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真的无法继承农村土地、宅基地吗?

牛辰鹏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现实生活中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上通常有三种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都是本集体组织成员:

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归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并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2、继承人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都是本集体组织成员:

①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当宅基地上不存在房屋或房屋已经朽坏失去使用价值时,只有宅基地应当禁止继承。当宅基地上存在可有效使用的房屋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取得上的无偿性,因此宅基地上有房屋时宅基地可以继承。

②继承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无论宅基地上的房屋状况如何,都应准许继承。但是,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在其他条件未变的情况下,不得再另行申请宅基地。

3、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被继承人是本集体组织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只有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才能有权拥有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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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地产律师,可以明确答复你。

一、关于户口性质问题

根据现在国家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法律,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只能使用,无法继承。因此,无论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都不存在继承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二、关于承包地问题

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你的户籍肯定已经不在承包户的户口簿里,因此丧失了对承包耕地的使用权。

三、关于宅基地问题

宅基地上如果存在被继承人的房屋,那么你可以因为继承房产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宅基地是净地或房屋坍塌,那么有可能会被村委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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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继承,城镇户口更不行;

昨天有位“财经达人”在回答中说儿女是宅基地唯一继承人,跟我说:“你作为三农界的人,难道不知道宅基地可以继承?”也是简直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但宅基地不是,宅基地只能申请使用权,而且必须满足条件

首先搞清楚“继承”是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后人依法继承死者的财产、职务等,那么宅基地能继承吗?绝对不能,宅基地是集体财产,属于国家的,我们农民只是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利。

所以,即便你是农业户口,也不能继承宅基地和土地,这么说好像不准确,换个说法,就是子女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屋是私有财产啊,继承房屋后可以向村委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但必须是同集体成员。满足该条件,宅基地方可继续使用,也就是物权法所说的“地随房走”;

但,题主所说,自己是非农户口,不满足申请宅基地条件,国家命令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买地建房,所以题主申请不了宅基地,不满足宅基地使用条件的,由村委协商,将房屋卖给同村成员,如继承人不愿意卖的,因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利,房屋禁止翻修、扩建等。


新农视界


你还真说对了,真不能继承。原因有二:

1、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宅基地的福利属性使得它不可能由城镇居民继承

农村宅基地作为一项福利性的不动产,与农民的村集体成员身份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不会向城镇居民敞开,题主既然说了是非农户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政策摆在这儿呢。

所以,父母的使用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你无法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私人财产,是可以被城镇户口的亲人继承,只是继承后一般不准进行翻修、改建。

其实,造成上述两种情况发生的,多是以前城市户口吃香时,人们拼命削尖脑壳往城里奔造成的,如今风水轮流转,农村户口更加含金量十足,导致很多在城里生活压力巨大的人想转回农村户口,这时候才发现,转回农村的难度不亚于当年进城落户。

所以说,还有农村户口的朋友一定淡定,留的农户在,永远不愁吃喝哦。

本期话题到此结束,最后依然是广告植入时间喽:你有拆迁诉讼解决不了,尽管交给盛廷律师吧,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拆迁诉讼的律所,业务水平杠杠滴。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农村的土地实行了三权分置:村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而宅基地也是三权分置:村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这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是村集体所有。所以村民或城市人的后人,是无权继承的。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办证的。户主缺失,其土地承包证件,换上新户主名称就行了,不用办继承事谊。全户都缺失,收归村集体所有。


宅基地也是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继承权,但是房子是个人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地随房走,这宅基地跟着房子”被继承“了。当然房子坍塌灭失,这宅基地也是归还给村集体所有。


老蛇正宗


非农业户口真的无法继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吗?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个人只是使用权,由此看出承包地,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所以继承承包地宅基地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也就是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土地上的被继承人生前的承包收益,而不能继承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不存在继承的说法,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牵扯房屋和宅基地的不可分离,地随房走原则,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会按照规定收回宅基地。

综上,非农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继承的是承包地上的收益和宅基地上的房屋!


如果你有不同意见,欢迎发表自己的观点!


三农最美


可以肯定的说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续享有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

我发现很多人总喜欢把农村土地和继承扯在一起,无知到这种程度也是够可以的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既然父母没有土地的所有权,那子女哪来的继承权呢?

农村的承包地是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村民的粮食用地。其分配是以户为单位的,根据赠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只要该农业户口户口本上有一个人,那么他就可以继续使用经营其他家庭成员的承包地直至承包期满。如果该户口本上一个本村村民也没有了,那么该户就消失了,承包地会被集体收回。

宅基地是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村民的住房用地,宅基地的享有主体也必须是本村村民。如果子女户口迁出去了,那么就不能再享有父母的宅基地。虽然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但父母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只要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产,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该宅基地上的房子只能修缮不能翻盖,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你的户口从农业户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那么就是自动放弃了村民身份,农村的一切福利也就和你没有关系了。以前看着农村没利益千方百计迁出去了,现在有点好处又想回来要,那有这么好的事!


仰望星空独享自在


近十年来,在就业、房市、教育、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农村人口大量从农村迁往城市,其中有很多人都在户口上都选择了“农转非”,在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下也就意味着放弃了一些农村土地权益,比如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等,不过这在以前没什么,因为以前农村土地不怎么值钱啊。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也让越来越多农转非人士关注到了土地问题。

关于非农户口能否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这一问题,我所了解到得情况是不能的。

原因有二:

1.宅基地、承包地本身就不发生继承,不论继承人是否为农业户口,这是因为二者的所有权都不属于农民,而属于集体,因此土地本身不能继承,但是承包地上的作物收益、宅基地上的农房是农民个人劳动所得,合法继承人可以进行继承。

2.宅基地更为特殊一点,由于“地随房走”的政策,非农户口的人员在继承房屋之后是可以继续占有这块宅基地的(直到地上房屋不符合居住要求),出于村集体利益的考虑,作为非农户口的你只能在继承来的房屋内居住,不能将其进行改建或者翻新之类的,当然如果当地政策允许,出租出去也是可行的,但是不能进行买卖。


土地论坛


首先要明白这个问题,就必须先明白农村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对象。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地也一样,村集体成员可以享有免费承包的权利,只需要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也是只给本集体成员分配,其他人均无权取得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



而如何确定村集体成员身份呢?主要以户口为判断标准,也就是你的户口在这个村,才可以取得承包地和宅基地。换句话说,非农户口根本无法取得。



非农户口既然无法取得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那么可以继承吗?



首先来说承包地,农民和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时,都有承包期限,现在土地二轮承包延长了30年,也就是农村所有承包地承包期限延长到了2028年。到了2028年,几乎所有的承包地都到期了,这时候就是重新再承包,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当然,承包地是家庭共有,只要这一家里有一个人还是本村集体的户口,这个人都可以继续耕种,只有大家都不是非农户口了,村集体才可以收回承包地。



另外,说说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农民只有免费使用权。既然农民都没有所有权,当然宅基地就不发生继承。但地上的房屋,只要是子女都可以继承,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了房屋,不得翻盖,新建。只能居住,等到房屋自然消亡的时候,由村集体收回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再分配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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