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飞车党”抢夺金项链 一小时内作案两起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晴悦)遭遇“经济危机”,两个大小伙子没想着依靠自己的双手努力赚钱摆脱困境,反而打起了抢夺他人财物“赚快钱”的主意,更胆大妄为连续作案3次,最终落入法网。

被告人滕某某与老乡张某某(另案处理)因缺钱,预谋驾驶摩托车抢夺他人财物。2017年6月14日19时40分许,滕某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张某某,窜至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西侧辅道,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尚某某锁定为作案目标。滕某某驾驶摩托车靠近尚某某,坐在后排的张某某伸手趁机将尚某某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价值不详)抢走,之后二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当年6月28日18时许,二人窜至灞桥区十里铺某酒店门口,又以同样方式抢走被害人赵某某黄金项链一条(经鉴定价值1.2万元)。当天19时许,二人窜至太华路某酒店附近,再次以同样方式抢走被害人夏某某黄金项链一条(价值不详)。今年5月29日,滕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央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驾驶机动车辆夺取他人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结合案件事实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对被告人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滕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法官提醒,“飞车抢夺”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方式,不法分子往往骑摩托车,针对街上行走的女性或老年人,以提包、首饰、手机等为作案目标,实施犯罪。市民外出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佩戴太过显眼的贵重物品。当遇到抢夺、抢劫时要高声呼救,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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