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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名为梦派科技的公司在微博上火了
该公司发布了一则声援华为,抵制苹果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这份“爱国通告”在网上流传后,也被得到该公司客服人员的证实。
公司创始人刘丹原为康佳集团前任CEO,创业之后仍然保留着对国有品牌的情怀,更是对任正非、董明珠等人的钦佩感,他自己也一直在使用国产系列电子产品,所以发出这个公告也是为了支持国货,更希望全体员工都能够响应贯彻。
公告中很明显的一条奖惩内容是购买华为手机将会有奖励15%的补贴,但若是购买苹果手机那么将会受到处罚,罚款金额与购买苹果产品同等,也就是说购买一款苹果产品员工将会被罚近万元。
针对这件事,员工购买苹果手机就要遭受到近万元的责罚是不是有点过于荒谬了?
前段时间华为CFO孟晚舟事件在国内掀起了不小的风波,不少国民也是爱国情绪高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关于使用什么样的手机必定是员工自己本身的自由,也是员工的个人隐私,作为老板及其管理层不应该将自身情绪带到公司的管理当中,反而会让员工更加的难以服从公司的管理。
对于这样的一些情况,微博上网友们讨论得如火如荼,观点也是褒贬不一,有人觉得这是对国货的一种支持;也有网友认如果完全拒绝国外的产品,那么中国可能就只剩下“制造”两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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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016年杭州一家企业发出一则爱国通知:凡是购买苹果7的员工,作开除处理,因此事被开除的员工将终身不得录用……
这样的条例看着是爱国,实则是管理层人员愚昧至极,不管是倡导购买华为手机还是禁止购买苹果手机,这些都应该是员工的自由所在,公司或者管理层人员不应该将明文规定,将此列入为奖惩制度。
- 根据中国劳动法合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也就是说,在何种情形下开除员工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员工集体通过,不能仅由几个公司领导直接拍板决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03
爱国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值得倡导,购买华为的用户也有在岗位上浑浑噩噩的企业蛀虫,购买苹果的用户也有恪尽职守、发挥自己价值的企业奉献者。若是领导的管理受自己情绪所支配、没有任何的理性思考,那么试问这样的企业如何受到员工的拥戴呢?
用人单位可以管理员工,也可以为鼓励员工做业绩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但是,在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恪守法律规定,遵守人性的底线,不能把手伸得太长,肆意干涉员工的私人生活,无视员工的健康和自尊。
否则,不但会影响单位的长期发展,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都看到这里了,那就给大家发个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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