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交警部門在整治
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時
出現了這樣的一幕:
某司機
交警同志你看,我有小車駕駛證的。開個小小的電動自行車肯定沒問題。
這位同志,你這問題可大了!首先,你開的這輛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嚴禁上路的。其次,你只有小車駕駛證,不能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哦!
交警蜀黍
有的司機朋友可能會說:
“我不怕,我的電動車符合國家標準。”
注意了!
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已經出臺!
快來看看你的“小電驢”是否真的達標吧~
新規速看!
2018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劃重點!
新標準將最高車速為25km/h
整車質量(含電池)調整為55kg
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
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那麼新舊國標有什麼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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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公佈以後
有許多網友留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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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只能再開半年是不是真的?
針對網上這種論調
交警蜀黍的回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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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輕信!
相關的管理措施正在制定中
一旦落地,交警部門會
第一時間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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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大家:
為了您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對於超標電動車請做到
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
除此之外
一定要保證行車安全!
近日
我市就發生了一起致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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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
12月3日晚
男子吳某駕駛兩輪電動車
在大涌鎮闖紅燈時
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致當場身亡
......
生命的逝去讓人唏噓!
因此我們更要切記: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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