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關區人民法院執行員為申請人追回1300多萬元工程款

□記者 王璐

12月5日一大早,北關區人民法院門口來了一群人,他們敲鑼打鼓地把一面錦旗送到了該院執行局局長任蓉和執行員劉朝手裡,同時送來的還有一封感謝信。“如果沒有你們的努力,這1300多萬元工程款不知道何時才能要回來。”申請人感激地說。

原來,2013年11月10日,南通某建築公司將其總承包的安陽某房地產公司的某項目中勞務部分分包給南通某勞務公司施工。工期結束後,該建築公司支付給勞務公司部分工程款,剩下1300多萬元款項未支付。此案經北關區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後,南通某建築公司均未在法定時間內履行還款義務。

申請人向北關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員劉朝、藺偉在受理案件後,深感案件標的大,被執行人又在外地,執行難度可想而知。為了能儘快給申請人一個交代,他們絲毫沒有畏懼,反覆推敲,擬定執行方案,積極推進工作進度,多次赴外地核實案情,調查取證,窮盡一切可用的執行手段,第一時間委託江蘇南通海門市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所有賬戶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查控,他們終於發現了被執行人賬戶名下存款,便立即進行了凍結並扣劃,在千里之外為申請人追回1300多萬元工程款。

案件高效、快速的執結得到了申請人的高度讚譽,申請人親切地把法院譽為“企業的保護神”。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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