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50岁时去世,大嫂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天上漂


依据在继承遗产上的法律法规,遗产的继承方式是秉承着谁付出,谁继承的原则来实行分配的,或者由财产的拥有者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父母,配偶,子女 ( 包括;非婚生子女和领养的子女 ) 作为第一次序列继承人平等分割继承。如果第一序列继承人已经死亡,可以由他的子女顺位到第一序列继承。

你大哥50岁去世,大嫂一直未嫁,也没有继续赡养公婆的话,对公婆的财产,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大嫂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大哥大嫂有子女,他们的子女,可以顺位到第一序列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你大嫂是绝对拥有对公婆财产继承权的。

依据法律规定;媳妇丧偶以后,一直坚持尽到了帮助公婆的责任和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依据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公婆去世以后,媳妇对公婆的财产就有了合法的继承权。


老蒋闲言


大哥50岁时去世,大嫂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跟你说,你大哥非常不幸!你大嫂也非常之不幸!于情于理,你公婆的财产应该考虑他们的份。

现在跟你聊一聊法律方面的规定。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公婆的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们的所有子女,以及互为配偶的他们(在世的继承不在世的),还有你公婆的父母(在世的话)。

按照常理,你这样提问的话,应该是公婆都不在世了吧,那么公婆的父母应该也不在世了吧?!这样的话,就剩下你公婆的所有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了。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大哥去世了,就有个代位继承的问题。你大哥的子女他们会代他们的父亲去继承你大哥应有的那一份!法律规定,代位仅仅发生在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由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那个去世人的那一份!

而且,你的大嫂如果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话,也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你大哥的那一份应该由他的妻子和他的子女们去享受!与你大哥的这些兄弟姊妹们没啥关系!你做为你大嫂的妯娌还是别惦记这些!

希望你们和平解决,你大哥已经去世,他们家已经很不幸了!希望不要让他死不瞑目!


村姑说村事


这个得看人心。我60后。我有一个同学自己恋爱结婚的。结婚的时候还不满20岁。在我们那个年代,这算挺开放的。男的脾气有一点暴躁。也家暴。男的家里有三个姐姐,就他一个儿子。家庭环境也还可以。结婚大概两三年之后男的就得了绝症。又拖了一两年就死了。然后留下个男孩子。当时孩子还很小嘛。我的同学也上班。公公婆婆给带着。然后因为毕竟年轻嘛。别人就劝她再嫁一个人呗。公公婆婆也挺好。意思说你要愿意找人也行。嫁出去呢?他们给出嫁妆。留在家里呢?家里的房子和家产都归他,只要好好地把那个孩子养大。以后再升和不升他们都不干预。愿意给老人养老呢。谢谢他不愿意,他们也不怨他。后来我那同学也嫁人了。没有留在他们家。公婆当时给了他大概有5万多块钱。她自己的嫁妆全部带走。孩子两头过。跟他妈过一段时间跟爷爷奶奶待一段时间。他也经常回公公婆婆那儿。现在她都做婆婆了。老爷子老太太还身体挺好。他儿子结婚的时候我们去了。她现在的婆婆公公,老公,孩子也都去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呀。人死了情还在。就像他说的,你要说他跟他前老公有多好的感情也不见得。那时候刚开始的时候打的我们都看见,那个都看不出人形了。没过两年好一点吧,又病了。打不动了,也死了。要他的说法,毕竟他们那时候自己爱过。也年轻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所以他也不怨他。公公婆婆对她好。他的说法要不是看公公婆婆对她好,但是她这个儿子没准备生下来。所以现在他觉得也没遗憾,对得起老公也对得起公公婆婆了。公公婆婆老了,他还是以他们家儿媳的身份来给婆婆和公公安排后事。他三个姑姐也挺好。


15172196015


我们家正是你们一样!我哥死了二十多年了!嫂子一直未再婚!从来没有给过东西给我爸妈!但我爸现在八十岁了得了肺癌晚期!写遗嘱给嫂子我们平均分!一样的一份!应该给!


大姐1


这个情况确实比较复杂!

首先来说,应排除遗嘱的问题,既如果死者有合法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就好了,遗嘱里大嫂有份那就有,没有就没有了!

如果没有遗嘱(这是大部分情况),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注意这个顺序不分先后而是同等权利)。不管公婆中谁去世,活着的继承死者的,这是没问题的,如果配偶已去世,则全部归子女、父母。父母也先去世则全部归子女!

复杂的问题来了,大哥死时,实际上继承是发生过一次的,既大哥的父母(既文中公婆)、子女、配偶(大嫂)是继承了一次大哥遗产的。问题在于大哥死后,其父母(公婆)再去世,大哥作为已故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事实很残酷,死者并没有继承权,不过别急,法律还是有温情一面的,那就是创造无数家庭纠纷的“代位继承”原则,既大哥虽然先于身亡,但大哥的子女拥有代位继承爷爷奶奶(公婆)遗产的权利。但是大嫂其实是很尴尬的存在,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像大嫂这样的人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才可以继承遗产。这里面“主要”就成了律师的费用点,一般认为,“大嫂”未改嫁,且与已故老人生活在一起,尤其是医院缴费凭证,将成为“主要”二字的有力证据!

说了这么多,其实很难说得清,因为法律在这方面确实比较模糊,也实在没法干吧利索脆,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只能做一些方向性的规定,至于怎么理解,完全考验法官和律师的能耐了!


固定的流砂


(1)优先执行有效协议。如无,则:

(2)大嫂没有继承权。

(3)大哥的孩子有继承权(代位继承)。

(4)有证据表明,大嫂有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但举证困难。

(5)有大嫂可以继承协议的,执行协议。

(6)大哥没有孩子的,代位继承不存在。

(7)公婆是否有一人先于大哥去世,若有,则大哥有一定份额继承权,但没有分割到手,当公婆全部去世,大嫂则有大哥的份额之一部分。


酒后就爱瞎侃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根据你的描述。大哥50去世。大嫂一直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能继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都享有继承的权利。






山东农村那些事


按照公序良俗,大哥故去,大嫂未改嫁他人,抚养大哥骨肉成人,功不可没,大哥之子女亦是你家血脉,也是你之子侄,问这话,就显得冷血自私!

良好的大家庭,作为叔伯辈,会义无反顾担起子侄的养育看护之责。想想自己光屁股的小时候,那个弟弟妹妹不是屁颠屁颠地跟作哥哥跑!仅凭这点,还能问这话吗?

作为你之父母,大气一点,赡养之责也应由在世之子女承担,并给大嫂应有的尊重,她在为你一姓之家守节育后,功在家族,恩及后人!


码个字


首先,丧偶一方,如果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赡养人的遗产。

第二,先于被继承人过世的继承人,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油而不腻的老法狗


我哥走了,我嫂子我们一直当家人,侄子侄女和我们都亲,父母的财产有她们一份,侄子侄女上学工作买房我们兄妹一人给五万,一个女人带大小孩子已经不容易了,我侄子侄女都是争气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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