要總結如下:

  • 【國家工時制度】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總計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 【工作時間延長限制(關於加班限制)】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 【禁止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雖然以上條文中對勞動時間的延長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然而《勞動法》中又講到以下特殊情況,是被允許的。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條文總結來看:

除非發生威脅到人民和公眾利益的緊急情況時,可以忽略關於加班時間的法律要求。對於大部分企業(因為其不會發生威脅人民和公眾利益的情況)來講,員工被加班的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然而,就國內工作狀況來看,加班是頻頻的發生在各行各業的。在某些領導看來,你當天工作沒有完成就該加班。領導都能24小時撲在工作上,職工就不行?如果你能接受就繼續幹下去,不能接受就離開。作為可憐的職工,也只能默默承受這種壓力,畢竟這是國內大環境,到哪兒都一樣。


最終,我鼓起勇氣,去找我們領導談了最近連續加班的工作狀況,領導也表示理解。

當天做出瞭如下安排:“實行加班輪休制,加班實行4+1模式,四天加班後可以換來一天的不加班,循環往復,直至項目結束”。我該慶幸嗎?


七星好評


根據我的經驗給你的回答如下:

第一,勞動法規定,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算,員工每天工作5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超過這個數,按照加班計算,而嚴格上每天加班不能超過3個小時,每月加班不能超過48小時。

第二,加班均要給員工計算加班費和其他補貼,加班費要超過平時的工資率。假如是節假日加班,要給員工雙倍的工資。

第三,像每天工作12個小時的情況,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中關於最長工作時間的規定。並且,每週必須至少讓勞動者有24小時整個的休息時間。

現在很多公司加班成癮,熬的不是工作,趕的不是績效,得到的不是錢,失去的卻是員工的健康。

我是陸陸,有任何與職場有關的問題,歡迎向我諮詢。


陸陸娛樂說


月共36小時,超過違法


鈺鈴20180710


那中鐵中建沒有不違法的


古月64641194


那我們公司不是一直在違法中🌚

我們每天工作10個小時沒有加班費


希瞳OKKA


正常情況下,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加班不超過每日1小時,最長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狡兔到底有幾窟


只要是加班,我認為就是違法


視覺悅人生


算了吧。真按法律辦,你每個月工資就一點點。


為了一口飯



我是保險人


你可以去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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