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食雜店殺人系列案(上)

大慶食雜店殺人系列案(上)

1991年2月7日,陰曆臘月二十三,大慶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同志們剛上班,正興沖沖地議論今天過小年的事,餘興未盡,報案的電話就響了起來。讓湖路區發生一起殺人案。

大隊長林國利帶八九個人趕到現場。這是一家綜合食雜店,店主鄒蘭英,女,56歲,正在合面蒸包子,被人用鈍器從後面擊中頭部,當即死亡。26條高檔煙和二百餘元現金被拿走。現場找不到其他痕跡。

除對屍體做例行檢驗外,刑警隊的同志立即對此樓的前後左右進行挨家挨戶的走訪。每兩人包一棟樓。正忙得不亦樂乎,局裡電話傳呼林大隊長,說郊區興隆牧場又出一起殺人案。他佈置一番後,又立即驅車趕往郊區。興隆牧場殺人案歷時15天破獲後,林大隊長返回。這時此案已查訪了四千餘戶人家,大家也忙得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的覺,卻始終沒有找到像樣的線索。於是接著再查。但久偵未破。5月24日,薩爾圖區新風食雜店50歲的女店主周慧芝,大約於上午9點多鐘被殺,一千餘元現金丟失。據鄰居反映,當時曾跑來一個人叫門:“大娘,開門!後邊有人攆我。”鄰居有點奇怪,從窗子向外看了一眼,此人個頭不高,頂多1米6冒點頭,穿西服,面目沒著清,但給人感覺很文靜。此人隨即就進了屋。鄰居也就再也沒注意這事了。從現場的狀況分析,老太太正欲給人拿煙或倒水,被人從後面用鈍器猛擊後腦而死。後經檢驗,打擊後腦的兇器為方頭錘。當時鄰居沒有聽到聲響,直到十點多鐘有人來買東西,高聲喊人時,才發現店主已遇害。從現場提取3K皮鞋印兩枚。此案也做了大量工作,而未找到兇手。

大慶食雜店殺人系列案(上)

7月26日,東風新村2單元19號樓又發生了一起殺人案。被害人李蘭英,49歲,也是開食雜店的。大約有幾千元現金和若干條香菸被搶。因死者已離婚單過。兒女們對丟失的物品說不太清,也提供不出線索。從現場提取3K皮鞋印一枚。打擊的兇器與“5.24”案一致。走訪鄰居,也反映看到過一個小個子挺文靜的青年來過這裡。

又是食雜店!看來兇手與食雜店結下了不解之緣。

大家分析認為,看來兇手已經掌握了食雜店的規律和特點。店主一般多為婦女,上班時間又大都是一個人在家。所以兇手選擇在食雜店作案。於是,專案組將偵察重點轉向了發案區的食雜店。通過走訪,不少店主反映,有這麼一個小個子青年,長得白白淨淨,五官端端正正,說話客客氣氣,舉止文質彬彬,看上去十分仁義。這個小青年自稱是工商局或稅務局的,來檢查煙、酒質量,查問高檔菸酒的進貨渠道。這人說話非常內行,沒有人懷疑他的身份。若問他會不會殺人?店主們都不相信他能殺人。

經與工商和稅務部門聯繫,並經周密調查,這些部門並無這樣一個人。另外還證實,該部門從來沒有采取這種方式去檢查食雜店。看來這個小青年就是重大的嫌疑者。按著這一目標,專案組開始通過各派出所在全市調查尋找。

9月2日。座落在讓湖路區的師範學校5單元13號樓,有一個萬里食雜店,28歲的店主萬曉麗連同6歲的女兒,這天雙雙被殺。據萬的丈夫反映,萬被害前幾天,曾有過一個體貌特徵和公安人員提示相同的小青年來他家檢查,他們還招待這位工商人員吃了頓飯。萬的丈夫還提供了一個細節,這青年說話略帶遼寧口音。

兇手彷彿挑戰似地繼續作案,而排查卻至今沒有進展,大家真急了眼。市局召開各區分局長和刑警隊長會議,宣佈對四起殺人案併案偵察。主要依據是:1.案前都有這樣一個體貌相同的青年在活動。2.作案都選擇在樓房的一樓。3使用的鈍器相同。4.主要都是搶錢和香菸這兩樣東西。5“5.24”和“7.26”兩案提取的足跡相同

為此,在全市佈署三個方面的工作:1在全市一千多個食雜店佈置防範和抓獲的力量。主要道路上的食雜店由警察設伏。2.鑑於兇手很懂業務,發動全市工商、稅務、物價部門協助調查,提供線索。3在社會面上深入排查。在排查期間薩爾圖區和讓湖路區有幾家食雜店報告,又發現這個青年出來活動。但當公安人員趕到時,均為時已晚。過去從未發案的龍鳳區,也有七八家食雜店反映,發現這樣一個青年人來露面。

大慶食雜店殺人系列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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