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商場試衣鏡突然倒下,6歲女童被壓身亡,商場應該負責嗎?

寒風


6歲女童就這樣意外身亡,著實令人惋惜!

對於女童的死亡,商場和店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女童的監護人也不是完全無責。

1,重達100多斤的穿衣鏡竟然和牆壁沒有絲毫鏈接,也無任何固定措施立在商場內,這個安全隱患不容忽視。如果這面穿衣鏡按要求嚴格安裝,無論女童是否觸碰這面穿衣鏡,都不會發生倒下砸人的意外。商場和店家存在監管不力管理疏漏等問題,應該對女童的死亡負主要責任。此外,當時負責安放這面穿衣鏡的工作人員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2,女童意外死亡家長悲痛欲絕,本不該苛責。但是,發生這樣的意外,監護人多少也有責任。女童被砸只有其母親目睹,據她稱這面穿衣鏡是毫無徵兆突然倒下的。但是,又有媒體報道稱這面穿衣鏡已經在那裡立了幾個月,重達一百多斤的穿衣鏡在沒有觸碰的情況下突然倒下的概率有多大呢?

3,商場方面態度還行把責任都承擔了下來,可惜亡羊補牢為時已晚,6歲女童的性命是多少錢也換不回來的。退一步講,如果當時女童的監護人緊跟著孩子時刻注意孩子的安全,想必這件慘劇也有可能避免。不說別的,如果有大人跟著,根據成年人的身高和力量或許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總的來說,這件事還是商場和店家的主要責任,在商場出現難以預料的安全隱患,也不能太苛責孩子的監護人。


夜雨如書


12月8日,姚先生帶著母親,妻子和6歲的女兒,一家人高高興興去上海徐家彙飛州國際商場購物,突然飛來橫禍,商場店裡的試衣鏡突然倒下,重重的砸在女兒姚姚的身上。




這面鏡子高3米,寬1米,重50或60公斤,且與牆面無任何固定。當時是孩子的爸爸媽媽還有奶奶全家齊上陣齊力搶救,鏡子太沉了至少需要兩三個人才能搬動,孩子的鼻子嘴巴在噴血,情況十分危急!女孩媽媽還懷有7個多月的身孕!家長一邊打120,一邊攔車,心急如焚,等不及120,打的飛奔醫院。讓人痛惜的是:最終沒有挽回孩子幼小的生命!

出了這樣的事,整個家天就要塌了!這中間店主及商場負責人竟無動於衷。一條鮮活的小生命就這樣說沒就沒了,親眼看著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家人該是怎樣的撕心裂肺啊!孩子臨走前留戀地看了爸爸一眼,還用小手狠狠捏了捏媽媽的手,她是對這個世界多麼的不捨和恐懼!




現在該店已被攔起,“設備調試暫停營業”的牌子冰冷地掛在門口,小店的死亡不值得同情!孩子爸爸說,到現在商場方面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話,連句安慰都沒有!目前安檢,公安部門一對此事展開調查。商場和店家都有著無法逃脫的責任,該是誰的責任是無法逃避的,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近年來商場安全的事件頻繁發生,自動感應門傷人,商場內的護欄上孩子高空墜落,扶手電梯吞吃人,購物車摔傷劃傷,散裝食品噎到人,開放式貨架砸傷,櫃檯的稜角銳利堅硬又和孩子身高相仿,撞傷人,商場失火人員傷亡慘重......

商場安全隱患排查效果必須提高,從從業人員思想意識,管理者及員工安全意識不強,那麼大鏡子一點固定沒有,從業人員甚至管理者都沒有一個發現或想到後果嗎?說明平時沒有檢查,也沒有安全意識和安全分析能力。還有一些是商場用電線路,線頭裸露,電線上灰塵油脂大,電線密集出電線老化更需要嚴管。強烈建議各大商場配備專業的安全員!

作為家長對身邊的孩子一定要時時刻刻繃緊安全的這根弦,目光不離孩子,注意觀察分析,時刻想到身邊的安全隱患,為了孩子的安全成長再多操一份心吧。

我們身邊似乎處處安全,但處處又有安全的“隱形殺手”潛伏在我們的身旁,稍不留意就會釀造慘劇!讓人防不勝防。成年人還有自我保護的能力,特別是一些無知的孩子和年邁的老人。生命是如此的美好也是如此的脆弱,希望相關部門行動起來和大家共同解決安全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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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觀天下


禍從天降,這也許就是人們常說的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先來,很悲痛,很揪心,家人如何承受?不敢想象。


事件大概:12月8日晚,六歲的姚姚跟著爸爸媽媽,奶奶來到上海徐家彙的一家商場的二樓一家店鋪內,爸爸在左邊,姚姚跟著媽媽在右邊。

突然姚先生聽到妻子大叫,跑過去看到女兒被一塊試衣鏡壓在下面,已經毫無知覺,姚先生抱起孩子直接往第六醫院跑去,遺憾的是送醫院後,因為頭顱受到重創醫治無效死亡。

姚姚父親哽咽著說:孩子臨走時一句話也沒說,我抱著她叫她時,她扭頭看了我一眼,她媽媽攙扶她的時候握著她的手,她只用力握了一下她媽媽的手,因為是女孩,愛美,我們想著富養女兒,平時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她要什麼玩具我們就給她買…



詩詞公寓觀點:小姚姚的無妄之災,對家屬們來說,是生命中無法承受的重,小姚姚母親如今身懷六甲,整天以淚洗面,也因為這次意外,姚姚也沒機會見到媽媽肚子裡的弟弟或者妹妹了,這樣的慘劇造成的心裡傷痛我們旁觀者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如果談責任,我個人認為姚姚父母盡到了照顧孩子的責任,對他們來說完全就是飛來橫禍,這完全是商場和店家的責任,一塊幾十斤重的試衣鏡沒有任何固定措施,作為商場,沒有起到監督到位的責任作為店家,對安全隱患沒有防患意識。

就算商場和店家賠償個金山銀山,也換不回小姚姚的命,更無法撫平姚姚家屬內心的創傷,在這裡希望商場能以此為鑑全面檢查以防類似事件重演,也說一聲小姚姚一路走好。


詩詞公寓


必須負責,而且是全責

可是賠償再多,死者也不能復生,真的可氣可恨!

一家人來到商場二樓的“IT奧特萊斯”商鋪時,店內一塊用鐵板支撐的試衣鏡突然倒下,正巧砸中姚先生的女兒,小女孩當即血流不止。肇事試衣鏡高約3米、寬約1米,重約五六十公斤,公斤可不是斤。與牆面無任何固定措施。這麼一個重量級的穿衣鏡,竟然沒有任何東西加固,只是就是在那立著,留下了安全隱患。

根據父母事後接受採訪,孩子倒下,也就十秒鐘就不行了,當他們抱起孩子時,孩子一句話說不出來,只是用力握了握母親的手,就永遠的閉上眼睛了。

看到這段採訪,我真的忍不住熱淚盈眶,孩子即使被打了馬賽克,也能看出來非常的漂亮、可愛,好不容易父母養育到六歲,竟然被一個破試衣鏡奪去生命,多虧啊。

前幾天還有一則新聞,井蓋小了蓋在下水道上導致孕婦下車後直接掉落身亡。一失去兩命。

為什麼所有的安全隱患,只有以命試過之後才知道驚醒,一開始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就不會留下任何危險隱患嗎?不管賠償再多錢,我想也無法撫平家長心中的痛苦,所以物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你的一個疏忽大意,可能就葬送了一個天真爛漫的女孩!你們認為呢!


保險島


看完新聞,不由得讓人感嘆人生無常,危險真是無處不在,生活毫無徵兆地突然向小女孩展示了其殘酷的生命底色,正如一首美妙的樂曲剛剛演奏,就被立即來了一個休止符,如花的的小生命就這麼戛然而止,留給家人無盡的悲傷!

12月8日晚,上海姚先生一家到商場購物,6歲的女兒一起隨同前往,來到一家店鋪,裡面的試衣鏡突然倒下,砸在小女孩身上。由於試衣鏡重約五六十公斤,加上倒下時的重力加速度,已是小女孩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雖經送醫搶救,但是由於顱腦受到重創,小女孩最終還是不治。據其父親說,小女孩臨走前沒有留下一句話,只是看了父親一眼,用力握了一下母親的手,然後就永遠地離開了……

據新聞披露,這麼大的試衣鏡竟然只是樹立地靠在牆上,沒有任何固定措施,而且有好幾個月之久。作為商場和店鋪,都對顧客負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更何況此案中是由於店鋪的過錯致使慘案發生,因此商場和店鋪對此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賠償。

同時,本案也屬於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有關職能部門已參與事故調查,如果發現裡面有失瀆職行為,將來應該會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最後提醒一下,很多商場都有試衣鏡,各位家長帶孩子出去逛店鋪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悲劇!


打虎拍蠅


大實話:毫無疑問,在這起事故中,商場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孩子對於對於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人來說,可以說是最讓我們關心和掛念的人了。保護孩子的安全,可以說是我們為人父母最大的責任。而最近在上海商場內發生的一件事則又讓無數家長的神經緊繃起來。

近日,在上海的一家商場內,6歲的小女孩兒姚某在和家人逛商場的時候不幸被商場的試衣鏡砸倒,因為鏡子倒下得比較突然,小女孩兒沒有任何防備,五六十斤重的鏡子就直接壓在了小女孩兒身上,結果小女孩兒因為顱腦受到重創死亡。那麼,在本篇文章中我們就來談一下這起事故的責任該怎麼劃分。

首先,在這件事中,商場肯定是要承擔主要事故責任的。因為根據相關的報道披露,商場的這面五六十斤的大鏡子就是簡單地靠在牆上,沒有任何加固措施。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不是意外,而是人禍了。畢竟,作為商場來說,顧客進商場選購東西,商場是有責任和義務為顧客提供一個安全的購物環境的。說現實一點,總不能說顧客去商場購物,還得時刻考慮著商場的路面是否會坍塌,鏡子是否會倒下,天花板是否會塌落吧。所以說,這就是商場的職責沒有做到位。

然後,在這件事中還有可能商場的裝修方也可能需要承擔責任,因為作為施工人員來說,你去負責鏡子的安裝,那麼就應該保證工程質量。這就好比是蓋房子一樣,建房的人要保證把房子建好,質量過關,住戶則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使用房屋。倘若有任何一方負責的環節出了問題,那麼就應該責任到人。

當然,有時候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事確實會存在有一定的安全隱患,那麼作為管理方也應該做到安全提示的責任。最後,也希望商場方面能夠儘快給小女孩兒的父母一個說法。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個問題沒什麼可爭議的,商場和店家都必須為小女孩的不幸負責任。

首先從店家來看。試衣鏡是由店家安裝設置,他們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沒有任何推卸的藉口和理由,至於說安裝試衣鏡的工人師傅在安裝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進行了安全加固設置,那是你店家和安裝師傅之間的事情,你們接下來如何維權和理賠那是你們的事情,和小女孩被壓沒有關聯。你店家現在首要做的就是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其次,這家購物商場也有責任。雖然悲劇發生在租賃商鋪,但購物商場卻是商場內所有店家的管理者和招商者,他們對所有的入駐者,都有安全的監管責任,試衣鏡在無任何外力的情況下倒下,這本身就是安全隱患,商場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失職責任。

另外,對於不具備行事能力的小孩子來講,哪怕是他們在商場內亂動亂跑調皮發生了事件,除了家長要追究監護責任外,商場同樣也負責任,何況此次悲劇的發生孩子和家長沒有任何問題。

兒童在公共場合發生的意外傷亡事故不是第一次了,被旋轉門夾傷的,被電梯卷壓的等等,除了家長監管不到位之外,也暴露出商場管理的弊端,現在很多商場都設置了流動的巡視安全員,目的就是幫助一些大意的家長看護和提醒孩子注意安全。真心希望這種悲劇是最後一次發生。


元芳有看法


一個五六十公斤的物體壓在一個較小的6週歲的小女孩身上,這個結果可想而知,看著視頻裡女孩可愛的臉龐和地上的那一攤血跡,還有父母悲痛欲絕的表情,真是讓人心痛,毫無疑問,商場需要對女孩的死亡承擔全部責任.....

本案中,雖然商場沒有主動實施侵權行為,但是它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屬於“不作為”的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對於商場這樣公共場合,人流量極大,它對進場的每一個消費者都具有安全保障義務,這個安全保障義務體現在它需要保障商場內的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不受侵害,例如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不受商場自身設施瑕疵的侵害,但是本案中,商場就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商場內放置的鏡子缺乏與牆面的固定措施,自身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在這種情況下,商場沒有即使發現隱患和消除隱患,導致小女孩被掉下的鏡子壓倒身亡,商場已經構成了侵權,侵犯了小女孩的生命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鏡子的安裝者如果有過錯,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般而言,商場內部的設施安裝都會外包給第三方進行安裝,在這個案子裡,如果鏡子的掉落是由於鏡子的安裝這疏忽大意,沒有固定鏡子,或者是固定不到位,導致鏡子的掉落,那它就是有過錯的,與商場構成共同侵權的,也需要對小女孩的身亡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事情固然是個悲劇,但是也給家長們都提了個醒,這個世界實在太危險了,如果把孩子帶出去,就千萬時刻守護在孩子身邊,不要有任何的疏忽大意,否則一旦發生什麼事情,將會追悔莫及。


李欽宇


這起事件應當由商鋪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毫無爭議的。

據報道,12月8日晚上7時,姚先生和妻子帶著6歲女兒到飛洲國際閒逛,一家人逛到二樓 "IT 奧特萊斯 " 商鋪時,店內一個鐵板支撐的試衣鏡突然倒下,砸到了鏡子旁邊的女兒。

見此情景,家人趕緊上前抱住孩子,並撥打了 120 急救電話。看到女兒出血很嚴重,姚先生和妻子等不及,就抱著孩子打車前往距離最近的第六人民醫院。遺憾的是,送醫後,經診斷,孩子已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這麼可愛的小女孩兒就這麼意外身亡,實在是讓人不勝唏噓。尤其是女孩兒父母,肯定承受著無以復加的巨大痛苦。

當然,對於本次事故涉事商鋪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商鋪作為公共場所,對進店顧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顧客受傷,那麼就應當對其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顯而易見,該商鋪的試衣鏡會突然倒下,明顯是巨大的安全隱患。商鋪沒有及時排除這一安全隱患,當然就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以,他們應當對姚先生夫妻二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逝者已矣,望生者節哀。

  


冰焰


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想想就心疼:一個6歲的小女孩,生生被一面重50、60公斤重的試衣鏡砸中!這是何等的讓人痛心!

肇事的試衣鏡高約3米、寬約1米,重約五六十公斤,與牆面無任何固定措施,就豎立靠在了牆上。

事發當晚,也就是8號晚飯後,女孩的家人帶著她在18時30分許到飛洲國際閒逛,一家人逛到二樓“IT奧特萊斯”商鋪時,店內一個鐵板支撐的試衣鏡突然倒下,砸到了鏡子旁邊的女兒。

親眼目睹著女兒被砸身亡,作為爸媽是何其的心疼、心痛!一個6歲大的女孩,一個家裡面捧在手心當中都怕化了的孩子,就這樣當著家裡人的面悲慘地離開了人世間,這個事情,是金錢和任何東西都無法彌補的。看到小女孩的相片,更是令人難受,多麼漂亮活潑可愛的孩子啊,竟然還沒來得及好好看世界就被一面該死的鏡子給奪走了生命!

意外真的是無處不在,但這次的意外不是天災而是人禍!商場就是“殺人”的兇手!

1.一個商場,在人們閒逛的時候竟然能夠出現這樣的被砸中的事情,商場應該負全責,在日常的安全檢查和巡防上面,工作沒有做到位!

2.好端端的鏡子,怎麼突然就倒下來了?說好的商場管理呢?說好的安全意識和維護呢?商場當中的試衣鏡五六十公斤重,只是用一個鐵板支著靠牆立著,什麼保護措施都沒有,對於這個事情很感驚悚。

3.在此也提醒大家,無論是遊玩還是外出,一定要時刻保持警惕和安全意識,遠離安全環境,保護生命,保護自我安全!

你覺得商場是不是應當負起全責?你覺得商場應該賠償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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