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交通規則橫過道路?好驚險

2018年10月7日15時許,陳某慶駕駛粵Kxxxx6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塔其孫陳某廷,在信宜市區迎賓大道非機動車道由南往北逆向行駛,當行駛至玉都公園對出路段由西往東橫過道路時,與周某駕駛的粵Kxxxx3號牌小型普通客車在迎賓大道由北往南行駛時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

無視交通規則橫過道路?好驚險


無視交通規則橫過道路?好驚險

陳某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車輛借道通行時,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是導致事故的主要過錯。


無視交通規則橫過道路?好驚險

周某駕駛機動車疏忽大意無確保安全行駛,是導致事故次要過錯。

陳某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十九條第一款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十四條第三款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駕駛車輛駛入、駛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優先通行。”之規定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周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 規定: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3、《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 駕駛車輛駛入、駛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優先通行。

未設置導向標誌、標線的交叉路口,左轉彎的機動車應當提前駛入最左側的車道轉彎,右轉彎的機動車應當提前駛入最右側的車道轉彎。

駕駛車輛不得在超越前方車輛後突然減速、轉彎。

行車遇前方有障礙時,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可以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通行。

4、機動車在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時,可以借道或者變道行駛,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讓所借車道行駛的車輛先行;

(二)依次按順序行駛,不得頻繁變更車道;

(三)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的車輛,在不妨礙快速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時,允許借道超車,但超車後立即返回原車道;

(四)左右兩側車道的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車輛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五)快速車道行駛的車輛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的,及時變更到慢速車道行駛。

機動車在道路上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或者靠路邊停車,應當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開啟轉向燈。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二百元罰款: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的車輛,或者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在道路上未按規定超車、會車、掉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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