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滅亡後,遺留下來的十幾億賠款和不平等條約如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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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成立後,對於清政府遺留的賠款問題選擇全盤接收。國民政府代替北洋政府後,也繼續了不平等條約的賠款問題。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為了去掉上百年來的帝國主義掠奪,於是全面廢除了所有的不平等條約。



民國從1912年算起到1949年共計延續了37年,這期間民國承認了清朝的不平等條約,同時也簽訂了一些新的條約。

請政府的不平等條約遺留

1840年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和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之後列強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大量的不平等條約。其中賠款最多的就是《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馬關條約》中規定向日本賠款兩億兩白銀,已經在清朝時代還清。但是《辛丑條約》卻因為數量巨大,所以延續到了民國時期。



在《辛丑條約》中規定清政府需要償還各國4億5千萬兩白銀,按照年息4%的利率分39年還清,所以本息合計9億8千萬兩白銀。到了清政府滅亡之時,民國頒佈了《告友邦書》承認了列強在華的不平等條約有效,於是揹負起了鉅額的債務。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奧匈帝國解體,德國戰敗,中國作為戰勝國所以停止了對德奧兩國的賠款。之後俄國發生十月革命,中國也因此停止了對俄國的賠款。到了1920年之後英美等國陸續宣佈退還賠款。1927年國民政府北伐成功,從北洋政府中接手了所有外債,但這時的國民政府做法令人難以置信。



1931年日本悍然發動了九一八事變,佔領了我國整個東北地區,而民國政府依然在兢兢業業的進行著賠款事業。到了1937年,日本再次發動七七事變全面侵華,民國政府依然足額的支付著庚子賠款。直到1938年底,中國沿海城市全部淪陷於日寇之手,關稅徹底被日軍掌握,國民政府才於1939年1月15日停止了對日本的賠款事宜。但是直到1942年才宣佈廢除了庚子賠款事宜。

至此中國共計支付了6.64億兩白銀,如果扣除英美等國所謂的退款,一共賠償了5.76億兩。



民國政府的不平等條約遺留

1945年抗戰勝利前後至1949年,民國政府為了得到美國以及蘇聯的支持也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

先說美國,最嚴重的是在1946年簽訂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條約中規定中國領土全面向美國開放,這實際上是美國意圖控制中國的經濟命脈,將中國變為美國的殖民地。因此使得中國的主權和經濟利益受到了嚴重的的損害。而新中國成立後拒不承認任何不平等條約,所以這一條約也宣佈了作廢。



再說蘇聯,在1945年8月14日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民國政府承認了蒙古國的獨立,並且在這一份條約中規定中蘇共同管理長春鐵路和旅順海軍基地三十年,大連為自由港。蘇聯的貨物關稅全免。實際上這是一種踐踏主權的侵略性行為。

新中國成立後為了取消《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毛主席在1949年12月12日親自到達了莫斯科。1950年1月20號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之後在1952年收回了中長鐵路的一切權利,同一時期蘇軍也從旅順的海港基地撤退,把主權交回了中國。


我是越關


民國從1912孫中山先生創立到1949年蔣介石政府敗退臺灣算起在大陸歷經37年,但仍然沒有滅亡,蔣介石政府退守臺灣以後,仍然號稱中華民國。當年國民黨政府退守的時候將許多黃金,白銀,外匯通過飛機,輪船轉移到了臺灣,而留下來的卻是清朝政府,中華民國政府當年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和許多賠款,新中國怎麼做,許多人都在看。

新中國成立以後就確定了三條最基本的外交國策“一邊倒”“另起爐灶”“打掃乾淨屋子再接客”,其中第二條,第三條就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另起爐灶”指的就是對外宣佈新中國不承認國民黨政府同各國建立的舊的外交關係,而在新的基礎上同各國另行建立新的外交關係,這一條就暗示新中國不會承認國民黨政府簽訂的那些條約,因為要“另起爐灶”。

第三條“打擾乾淨屋子再請客”更是直接說出來,清楚外國在華的侵略勢力,再與願意遵守和平民主平等原則的國家建立外交關係。所以新中國成立以後,可以這樣說將以前政府的外交政策全部否定,確定了自己獨立自主的外交路線。


實際上新中國成立的時候,不平等條約已經很少了,因為大部分不平等條約基本上都是清政府簽訂的,民國政府成立以後,經過兩次世界大戰,中國作為戰勝國,許多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都被取消了。香港問題因為英國也是戰勝國的原因,沒能在戰爭勝利後迅速解決,讓香港等到1997年才回歸,不能不說是遺憾。


歷史十二郎


1942年國民政府宣佈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除割地條約),從那時候起賠款就被全部廢除了。而民國滅亡之後,遺留下來的就是租地問題和長江通航權,以及領海權的問題了。當時建國之後是宣佈徹底、完全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並對所有被侵佔的領土提出了主權要求。

1949年的時候,也就是渡江戰役的時候,英國軍艦就以同清政府簽訂的條約為準則,派出軍艦到長江江面上,當時的解放軍得到命令,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的打。結果這一打,就打出來了同過去的一切不平等條約說再見。



然而由於當時海軍實力較弱,且當時急需休養生息,所以沒有收回香港主權,加上西方對華的仇視,都使得一些問題被擱置了下來。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放棄過解決這些問題,到了1999年澳門迴歸,也就剩下一個臺灣了。


清朝滅亡之後,國民政府急需列強的認可,所以錯誤的選擇了繼承不平等條約,沒有選擇利用外交磋商來減少損失。要知道當時的蘇俄剛剛建立,正是同其談條件的好機會,且蘇俄也廢除了庚子賠款,若是當時能夠稍微談判,讓北方多幾里地做出海口,將極大的改變現在的局面。


小司馬遷論史


清政府滅亡後,北洋政府全盤繼承了清政府的不平等條約,該賠的一分不少的賠。北洋政府被國民政府推翻後,清政府的不平等條約國民政府又全盤繼承了,該賠的一分不少的賠。新中國成立後,清朝至國民政府期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一律廢除,全部不承認不執行!西方列強當然不願意損失在華利益,於是在美國的提議下發動了朝鮮戰爭,企圖敲山震虎威脅新中國。但是新中國不畏強暴,毅然與列強相戰,通過朝鮮戰爭粉粹了列強的陰謀,從此列強再不敢逼迫新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中國人民真正站了起來。

北洋政府是通過清帝遜位取得全國政權的,清帝遜位詔書寫得很明白,民國政府全盤繼承清政府的遺產。北洋政府合法擁有清政府的權利,自然也有還清政府賠款的義務。但然如果北洋政府強大繁榮,可以廢除這些不平等條約;但是北洋政府軟弱可欺,為了討好列強,以獲得列強的支持,不得不全盤繼承了清政府的不平等條約。一戰勝利後,奧匈帝國解體,中國作為戰勝國獲得一定的利益,比如奧匈帝國的賠款與德國的賠款就免除了。

國民政府通過北伐戰爭取得政權後,為了獲得西方列強的支持,還是承認了前政府的不平等條約,該賠的錢一分不少的賠給列強。比如號稱黃皮白心的日本就不斷的向國民政府索要相關賠款,至到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三個月後,國民政府的海關才停止給日本賠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中國是反法西斯聯盟的重要一員,因此清朝的不平等條約大部分實質性的停止賠償。到1946年止,清朝與西方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大部分款項都被廢除了。

國共內戰期間,國民黨為了取得美國的支持,與美國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以求美國的大力支持。有史可查的是國民政府與美國簽訂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該條約表面上是平等的,其實就是一個不平等條約。該條約規定:中美兩國國民相互在對方國家享有居住、旅行、經商、租賃土地、文化教育、宗教等各方面同等的權利;在進出口貿易中享有平等的稅率;雙方軍艦可以在對方口岸、領水內自由航行。由於中國實力弱,跟本不可能去美國定居、駐軍,因此該條約就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新中國成立後宣佈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與各國在相互遵守外交五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先後與各國建立了平等的外交關係。


大秦鐵鷹劍士


1949年,蔣介石“勝利轉進”到臺灣,民國滅亡。同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晚清時期簽訂的大量不平等條約在抗戰期間以及勝利後得到了處理,尤其是有賠款的《辛丑條約》,在太平戰爭爆發後,徹底終止了,但是香港和澳門的問題沒有獲得進展。此外,1945年-1949年期間,蔣政府和新的世界霸主美國與蘇聯分別簽訂了新的不平等條約。

一、1945年-1949年蔣政府與美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美國在華空中攝影協議》,簽訂時間:1945年11月21日。協議規定:美國軍機可以在各省(除新疆外,主要是怕刺激蘇聯)自由從事空中攝影、拍照,中方不得干預。

2、《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簽訂時間:1945年12月27日。協議規定:中方的貨幣與貨幣政策需由美國來制定和管理。

3、《中美航空協定草案》,簽訂時間:1946年8月30日。協議規定:由美國指定美國西北航空公司、泛美航空公司、寰球航空公司在天津、上海、廣州之間飛行。同日,陳納德空運大隊成立,負責各地飛行。同年12月20日,正式協定簽訂,在草案條款之外增加了兩項,一是可以隨時在其他地方裝卸轉運,二是增加美機非交通停靠,也就是軍機可以隨時降落。

(美國航空公司)

4、《中美三十年船塢秘密協定》,簽訂時間:1946年9月。協議規定:三十年內,美國軍艦可自由出入中方海港,使用船塢修理船舶。

5、《中美憲警聯合勤務議定書》,簽訂時間:1946年10月8日。協議規定:駐華美軍肇事,必須由美方憲警處理,中方警察無權處理,只有旁聽權。這一條請參考如今美軍經常在日本和韓國乾的事情。

6、《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簽訂時間:1946年11月4日。條約規定:“中方全部領土、全部事業一律對美國開放”。美國船舶可以在中方“開放之一切口岸、地方及領水內”自由航行,在緊急時,包括軍艦在內,可以開入中方任何不開放的“口岸、地方或領水”。 美國人在中國的經濟利益與中國人無異。美國人可以在中國居住,購買土地、房屋及一切財產,但美國限制中國人的“移民律”則仍舊有效。美國向中國輸入商品徵稅與中國人相同。凡是中國開放港口,美船皆可通行,並能沿途起卸貨物,自由選擇“捷徑”。條文上寫的是中美“雙方”,實際上處處只對“此方”的美國適用。

7、《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簽訂時間:1946年11月。規定:根據這一協定,一日發生戰爭時,美國與中國將共同使用青島海軍基地。

8、《滇越鐵路管理和川滇鐵路修築協定》,簽訂時間:1947年7月。規定:這兩條鐵路,從修築和管理都屬於美國。

9、《美軍駐華美蔣秘密協定》,時間:1947年10月17日。內容:“美國軍隊留駐中國已為中國政府所接受。”“美軍留駐中國,將直至兩方政府認為無繼續留駐必要時為止。”這個會議隨即通過一“美國駐華武裝部隊系由中國政府之同意而駐案”。

10、《中美救濟協定》,時間:1947年10月27日。內容:中方的教育必須由美國進行指導。

11、《中美海軍協定》,時間:1947年12月8日。內容:由美國幫助中國建立海軍機構,包括組織、艦隊、軍港、基地學校等;由美國幫助中國培養訓練幹部,包括控制監督;由中國供給美國以海軍情報,並報告一切。

12、《中美農業協定》,時間:1948年8月5日。內容:設立中國農業復興委員會,有兩名美國公民和三名中國公民組成,委員會職權是“擬定中國農村區域之配合計劃”。

上述不平等條約,是把中國變成了美國的殖民地。根據天津國民黨警察局檔案統計,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兩年時間裡,駐天津的美軍實施殺人、搶劫等重大案件365起,中國民眾死亡、重傷者達2000餘人,而美軍沒有任何人受到責罰。

二、1945年-1949年蔣政府與蘇聯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時間:1945年8月14日。內容:承認蒙古獨立,長春鐵路中蘇共有、蘇聯貨物免關稅。

2、《中華民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定》,時間:1945年8月14日。內容:蘇聯使用該鐵路過境或運往大連、旅順免交任何捐稅,且共同經營期為30年。中方在協定中所獲得的權利大概只有“路警歸中國負責”。

3、《關於大連之協定》《關於旅順口之協定》,時間:1945年8月14日。內容: 蘇聯控制大連和旅順30年。

(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傑簽訂中蘇條約)

新中國建立後,雖然宣佈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但當時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由於蔣介石失去了大陸,美國在大陸的一切權益都喪失了。1950年2月14日,新中國跟蘇聯重新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廢除了之前的條約。1952年,中長鐵路也回到了中方手裡。在朝鮮戰爭勝利後,蘇軍也從旅順大連撤離了。香港和澳門,由於英國和葡萄牙不承認新中國,雙方沒有談判,直到後來中美關係改善後,才開始了收回香港的談判。

(蘇軍撤離旅順)


迷蝶夢文史社


民國是指中華民國,從1912年開始建國,到1949年滅亡。但其餘部仍在,現在的臺灣仍自稱中華民國。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宣佈民國滅亡。中國不承認一切不平等條約,當然就更不承認什麼賠款了。新中國建立後,實行親蘇反美政策,與蘇聯簽定《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對於之前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並不承認。實際上,現在也並無什麼不平等條約了,因為基本上與外國的不平等條約,都是晚清進簽定的。而後來進入民國時期,中國先後參與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在這兩次世界大戰中,中國都是戰勝國。所以不平等條約及欠款,都隨著戰勝國地位而宣佈取消了。所以民國滅亡後,接管的新中國並無繼承賠款問題。

相反,新中國放棄了戰勝國對於日本的賠償,於1997年收回了香港主權,於1999年收回了澳門的主權。明清時期簽定的不平等條約,都成為歷史。值得一提的是,圍繞澳門,中澳雙方在新中國建立後的一九五二年,還發生了一場小規模的戰鬥,雙方互有三十餘人的傷亡,最後以澳督按照中方要求書面道歉,賠償四億人民幣了事。這是中國建國後第一場對外交往中的勝利。

1949年以前,民國政府廢止了絕大多數與外國的不平等條約。新中國後,之前所有的不平等條約同時廢止。因為世界進入冷戰進期,所有的條約以新簽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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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史社


民國滅亡後,遺留下來的十幾億賠款和不平等條約怎麼處理的?
答案就是——不認!

民國功臣

從法理和歷史延續性分析,民國繼承了清朝所有的權利,疆土,財富,自然也包括債務。清滅亡時中國共賠款白銀已近6.532億兩,摺合銀元近10億元。清帝退位詔書明確提出:“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從國際法上講,民國政府與滿清屬於國際法上的“政府繼承”關係。從當時的客觀條件分析,民國政府依然未能完全擺脫國外帝國主義國家的控制和制約。孫中山時期的政府的大量軍事武裝以及財政來自日本和英美以及前蘇聯的支持。資本主義的軟弱性根深固定,資本主義不願意和國外搞僵,因此,不平等條約也不可能說廢除就廢除的。

不平等條約

到了我們偉大的祖國開國後,新政府向全世界莊嚴宣佈廢除一切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人民的不平等條約,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立即收回香港澳門主權。毛主席提出的:“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說的就是,不承認舊條約。要走新中國的外交之路。

新中國開國大典

於是遺留下來的十幾億賠款和不平等條約自然就不認了。


電視劇裡看歷史


這是要黑民國的節奏啊!

中國近代歷史上,每籤一次條約,就要賠一次款,但都是清朝搞的,晚清賠款中最大的兩筆賠款是甲午戰爭的2億多兩,和辛丑條約的4億多兩。

民國時期的賠款主要是繼承了這兩項,甲午賠款在清朝時已經還清,但是清朝當時沒錢,是借錢來還的,即一次性向英國、德國、俄國借了筆鉅款來賠給日本,然後再分期還款給英、德、俄三國。本來日本的賠款是2億兩,但借錢的本息加起來在1930年代,一共還了7億兩給英、德、俄三國。

民國時代,說實在的,沒有什麼新增的戰爭賠款,而且在一戰以後還有一筆巨大的錢財進賬:

一戰以後,民國政府向德國索取了鉅額的戰爭賠款。這是中國歷史上惟一一次從外國手中獲得的戰爭賠款。因為後來二戰我們雖然贏了,但主動放棄了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的權力。

一戰以後,民國利用德國戰敗,在歐洲被列強欺負的機會,也對德國採取強硬措施,要求德國支付中國在一戰期間的戰爭損失以及戰後的俘虜收容散返費用,之後簽訂的《中德協約》和《解決中德戰爭賠償與債務的辦法》二個條約,中國從德國那裡拿到了8400萬元的賠款。

而且這還不算完,一戰期間中國對德宣戰,扣壓了德國的一批輪船,被算作“戰利品”,戰後德國承認這批東西歸中國所有,不需要再還給德國,同時德時被迫放棄了中國近代史上最大的一次賠款,辛丑條約的庚子賠款的德國部分,這些東西加起來,中國一共收入了2.5億元之多!


德國之所以肯認栽,賠了這麼多錢,主要是因為一戰前德國在中國有大量的企業和資產,戰後中國危脅說你不賠款,這些在華的德國企業和資產全部沒收,這個辦法有點耍無賴,德國沒辦法,為了減少損失,只得認賠。


只愛潘多拉


第一、民國初期,我們已經收回了,一些租界。第二、經過14年抗戰,8年全面戰。在全國人民的努力下,終於取得了勝利。而且根據同盟國條約。日本要賠償我們中國的損失。後來我們沒有要,臺灣,南沙群島,彭湖列島,西沙,中沙,東沙,東北三省都回歸我們,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收回所有租界(為香港,澳門迴歸打下基礎)對越南北部,東南亞國家進行受降。我們所有的賠償已經被除消。所有租界已經被收回。還收回了東北,臺灣,四沙。接受了日本海陸空三軍的裝備賠償。這一切都是我們的先輩用。生命換來的。是他們的附出換了聯合國五常,臺灣,四沙,東北。他們是我們中國永遠的英雄。


光輝歲月8977788


民國,即中華民國,時間跨度為1912-1949,存續37年。

事實上呢,在這37年裡,所有的賠款和不平等條約基本都清理完畢,不需要再等到49年後了。且容我慢慢說來。

所謂賠款,主要指因為1900年拳民作亂而導致的庚子賠款,其中賠款4.5億白銀,因為系借貸賠款,本息合計9.8億兩白銀,分39年付清,由海關收入做抵押。

其中,賠給俄國的最多,計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餘國家則都不足1%。



事實上,這筆賠款,在清末時就開始有變化。在駐美公使梁誠的努力下,美國總統老羅斯福於1908年同意將之後的賠款全部返還中國並指定用於教育文化等事業。

後來陸續派出的庚款留學生,用的就是這筆錢,聞名遐邇的清華大學也是靠這筆錢建起並維持的。

當然,美國退還賠款並非完全是發善心,而是因為這本來就是多賠的,美國在庚子年的事實損失遠沒有賠款那麼大,所以才會有退款之舉,這個卻是要說清楚的。

之後,英國、法國、日本等國也相繼效仿美國,陸續退還之後到期的賠款,並也主要用於教育文化等行業。

至於德國和俄國,因為一戰期間德國戰敗而俄國革命,這兩國的賠款自然停止,之後年限的賠款就此終結。

由此,扣除英美等國的退賠,加上俄國德國的終止賠款,庚子賠款實際支付了大約6.6億兩白銀,約佔總賠款的58%。



至於不平等條約,實際這個是比較難說的,因為除了一些明顯割地賠款的如《南京條約》、《馬關條約》等之外,其實有些條約是通商型的,很難一概而論說是不平等條約。

就算是因為這些條約而建立起來的各地租界,也不能說完全就是壞事物,事實上,租界對中國的近代轉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好一棍子全部打死。

不管怎麼說,收回租界、非常不平等條約這些,都是隨著國內局勢變化而變化的,如一戰結束後,德國、俄國在華的租界也好、各種利益也罷,全部歸零。

此外,在北伐期間,如漢口、九江等租界均被收回,南京國民政府隨後開始的廢約運動,也修訂或重簽了很多雙邊或多邊條約,其中包括關稅等等。



至於影響最大的上海租界和相關領事裁判權等規定,在二戰期間,也陸續被廢除或收回。二戰結束後,上海租界被中國政府收回,相關特權被廢除。

之後,因為中國成為五大國之後,其後的雙邊條約或多邊條約大多被修訂或重籤,如中美通商條約等,大體還是平等互利的。

從這個角度上說,不管是賠款還是類似條約,在民國期間、也就是49年前基本被清理了。

不過,在49年後,因為中國投入紅色陣營,之前的所有條約全部廢止,一切重起爐灶,這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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