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關注的2019年發放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式

你最關注的2019年發放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式

導讀

日曆已經翻至2018年的最後一個月,大家關注的核心問題,也就是在按年計算工資、薪金及綜合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的新規則下,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適用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計算辦法”還能否在2019年得以延續?

隨著新個稅法的綜合與分類稅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也由以往的按月計稅改為按年計稅,對於一個年度內發放的獎金也好、工資也好,全部按年合併計稅是順理成章的事了,這也是大家都能想到的。

2019年發放年終獎

鑑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已明確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因此,對於在2018年發放2017年度年終獎時已使用了一次該辦法的納稅人(扣繳單位)而言,提前在2018年底將本應在2019年發放的2018年度年終獎提前發放的做法,已不具有減稅的效果了。這類納稅人所在的單位,也就只能等到2019年再發2018年的年終獎了。

因此,這類單位及納稅人,對於2019年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時還能否繼續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計算辦法”的憂慮也就由此產生了。

案例:

某單位在2019年2月份發放2018年度年終一次性獎金,其中羅先生(月工資6000元)取得年終獎36000元,譚女士(月工資7000元)取得年終獎96000元,徐先生(月工資10000元)取得年終獎168000元。財務人員分別扣繳個人所得稅如下:

1.羅先生取得年終獎3600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

(1)36000÷12=3000(元)

(2)適用稅率3%,應繳個人所得稅1080元:36000×3%=1080(元)

羅先生實際取得稅後獎金34920元。

2.譚女士取得年終獎9600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

(1)96000÷12=8000(元)

(2)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9390元:

96000×10%-210=9390(元)

譚女士實際取得稅後獎金86610元。

3. 徐先生取得年終獎16800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

(1)168000÷12=14000(元

(2)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141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32190元:

168000×20%-1410=32190(元)

徐先生實際取得稅後獎金135810元。

以上是眾智君個人見解,不可當真。如果真能成真,那就真的是皆大歡喜了。至於在2019年度發放年終獎,是否真的會有過渡期優惠政策,還得以正式文件為準。

你最關注的2019年發放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式

2018年底發放年終獎

在2018年最後的日子裡邊,你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仍然可以依據國稅發【2005】9號進行處理。

案例:

假設江蘇省菸草公司每年都是在10月份發放上一年度職工全年一次性獎金。其中,員工張愛萍在2018年10月18日獲得2017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120000元,假設當月基本減除費用已經被正常月工資全部耗用。採用國稅發【2005】9號文規定的計稅方法除以12,得出商數10000元尋找適用稅率。

1、該稅率表不能使用2018年8月31日第七次修改之前稅法修改之前的稅率表和速算扣除數。由於我國這一次個人所得稅改革採用一次“立法、兩步實施”。舊版工資薪金所得稅率表實際上在2018年9月30日24點壽終正寢,不再適用。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有後實際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適用新的稅率表,全年一次性獎金也不例外。

2、該稅率表不能使用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稅法所列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和速算扣除數。

修改後新法的稅率表(綜合所得)是按照年度設計的,實際上是一個年表(年度稅率表)。

你最關注的2019年發放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式

如果你拿商數10000元去套用上面的年稅率表,就會發現適用稅率為3%,適用速算扣除數是0。稅額=120000*3%-0=3600元。在國稅發【2005】的框架下我們允許全年一次性獎金採用特殊的計算方法,其原理在於允許將其作為單獨的一個月的獎金處理,除以12以後的商數去找稅率,理應適用按月換算的月度稅率表才合適。

3、該稅率表應將2018年10月1日稅率修改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換算為月表((財稅【2018】98號文),按照月表適用其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應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是210。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120000*10%-210=12000-210=11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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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也有的同學提出,你眾智君你太死板,既然你要將年度稅率表換算為月表,我能不能對國稅發【2005】9號文改造一下,不再除以12看商數,不再用商數找稅率。

我直接用獎金原始額查詢前面的年表不行嗎?採用年表直接計算120000*10%-年表扣除數2520=12000-2520=9480元。

上面的方法3和4都有一定的說服力,眾智君更傾向於傾向於採用方法3。

新個稅將於

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個稅改革倒計時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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