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夫妻二人贪污公款1300万获刑14年

女会计夫妻二人贪污公款1300万获刑14年

70后女现金会计和丈夫二人沉溺于赌博和投资,为筹集资金竟利用其担任拆迁指挥部现金会计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同贪污100余户拆迁安置户交纳的房屋差价款共计人民币13791439.05元。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被告人董亚萍被抽调至合蚌路示范街区建设指挥部综合办资金组任拆迁现金会计,主要职责是申请政府拨款,收取拆迁安置户的房屋差补款、水电安装费和门面房租赁费,发放拆迁安置户的房租费、搬家费、奖励款,这些资金往来均在被告人董亚萍先后在建设银行开的八个个人账户上。2007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董亚萍与夏永朝共谋,利用其担任指挥部综合办资金组现金会计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同贪污拆迁安置户交纳的房屋差价款13791439.05元。

2018年5月18日,被告人董亚萍、夏永朝主动到定远县保障房专项清理小组投案,主动退缴涉案款42041元。案发后,被告人董亚萍朋友代被告人董亚萍退交涉案款30万余元,办案部门追缴涉案款44万余元。

庭审中,据董亚萍、夏永朝交待,二人共同侵吞的上述13791439.05元主要用于炒股、做期货、贵金属白银交易、澳门赌博、偿还赌债等支出,其中炒股亏损180万、炒白银亏损300余万、期货交易亏损200余万、赌博输掉300余万。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亚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被告人夏永朝共谋,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同侵吞拆迁安置户交纳的房屋差价款13791439.05元,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董亚萍、夏永朝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退赃情况、自首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定远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亚萍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夏永朝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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