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老闆,你喜歡員工加班嗎?

想當廚子的會計師


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從具體情況分析。作為老闆是一個企業的掌舵人,其要旨是保持航向的正確,其關注的不僅僅是生產效率,還有生產成本利潤,安全、風險等多種因素,一定要客觀,而不能僅僅依主觀喜好來決定某件事。

從馬克思的資本論中關於剩餘價值來看,大多數資本家(所謂老闆)都是從榨取勞動者的剩餘時間來攫取超額利潤,來實現資本血淋淋的增長。放在當今的市場經濟裡,包括科技含量高腦力勞動者以及密集性行業體力勞動者,都是以勞動者加班的形式創造低成本剩餘價值。因此,大部分老闆從經濟角度都希望員工加班,以超長時間來分攤成本,從而達到降低單位成本的目的。

但是從一個現代管理型老闆來說,員工加班就需要分析其加班的原因,是員工不夠勤勉,致使未完成工作或是能力不足致使效率低下。還是由於生產任務突然加重,不得不加班。這兩種原因也不是老闆主觀喜惡來決定,而是客觀事實來決定。

如果作為老闆,應從企業實現利潤出發考慮是否需要員工加班,而不應僅僅以喜歡來決定。


水木陽歌


加班會很累,所以不加為好



沒有人會主動願意加班,每月出勤21天,每天8小時,每月出勤168小時,真的沒有多餘的精力去加班!!

不加班的有利;

①可以有充足的時間休息,

②有更多時間去充電,

③可以去參加聚會

④培養業餘愛好

⑤休閒減壓

加班有弊;

①休息不好容易勞累過度

②長時間處於工作,沒有時間總結

③社交圈斷裂,沒有時間應酬

④生活單調乏味,

⑤超負荷工作容易積勞成病

最後,加班也有加班制度,有制度就得遵守。不加班也得自我約束,調整好狀態備戰下一個工作日,不應在假日裡瘋狂玩耍,該上班時還沉迷於昨日


大魔咒啊大魔咒


我朋友作為一個公司的項目經理和公司聯合創始人,在跟他聊天的過程中,總結以下幾點。

加班有幾種形式:

1、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公司交代的工作內容而加班,屬於個人原因,辦事效率低,這種加班是可以避免的,在我們上班的時候認真點,就可以完成。

2、因為工作量大而導致自己加班,可能公司分配任務過重,但是自己承擔的,得自己負責好。

3、有上進心的員工,想加班多學習,這樣的員工升職比較快,領導也是喜歡的!

4、加班是因為領導的要求加班,原因無非幾種:(1)突然公司訂單多了沒有弄完;(2)幫助公司其他部門處理一些事情。

5、一些公司加班有加班費,不如混個加班費。

6、還有一些原因,是為了假裝自己很認真上班,,加班只是表面功夫。


但是還是不喜歡加班的員工,另外公司的制定也要完善,提倡更人性化管理,讓員工感覺到這是一個家,是屬於第二個家,讓員工愛上這裡,喜歡這裡,這裡能夠讓他實現自己的價值。公司給他一個好的平臺。你還記得加班是什麼原因嗎?早點回家,多陪陪家人。


大城影視匯


第一、老闆喜歡員工天天加班,還不給加班費,員工迫於生活壓力沒辦法還得隨叫隨到。

第二、如果你看到第一條,估計準備好開罵了,資本無情,職場無奈。其實很多老闆都有一個想法,就是少花錢多辦事。只是有的人格局比較大,讓員工覺得加班了也不至於怨氣太多,其實老闆骨子裡都是資本家的心態,換誰都是一樣的。

第三、作為老闆,喜歡看到員工自己工作做完美,還想上進多學習、多創新的來加班的員工。而不是簡單的工作還需要加班很久的員工,當然工作量大了加班也無可厚非。

第四、如果多數人都在加班,也確實公司業績旺季,那這個時候多加班意味著多產出,肯定是希望員工能夠多幹一會,實現多勞多得。

第五、如果大家都下班了,就留下一個人在那裡默默無聞的加班,其實沒啥意思,老闆也不會覺得怎麼樣,甚至過來問問你在幹什麼,做的怎麼樣了之類的,有可能會被劃上一個幹活慢吞吞的標籤。

第六、我覺得本職工作做完以後,沒必要傻挺著加班。如果你迫於老闆還沒走,不得不加班表現的話,只會自己越來越難受。其實,屬於自己的工作,早晚都得幹完,加班幹一點也沒什麼,幹完就走,灑脫一點大家都有好處。


沈理職談


這個要多方面看待。

首先,員工為什麼加班?是真的有臨時增加的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又緊迫,員工責任心強,業務能力也很強,犧牲自己的業務時間來加班,急老闆所急,如果是這種情況,作為老闆,應該是欣喜的。

其次,如果員工做事拖沓,效率低下,本來能正常工作時間能完成的,因為自己的工作習慣,業務水平低等造成工作完不成而加班,老闆就得考慮如何考核這個員工啦,而不是喜歡他的加班。

再者,如果大部分員工工作完不成,需要加班加點,那就不是員工的問題,而是老闆對工作量考量不周,正常的工作時間確實完成不了,需要增加人手啦,而不能靠員工加班來完成任務。時間長了,員工疲勞過度,工作出錯率高,務必影響公司的發展和形象。


聚焦生活666


說實話我不是老闆,可做了這麼多年的招聘,對於老闆的想法還是有一定的瞭解,所以對於員工加班老闆有以下幾種看法:

第一、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而加班的,老闆肯定不會喜歡這樣的員工,但你必須要加班完成你的工作;

第二、沒事做或者故意把工作留在下班後來做的,可以說老闆對於這類人是最痛恨的,當他的職位有人可以來代替的時候老闆絕對會毫不猶豫的把他替換掉;

第三、你的加班很大可能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效益,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成立的,所以只要你帶給公司的利益大於你加班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和影響的總和,那麼老闆絕對是很喜歡你加班的,你加得越多老闆越喜歡你。

總得來說就是一段話:你的加班能給公司帶來利益那麼老闆肯定希望你加班。


血月戰天




淘職職


還有不喜歡員工加班的老闆?

有的,

一種是,你拖延了工作進度;

另一種是,你拖延了工作進度還要加班費。

有個年輕人灑脫的段子:

老闆,

你不要和我說加班是為了理想。

我的理想是不上班。

嬉笑之餘,

大多數人做不到這一點。

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佈。

從法律上,利益的天平似乎開始傾斜。

十年來,無論是仲裁,法院,還是輿論導向,確實可以看到社會巨大的人文關懷在進步。

但是相對的,還是有很多欠缺。

和加班有關的政府規定,主要是工時制度。

也就是所謂的標準工時,綜合工時和不定時工時。

大多數時候,加班費,只是給五天八小時標準工時的白領們,一個心理安慰罷了。

比如:

996的互聯網公司,這是白領。

比如:

7*12的快遞員,這是藍領。

比如:

7*24的建築工人,這是黑領,而且油黑鋥亮。

話題扯遠了,

我們先說說老闆對加班的態度。

當加班所產生的收益高於成本支出,對老闆來說,就是合算的。

當然,這個成本支出,在正規的企業裡,叫做加班費。

當然,這個成本支出,在不正規的企業裡,叫做電費。

是的,僅僅是電費。

如果你沒有產出,公司即使不支付加班費,老闆也希望你還是不要浪費公司的電了。

當加班所產生的風險,比如輿論和法律風險,比如富士康被,已經將加班完全控制在法律和輿論範圍內。



阿楠生活感悟


作為一個老闆。喜不喜歡員工加班。

這個問題是這樣是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如果說我作為老闆。員工的加班。有利於我個人。孩子說有利於企業單位,公司。我肯定很喜歡。如一個產品的合同。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而員工不加班是完成不了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肯定要鼓勵員工加班。同時還要加薪。

如果說。員工的加班。不會提高任何經濟價值。不會提高任何經濟效益。這種內耗的加班。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作為任何一個老闆,都不會喜歡。就如一些文職人員。今天晚上我加班加點完成所有的文檔歸類。明天白天。卻在辦公室裡無所事事。玩玩手機。這樣的加班有何意義?任何一個老闆都不會喜歡。當然作為一個文職人員。我在這裡僅僅是。舉個例子,不用生氣。因為這個例子。更能闡述我的觀點。


沈氏苗木


能當老闆,一般不簡單,沒有兩把刷子,是無法在商海中立足的,不能單從加班這個環節論述,老闆一般都看結果。

1、結果能否達成?結果沒有達成,所有都是屁。

2、要有計劃,在接到任務前,你打算什麼時候完成?如何完成?

如果在計劃範圍內很好的完成了任務,老闆看到你加班,會比較高興。再則,得看任務地性質,如果沒有什麼特別任務,看到加班就有“混”之嫌疑。技術性的崗位如程序猿,加班一般被接受。

3、也有一點老闆,認為過程也很重要,即使沒用完成任務,看到你加班,認為你已經努力了,也不會怎麼樣你。

總之,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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