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放400名死囚回家探亲,秋后问斩,第二年结果如何?

g_Bye、


关于唐太宗纵囚这件事情,一般有以下几个观点:

一、唐太宗仁慈怜悯;

二、这是演戏;

三、唐太宗沽名钓誉。



然而,如果认真探究历史的真相,往往与我们所看到的表面完全不同。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家一齐通过古籍的记载来寻索和研究。

看看关于唐太宗纵囚这件事情的历史记载:


《旧唐书》中也有内容相同的记录,那么,可以肯定,唐太宗纵囚确有其事。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第二年再自觉自愿地前来伏法。居然没有一个人逃走。

君王是多么的仁慈怜悯,而民众又是多么信守诺言!

但是,事情真是这个样子的吗?

也不完全是。

大家把史书往前翻翻,看看这段记载: 《资治通鉴》与《旧唐书》的资料数据都相同,所以这些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细心看就发现个问题,贞观四年的死刑犯是29人。

那么,到了贞观六年,大唐的死刑犯增加到了390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死刑犯数量增长了十几倍呢?

查遍史书,也找不到关于这段时间内大唐的社会风气变坏的记录。

而在贞观五年,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张蕴古案”:

“张蕴古案”在唐朝乃至中国司法史上都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案例,经常被一些历史学者和法律研究学者拿来引用。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河内有个人名叫李好德,这家伙嘴上没有把门的,他经常发表一些反帝反封建的言论(当时这属于“大逆”),被人举报到了朝廷。

当时,大唐最高法院的审判长是张蕴古,他就负责这个案件。

张蕴古对唐太宗说: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名叫李好德的实伙其实是一个很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经常胡说八道,按照大唐的法律,精神病胡说八道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唐太宗相信了张蕴古,下旨释放了李好德。毕竟,在任何一个朝代,精神病人的言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但不久之后,唐朝的纪委经调查后举报,说法院审判长张蕴古的籍贯是相州,而那个所谓的精神病人李好德的哥哥曾经担任过相州刺史,写张蕴古交情很深。张蕴古徇私枉法,欺瞒圣上。有人看到,他还与那个所谓的精神病人一起耍麻将。

唐太宗闻奏十分愤怒:“张蕴古真可恶,我抓住了囚犯,他居然与囚犯打麻将,还纵放罪人,必须严惩!”

于是,唐太宗就下令杀了张蕴古。

杀掉张蕴古以后,唐太宗又开始后悔了,觉得自己有些太冲动了。为了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再次犯下类似的错误,唐太宗提出了加强死刑复核制度。

唐太宗还对死刑复核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条例化:



人命关天,必须要谨慎谨慎又谨慎,反复审核:

通过这样的措施,据史料称之为“全活甚众”。

但是司法部门报上来的死刑犯却大量增加,从贞观四年的29人剧增至390人。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如此:


就是说,张蕴古纵囚获罪被杀,同行的法官们害怕了,宁可错杀,也绝不肯放过,免得连累到自身。所以各级法院严刑峻法,上报的死刑案就大量增加。

唐太宗本来想搞的是“仁政”,杀了张蕴古,吓怕了法官们,严刑峻法,被死刑犯大增。完全违背了李世民“仁政”的执政理念。

那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杀掉死囚吗?当然不能这么干。

于是,就有了贞观六年的特殊政策,对这些死刑犯“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

当然,实际上各方都是有默契的。通过上下沟通,大家都心照不宣。到了第二年,390个死刑犯全都返回来伏法:


所以说,关于此事,唐太宗仁慈的成分的确实有,他沽名钓誉的成分也有。囚犯们守信的成分有, 君王、官员、犯人和民众大家心照不宣,密切配合,分角演戏,共同创造了司法史上的一个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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