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为救落水儿童致其受伤,落水儿童家属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胃必达


简直是天理难容。救人者在救人过程中,因为不专业或者事发突然,这个时候救人者所想到的是(被救者的)生命大于一切,如果不及时进行救助,被救者的生命有可能就此终结。如果过多地去考虑在救助过程中是否会伤及被救者,那么,这个救助就毫无意义,也许还会贻误救助的最好时机。因此,对于救人者在救助过程中导致被救者受伤,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为生命远比那点伤更重要!

回头再说被救者家人因为被救者在被救助过程中,向救助者索赔的事,不管是从道义上还是从法律角度,都应该受到谴责,因为你只重视了被救者的伤,忽视了被救者以及救助者的生命,由此可见你是一个漠视生命的人,是一个道德极其低下的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惟我独俊


这不是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如真此事发生,天理难容。

一个人去救一个人,他所做的是救你的性命,同时自己一样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如有误伤,不是其本意,是生命重要还是受伤重要,不去感恩,而去索赔,肯定是不对的。

记得汶川地震时,一个小男孩压在水泥板下,如不及时截肢就会失去生命,只得截肢,孩子获救活了下来。这是不是要索赔?要索赔,谁还敢去救?!

一个见义勇为之人,是品德高尚之人,连自己生命都可能失去的情况下去救你的孩子,又怎么可能去伤害他?为了救他生命无意(必要时,有意为之)中使孩子受伤。你一样要去感谢,因他,你才有这个活着孩子。

这个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英雄,不需要忘恩负义之人。



中山金燕子灯饰厂


落水儿童家属:“不是你推下水的你为什么要救?你既然救了又把我孩子弄伤,那你就得赔钱医药费”。

也许很多人都会质疑题主提这问题的真实性,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事情?看到儿童落水,好心去救,结果救上来了反被儿童家属索要赔偿,这不讲道理啊!但我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事情在国内发生并不稀奇,有太多太多这样不要脸的、恩将仇报的人!

这种家属就是典型的恩将仇报,就不该好心去救它孩子!大家都知道,下水救人本就是冒着很大的风险,这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有太多太多的案例,见义勇为者下水救人,结果人救了自己却没了。所以每一个下水救人的都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他们是勇士是英雄!



所以这儿童家属索要赔偿一点都不合理!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无耻混蛋!FUCK!


邕城小龙


1、见义勇为当然是鼓励和支持的,这当然是站在道德高地的。

2、站在道德高地不意味着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是尽可能专业地去做,既然选择去做就应该努力做到最好。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看具体过程。

3、不是大家都认同的事儿就是好事儿。说件同类但不相似的事例。广东媒体报道过一件事儿,某年年底,某人讨薪失败,爬到海珠桥车道上方,做打算自杀状。于是交警封锁海珠桥,下面铺上气垫,谈判专家劝说讨薪者下来,讨薪者则坚持要欠薪老板过来,海珠桥被封锁长达3小时。这时有位老伯看不过眼了,也爬上去,从背后把讨薪者推下,摔在气垫边上弹到路面受伤。事后老伯被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医药费。

讨薪者当然令人同情,想引起大众关注可以理解,但他堵塞交通,损害他人利益就不对了,应该承担相应罪责。

老伯想迅速解决堵塞问题的出发点是好的,也维护了大多数人利益,但他并不专业,推人跌下形成伤害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又瘸腿的老广


这是无理取闹,根本不用搭理他,估计法院都不一定受理,谁都会训斥他,这就是不懂感恩的人,我们应该明白是生命重要还是受伤重要,寒心啊!

英雄得不到认可,有可能被讹诈,真不知道我们以后应该做什么,我们常说不能叫英雄流血在流泪,别人拿生命去救助你的孩子,你竟然要求别人赔偿,有可能救助过程造成孩子一定的刮擦,即使不慎造成骨折你也不能找英雄赔偿啊,是生命重要还是受伤严重。

前一段看一个新闻,医生抢救病人,把衣服剪坏了,最后家属要求赔偿,医生和护士赔了家属1000多元,我一直不明白,人怎么不知道感恩呢?如果医生不积极治疗你孩子还能活吗?他们不考虑这些,就是在乎东西,这样的事情大家说医生怎么想,以后他们还会积极救治吗?估计他们以后会等待家属同意后在救治。

我们身边总是有某些无知的人,把钱看得比生命都重要,大家要知道生命大于一切,真不知道这些该不该救,救人者没有错,被救者丧失良知,这种人应该被惩罚。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真正让英雄得到尊重,我们不能叫英雄流血再流泪,我们应该创造一个膜拜英雄的时代,叫这些不知道感恩的人离我们远远的。谢谢大家的分享


大海传媒


见义勇为者为救落水儿童致其受伤,落水儿童的家属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这个问题。

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儿童,挽救了一条生命,使被救儿童一家人没有失去孩子而悲伤,施救者在救的过程中致儿童受伤,落水儿童的家属要求赔偿是否合理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一、救人者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冒着自己死亡的危险下水救人,舍己救人,是品德和素质高尚之人,是值得人们敬重的人。

二、危急之中下水救人,不说下水救人的水性如何,水中救人漂浮不定,难度极大,如果水性不好,不仅救不起人,还会把自己性命也搭上,所以情急之中能把人救起,虽然致伤,但都平安上岸就是落水孩子家人的万福了。

三、救上的孩子虽然在施救中受伤了,但生命保住了,可以进行医治,总比不救死去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四、施救者在施救不稳定的氛围中致孩子受了伤,这不是他的故意行为和想要的结果,这不是他的过错,这应当是落水儿童家长监管不力和落水儿童的过错造成的。

所以,被救儿童家属应当知恩图报,感恩戴德救命恩人,使施救者伸出的援手得到肯定,使社会正能量得以发扬光大。如果被救孩子家属要求赔偿,那是不尽情理,以怨报德,让施救者寒心,那今后谁还会见义勇为舍命做好事为他人,赔偿是不符公德、不合民意、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四川会理关羊


见义勇为者勇救落水儿童致其受伤,受伤儿童家属要求见义勇为者赔偿。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见义勇为者导致被救儿童受伤,都是不负赔偿责任的。因为,没有法律的依据。

建议勇为者不顾个人的生命安危,与大自然进行争分夺秒的拼搏,意在挽救落水儿童的生命。他的出发点是救人,而不是伤人。在救人的过程中,难免会丧失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说,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来挽救另一条生命,难免会给被救的对方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伤害,是在大自然不可抗拒的条件下造成的,也是难以预估和不可抗拒的。不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被救儿童受伤,就不负法律责任。

被救儿童的家属因为自己的孩子被救受伤,要求见义勇为者赔偿的话。儿童家属简直是丧心病狂,没有一点道德可言,不不讲良心,不知感恩,忘恩负义。就不是人,是要遭万夫所指的。

面对恩人和贵人,就应该一生铭记,一生感恩,这才是个讲良心有道德的人。自己受意,反而诬陷他人,要他人赔偿,如果法院支持赔偿的话,我们的社会将变成一个是非不分,颠倒黑白的社会。以后谁还敢当见义勇为的人,社会的正能量从此就灭亡了。


老蒋闲言


有人说,不是你推下水的你为什么要去救?这个问题问得好

救人一命的人,胜造七级浮屠。

奋不顾身救人的人,基本上都是菩萨心肠。许多救人一命的人把自己的命都搭上了,别人却被他救了,只是你救的是一条烂命还是一条好命的问题。一条菩萨心肠的命去换一条良心被狗吃了的人的命,是否划算?关键是菩萨救的是什么人,有的人的良心是被狗吃了的。菩萨救人的时候,会不会先搞清楚这个人是土匪还是罪犯还是恶人再考虑是不是见义勇为去救他?比如那个[东郭先生],救一条冻僵的蛇放袖子里,结果他自己却被自己救了的蛇给咬死了。

当善心被恶人当成可以消费的目标还理直气壮堂而皇之的时候,菩萨自然就会裹足不前而缺席。这种恶果,是要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

阿弥陀佛


太素老道


当然不合理!

1、人家救你是冒自己生命危险,去救你的命。是命重要,还是伤损重要!?是命值钱,还是伤损值钱?!一目了然,不必争论。

2、要求赔偿的人,是个什么人?是什么人才会提出这个诉求?不难看出为钱无耻到什么地步了!

3、对于这种人的办法应是先论他的损伤损失费,同时,论他的生命费,坚决索要差价。一般能舍身救人的人做不出,大众帮着做。不给的话,直追不放。不信治不了他的黑心肝。

4、现在是市场经济,所有劳动都走市场价了。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尊重劳动的体现。但是,君子好财,取之有道。一般人爱财无错,但必须是合理合法的。一些爱钱不择手段,不分羞耻的人,一些胡搅蛮缠的人,必须清楚,现在的人都不笨,别为了打狗丢了狗链。


鱼磊卫静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看到见义勇为者为救落水儿童,致使儿童受伤家长索赔,我心里感觉非常的震惊,为什么呢?

第一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佛徒的一颗大善之心,下水去救这个孩子,同时救人者在水中也有生命危险,在这种两个人都处于危险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无意的造成儿童受伤。见义勇为人之大善,应该酬谢。

第二 孩子家长以施救者致使孩子受伤,索要赔偿实不应该,如果没人见义勇为去救孩子,孩子处在危险之中,有可能会失去生命。在见义勇为者,不图回报,奋不顾身去把孩子从危险之中救上来。为什么不知道感谢呢?虽然致使被救儿童受伤,但是在危险的状况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是见义勇为者为救孩子无意间造成的。我们反过来再想想,以前发生过许多见义勇为者为了救人而失去了生命。假如见义勇为者为救孩子自己牺牲了,谁来为他负责。所以应该感谢见义勇为的英雄。

我的观点是,被救孩子和家长应该感谢见义勇为者。

我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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