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東海法石寶蓋安置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敲定

泉州東海寶蓋安置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敲定

新建住宅安置房評估基準價8142元/㎡

東南網12月12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錫思)備受關注的泉州市區東海法石寶蓋安置區,房屋徵收和補償方案定了。

海都記者瞭解到,豐澤區政府12月6日發佈《豐澤區東海法石寶蓋安置區項目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明確寶蓋安置區徵收範圍內新建住宅安置房評估基準價格為8142元/㎡。按本方案確定的基準價格進行補償的,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選擇在徵收範圍內新建安置房進行產權調換的,新建安置房優惠後的結算價格為5680元/㎡。

方案同時明確,簽約期限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騰空搬遷期限為簽約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東海街道辦事處辦理。

海都記者注意到,方案提出的被徵收各類住宅貨幣徵收補償單價,框架總一層的補償單價為8520元/㎡,總二層、總三層、總四層、總五層及以上的補償單價為7100元/㎡、5680元/㎡、5112元/㎡、4828元/㎡;總一層的磚混結構、石混結構的補償單價突破8000元/㎡,磚木、石木、石、土木等結構的總一層補償單價為7924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住宅貨幣徵收補償的單價,不包含裝修裝飾價值;不包含按期搬遷獎勵、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及購房補助;兩證齊全已登記住宅房屋及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或基建審批手續,且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住宅房屋,可以享受到這一補償單價。

由於寶蓋安置區項目範圍內企業較多,相關補償標準也較受關注。其中,企業用地的補償,主要分為3種:經批准並辦理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徵收用地面積給予43.68萬元/畝補償,並註銷被徵收面積;經批准並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徵收用地面積給予31萬元/畝補償,並註銷被徵收面積;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22萬元/畝給予補償;只持有向社區徵用土地手續的,分情況進行補償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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