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凶手辩护,凶手被无罪释放,这个律师算不算是犯罪?你怎么看?

k怪叔叔_k


这个问题在日剧legal high里面已经有了非常完美的回答:我们不是神仙,我们只是小小的律师,我们不可能知道所谓的真相和正义,我们能做的就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全力而战。

“大家明知他杀了人”就意味着这个人一定是有罪的吗?“大家明知他杀了人”就意味着人一定是他杀的吗?如果这个人是在正当防卫中杀死对方的呢?如果这个人是个精神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呢?如果这个人在他捅刀子之前其实已经被别人死了呢?谁敢有这种勇气说所谓的“真相”与“正义”那么容易知道?

当然,如果那个律师是这个案件的目击者,那么按照法律他有作证的义务。有作证的义务就不应当再去给嫌疑人当律师,这是法律规定的。这种时候这个律师如果再给这位嫌疑犯当代理人,就可能是违法的了。

总之,律师和医生其实是很像的。作为医生,他只负责把病人治好,而没有义务去管这个病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总不能因为医生治好了一个坏人,就说医生是坏人的帮凶吧?


唐律疏议


当然不算。

河北聂树斌案、内蒙古呼格案、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浙江叔侄强奸杀人案……这些案件在事隔多年之后都被认定为无罪,有的当时就被执行死刑了,比如聂树斌、呼格,有的做了多年牢,无罪释放后,回归正常生活,最长的是因为涉嫌杀人,入狱服刑了25年才被释放,那是今年被无罪释放的吉林的刘忠林,在此之前,最长的是四川绵竹的陈满,在狱中服刑了23年……

最离谱的是湖北的佘祥林,因为涉嫌杀妻先后两次被判处死刑,但都因为证据不足而逃过鬼门关,在服刑到第11个年头时,妻子竟然出现了。

上述这些人,在当时也都是人们口中明知的“凶手”,难道真要把他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执行,就像聂树斌和呼格一样,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

法律是讲究事实和证据的,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既然“凶手”被无罪释放,那是因为证据不足,既然证据不足,凭什么定罪呢?难道你希望还有人被冤枉!


打虎拍蝇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悖论,提问者的基本逻辑和基本法律常识都严重缺失。

首先,在法院定罪之前,只有“犯罪嫌疑人”没有“凶手”。

其次,如果大家都“明知”是凶手,那这个大家就必然能提供人证物证等,如此,再有能耐的律师也不可能得出无罪辩护的结果;反之,既然律师做出了无罪辩护的结果,必然是没有直接证据指向嫌疑人,如若这样,大众又是如何“明知”的呢?

第三,依法用自己的专业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就是“有良”律师,所有不能依法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的都是“无良”律师。据此,问题中的律师,不但“有良”,而且非常“有良”,因为这位律师依据法律及自己的专业,成功的为没有证据指证的委托人争取到了公正与自由,社会进步需要这样有良知有能力的律师。


马糖醋


七八十年代之前为什么没律师?现在取消律师这个行业行不行?



她大叔521


如果律师已知其委托人是有罪的,还使用不合法或者不道德的方式为其辩护,应视为共同犯罪。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流氓律师,利用信息不对称(律师是当事人的受委托人,能了解到更多的真实情况),明知委托人做了坏事,还教唆委托人作不诚实陈述,编造事实,无理狡辩,造成大量资源司法浪费(刑事诉讼是没有诉讼费的),甚至促成冤假错案。律师应该有职业操守,不可为了名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可为时则应放弃或(在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委托人作合理减轻惩罚的辩护。但任何时候,律师都应该忠于委托人,不可泄露未经委托人同意信息,即使解除委托也应遵守这个原则。


李俊明26


问题是一个不懂法又逻辑混乱并且写病句的人臆想出来的。所以回答也就变得同样分裂和两极化。

首先要知道律师介入到一个杀人案中都是在公安局检察院之后的。假如一个律师能够从公安刑侦和检察院手中把一个他们过五关斩六将抓获并且预审许多次固定下证据口供的杀人犯在法庭上通过辩护活动使得犯罪嫌疑人最后无罪释放。那显然前面处理案子的公安刑侦以及检察院两个机关都出了大问题了。要知道,在法院审判前犯罪嫌疑人都是假定无罪的。而法院审判后这名犯罪嫌疑人又确实判决无罪的话,那么说明公安,检察院都办了一个冤假错案。律师有罪吗?只会有功啊!要知道判决有罪无罪都是法院的权力,律师只是在法庭上向法官提供一些法律意见罢了。仅此,就让法院把公安局检察院花了大时间大精力办的案子否了,这种结果让同样专业的公安,检察办案人员情何以堪?!所以,题主的问题只是假设而已,现实中能够把公安局检察院办的案子否了,有罪变无罪,实属凤毛麟角。但若真的因为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给判了无罪。则这名律师功劳之大,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想想看,本来抓了一个“杀人犯”是要判决死刑的,结果判了无罪,这就是救人一命。而公安因此另外去找真正的杀人犯,不放过真正的坏人,抓住了,才真正体现了正义。

当然,现实情况会更多样化,更复杂。美国有个著名的辛普森杀人案。因为律师的辩护,通过一双带血的手套尺码太小,辛普森手大根本带不上,而最终被法院判决无罪释放。这个案例,诠释了律师在刑案中的辩护作用。可作为对这个提问的回答和反驳。

现实中很多老百姓,自以为诸葛亮再世,比从事专业工作受过专业教育和长期专业训练的公安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都聪明,看人挑担不吃力,指手画脚评头论足,其实也就是一桶水不响,半桶水晃荡。评论一件我们不怎么懂的事情之前,请先在心窝里安放谦虚,敬畏之心!


上海默石


头几天一个关于律师,宣誓的视频,有用吗?律师本身就是与法律作对的一个行业,既然违法了就应该依法办理,要律师干什么,辩什么护?本来应该依法合法判处的,律师一辩护,有罪的辩没罪了,该死的,不用死了……,应该取消律师这个行业,还民众一个真正的‘正义’


宇宙联邦大帝


其实小编的意思就是想说,一个凶手有犯罪事实,却被辩护律师成功地辩护为没罪了时,这个律师是不是犯了罪。

首先有没有这个可能?在中国估计还没一宗这样的案件发生。当然万分之一的发生有可能,那么这个律师是犯罪了没有??当然没有。因为技巧只不过是在运用中才能有作用,投机取巧只是工具,自然穷其所学是能力问题,给犯罪分子解难是职业,叫尽职。

当然又必须相信,法网恢恢的,犯了罪最后一定会受到法办。但就是这个犯罪分子最后还是定罪了,那么先前的律师也不存在犯罪,因为当初公诉人为什么辩不过这位律师呢?所以问题出在公诉人身上而非律师身上。

当然还是其他人评论的那样,这类事在中国是不可能出现的


风华正茂1219


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司法公正而设的!一个老百姓不可能对法律精通,这太专业,除非你是学法律的。所以为了公正,必须有专业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否则在法庭上一个被告人怎么可能与专业的司法工作者对抗?你始终处于弱势,这显失公平。所以就有了律师这个职业,完全是为了司法公正和保护弱势者的权利!

为杀人者辩护,最终使杀人者无罪释放?这种情况很少见,杀人肯定要负责任,除非你是正当防卫。律师为被告做了无罪辩护,最终无罪释放,这说明法庭经过庭审认定被告确实无罪,才可能无罪释放。律师当然无错!法律规定任何人是否有罪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和宣判,否则没人有权给任何人定罪。所以律师为杀人犯做无罪辩护最终经法庭宣判杀人犯无罪,那律师当然无罪。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非常各


法海一粟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判决之前,被告人都是无罪的。因此,题目中的“凶手”及所谓“明知他杀人”的观点是错误的。

1、无罪推定是现代国家刑法中的一个普遍原则。所谓无罪推定,简单地说,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在法律上都是无罪的。另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2、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无罪推定,就是基于“宁可错放一千,决不冤枉一个”的理念。与此相对,有罪推定,就是基于“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两相对比,可以看出,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的区别是:按照无罪推定,和肯定有漏网的;按照有罪推定,肯定有冤枉的。无罪推定,就是为了不冤枉任何一个人。而这“任何一个人”就包括我们自己。在法律上,无罪推定时,由公诉机关证明被告人有罪,如果不能证明,则不能判决被告有罪;有罪推定时,由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否则,就有可能被判决有罪。而事实上,谁能证明自己无罪呢?在法律上,这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3、本案情形。本案中,经过律师的抗辩,被告人被无罪释放,这说明,律师的辩护是成功的。因此,律师不仅没有违法,而且还应当予以肯定。尽管题目中说“大家明知他杀了人”,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本案中被告人就不可能被无罪释放的。因为,“大家明知”应当是有证据证明的,既然被判无罪,则说明没有证据或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在不能证明一个人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判决被告人有罪,特别是杀人这样的重罪,是否妥当?特别是当我们自己是这个被告人的时候。

4、请不要使用“无良”二字。因为,这是对律师的侮辱。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服务,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判决被告人无罪,这是律师对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所作出的贡献。说律师“无良”的人,当你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时,你是希望自己被有罪推定,还是被无罪推定呢?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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