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严禁造谣传谣

赤水市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严禁造谣传谣

赤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2018年12月5日,农业农村部通报我市毗邻四川省合江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按照贵州省非洲猪瘟疫情Ⅰ级应急响应及遵义市防控疫情的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为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市,现就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紧急通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非洲猪瘟疫病,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一类动物疫病,致病率高,致死率100%,对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极大影响。非洲猪瘟疫病除家猪和野猪外,其它动物不感染该病毒,不是人畜共患疾病,在本市购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可以放心食用。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任何一例非洲猪瘟疫情,请广大市民正确认识、切勿恐慌,严禁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有关部门将对恶意制造和散播谣言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决定在市内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及与四川省接壤的交界路口设置非洲猪瘟疫病临时消毒检查站(点)。具体布局如下:蓉遵高速赤水收费站、蓉遵高速路政大队附近、蓉遵高速天台下道口、蓉遵高速旺隆下道口、蓉遵高速元厚下道口;赤水大桥(赤水侧)、金华街道鲢鱼溪、天台镇天台山村一组、大同镇(两汇水、切角垭)、宝源乡(城门洞、大岚坳)、两河口镇界碑、白云乡(平滩村、合元村、大转拐、黄角坪)、长沙镇(磨刀溪、赤岩村五马石)、长期镇凤仪村纸厂、官渡镇(新华村金三角、金宝村黄沟田)等。各检查站(点)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对所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进行查证验物和强制消毒,对所有通行人员进行检查,对拒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关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暂停我市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出;暂停贵州省毕节市和外省市的生猪调入我市;暂停四川省、湖南省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2个或2个以上地级市的省市生猪产品进入我市;暂停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地区的生猪产品进入我市;符合调运规定的生猪产品调入我市须按规定提出申请,并在调入我市后,对产品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对符合调运规定途经我市的生猪产品,禁止在我市下高速。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到疫区活动(含步行及车载),若确需前往的,请在往返时自觉到检查站(点)接受消毒灭源。从即日起严禁四川省、重庆市等疫区生猪及其产品(含腊制品等)进入我市境内,一经查获,全部依法依规没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将全面开展私屠滥宰执法专项行动,各生猪屠宰经营单位或个人严禁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对私屠滥宰、私自杀猪贩卖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串通涨价、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六、全面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及泔水管理,严禁任何餐饮企业和学校、医院、机关食堂等机构出售泔水,严禁任何人违规收集倒运泔水,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

七、广大市民要清醒认识我市非洲猪瘟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疫情控期间各项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坚决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人人参与的人民战争,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

八、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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