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套路贷”团伙覆灭:借款1300元 不到三个月竟要还28万

3w.huanqiu.com 2018-08-04 17:14

不久前,河南洛阳的黄女士通过某网络平台借款1300元,但是让她万万没想到,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欠款竟然滚到了28万元,到了让她无力偿还的地步。随之而来的威逼恐吓更是铺天盖地,惊慌失措的她赶紧报警。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受害人 黄女士:响一声挂了响一声挂了,还有短信、验证码,各个平台的短信上百条,你的手机都属于那种瘫痪状态,然后更恶心的是有那种公司P图,给你P那种淫秽的图,把你照片放上去。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原来,今年2月份,黄女士接到推销电话,对方声称可以帮她办理“额度大、免担保,并且低利率”的高额贷款。推销的次数多了,一直想创业的她就有些心动,开始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交各种资料进行审核。但是黄女士浑然不觉,从她提供照片和手机通讯录开始,她就走向了对方布好的陷阱。

通过审核后,她并没有拿到对方之前宣称的三十万贷款,首次放款只有1300元,按照对方要求,还款周期5天,利息30%。但是扣去首期利息最后黄女士到手的只有900元。考虑到五天还400元钱不是难事,后续还能提升额度,黄女士同意借款。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江鹏鹏:她轻信了嫌疑人提档降息的承诺,就是说她借越多,最后就可以给她提升额度降低利息,但是其实提档降息的承诺是不存在的,嫌疑人只是为了让她去借更多的钱去偿还更多的利息,最终造成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为拿到大额贷款,黄女士在对方的引导下一次次延期,偿还这400元利息的次数达17次之多。期间对方还介绍新的放款人给黄女士,以快速“提高额度”,只是息没降下来,欠的利息却越来越多。中间黄女士曾经试图一次偿还清这1300元的本金了结全部债务,但是对方却故意不收最终造成她违约。

受害人 黄女士:然后他都会说,那你这都有逾期费,不然的话你就再使用,再用再续借,逾期费给你免了,就迫使你继续再使用。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欠款越来越多,为了偿还旧债,黄女士随后借款的人数竟达52人之多。期间,一旦无力偿还,逾期费、平台费、人工费、审核费、服务费等等就会迅速叠加,欠款竟呈几何倍数迅速增长。

受害人 黄女士:雪球越滚越大,已经还不了了,那时候相当于一天我都得还1万左右。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不到3个月时间,当初的1300元就已经滚成了28万元之多,黄女士最后再已无力偿还。借款人通过各种软暴力手段威逼恐吓,再也无法忍受的黄女士报警求助。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中队长 关要强:黄某一次借款1300元,到手900元,在短短三个月之内负债竟能达到28万多,明明借款只有1300元,但是在借贷宝平台上她的借条是2200元,这是一个阴阳合同虚假合同。并且在这借款期间,陆陆续续有52个不同放款人连续登场,结合这三个方面,我们确定它就是一个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三地同时收网 警方端掉多个窝点

案情特殊并且作案手法恶劣,如果不及时铲除这个“套路贷”团伙,就会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河南洛阳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小组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嫌疑人引导黄女士在借贷平台签订的虚假借条上,落款均是闫某。结合受害人提到,嫌疑人之前曾多次提到一个名为“中聚”的公司,警方查证,这家公司位于西安,法人代表正是闫某。

随即,专案组民警赶到西安,可闫某实际公司的地址根本不是注册所在地。在西安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有了新的发现。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江鹏鹏:当地派出所给我们提供消息,说这个公司在未央区的万达广场有一个办公场所,在摸排过程中,有一个保安向我们提供一些消息,这个公司在万达广场其它两栋楼里也有办公场所,等于说他在三个办公楼里有三个办公场所,老板姓代,安徽池州人。

经查,保安口中的这个代某正是他们要找的嫌疑公司实际控制人代某飞,也就是隐藏在闫某背后的幕后主使。围绕这些主要嫌疑人,民警顺藤摸瓜,进一步锁定了该团伙其他三位主要嫌疑人代某和周某情、周某艳,至此案件有了重要突破。但是嫌疑人代某飞非常狡猾,为了逃避警方打击,不光是这三个窝点,在城区甚至其他城市还分布着多个窝点。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连夜调集了近两百名民警分赴三地实施抓捕。7月6日,在西安、安徽、上海同时收网。其中,西安一举端掉了七个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11人,缴获电脑180余台,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在上海,共抓获涉案人员2人,在安徽抓获了团伙首要份子代某飞。7月13日,团伙骨干成员周某情、周某艳在湖南永州归案。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至此,“5⋅30敲诈勒索案”告破。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层层设套 数字游戏中垒高债务

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其他14名涉案嫌疑人陆续到案。警方发现,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涉及江苏、浙江、广东等全国多个城市,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通过对128名在押嫌疑人的提审,警方基本掌握了犯罪集团组织架构和作案手法。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经查,主要犯罪嫌疑人代某飞和代某系兄弟,而周某情和周某艳则系姐妹。该团伙分工明确,分别设有话务、审核、财务、催收等工作部门,而所谓话务部,就是搜罗目标专挑熟悉互联网操作的年轻人下手。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江鹏鹏:主要是年龄在20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因为这些人社会经验比较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主要利用受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瞄准的是受害人自己的钱,还有父母亲戚朋友的钱,目的就是把受害人榨干榨净。

具体实施诈骗的过程中,为了让更多的人放松警惕进而上钩,嫌疑人借款的钱数普遍都在千元以内,按照30%的周息,利息也都在几百元左右,这样一来借款人普遍会认为自己有能力偿还。殊不知,这些看似不多的小钱接下来却会在嫌疑人的数字游戏中越欠越多。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江鹏鹏:随着时间推移,受害人还款能力越来越差,他就还不起这个利息了。这个时候嫌疑人就会给他推荐其他人借款,这种模式随着时间推移,可能放款人达到几十个,这样利息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到达无力偿还的地步。

套路贷 5K=一套房 1300=28W

接下来,嫌疑人会不断向受害人推荐下一手同伙,用于偿还上一手高息借款,在这个过程中,越滚越多的利息,加上续期费、延期费、逾期费、手续费等等,受害人的债务会被不停垒高。最终年息会翻到2000%。直到将受害人财产压榨一空仍不罢休,再让催收部门登场催要欠款。一套房

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中队长 关要强:如果被害人还不起钱,这些嫌疑人就通过轰炸通讯录,威胁谩骂被害人亲朋好友,更甚者威胁送花圈,修淫秽图片发朋友圈,通过这下三滥手段来逼迫受害人还钱。

在目前已确认的82名受害人中,有1人最终因不堪暴力催收而产生过自杀行为,所幸抢救及时。目前,洛阳警方已对涉案的110人提请检察院批捕。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江鹏鹏:首先提醒广大年轻人,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贪慕虚荣;第二不要轻信网络贷款公司的虚假宣传,提高警惕性,避免上当受骗;第三需要贷款的话,一定要找正规的银行或者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去办理。

借贷5000元房子被骗过户

只借5000元却损失一套房,“套路贷”这样一步步展开套路……

南方都市报 2017-08-28 18:56

(原标题:只借5000元却损失一套房,“套路贷”这样一步步展开套路……)

今日(8月28日),上海宝山、静安、奉贤法院分别对4起涉“套路贷”案集中宣判,共判处17名被告2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至34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被告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其中3起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当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出,“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严惩,在经济上重罚。

借贷5000元房子被骗过户

宝山法院审理的瞿某等诈骗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套路贷”。

该案被害人之一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在诱骗下借了4万元,之后被告人“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杭当场取现12万元还款,余下3.5万元交了中介费,实际只拿到5000元。

没想到,7个月后,被告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转而又让其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到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

在此期间,被告人瞿某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收到房款后,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还清欠款”。该房产后来被马某以182.5万元全款销售。

今天,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作为中间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万至7万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杭某经济损失。

勒索被害人开口就要数十万

上海静安法院审理了陈某等8名被告人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案。

2016年3月,被告人陈某等人成立公司从事高利贷业务。4月25日,陈某等人为向被害人许某讨要借款20万元,将其强行带至静安区一酒店房间看管、殴打、威胁,至次日凌晨,被害人通过家人筹集钱款归还陈某等人20.5万元。

随后,被告人陈某等将被害人许某押送至其父亲居住的小区门口,向许父强行索要60万元。许某被迫筹集60万元并以现金和转账方式支付给陈某等人。5月,陈某等人赴泰国旅游期间,因对被害人许某上月为他们订购的泰国旅游行程不满,以留存的一张本应归还许某的20万元借条为由,通过电话再次向其勒索钱款,迫使其最终支付7万元。

被告人陈某等人还对多名其他被害人实施了殴打等行为。

2017年8与2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陈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4万元,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14年不等,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追踪

“套路贷”五大“套路”揭秘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黄祥青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共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3个罪名,反映出当前“套路贷”犯罪的5大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与高利贷有何不同?

据上海高院刑二庭庭长段守亮介绍,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在行为目的、手段方法和侵害客体上有所不同。

段守亮介绍,“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的目的是为获取高额利息。其次,在手段方法上,二者虚增数额的名目不同,“套路贷”中虚增数额一般是以担保或类似名目出现,高利贷中本金之外的数额往往以利息名义设定。

“套路贷”中,借款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此外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也不同,“套路贷”中犯罪人为达到占有虚增款项的目的,往往采取“失踪”等方式让被害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而“违约”,高利贷的出借方则希望借款人尽早还本付息。

段守亮提到,“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在法律后果上,“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上海法院将严惩“套路贷”

黄祥青表示,上海法院将在4个方面“从严”惩治“套路贷”。

首先,在定罪上从严,“套路贷”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被告人“索债”时采用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或以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行为特征的,以相关罪名定罪处罚,多种犯罪并罚或以较重的罪名定罪。

其次,犯罪数额认定上从严,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均纳入犯罪数额予以认定,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计入犯罪数额。

再次,犯罪组织认定上从严,对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已经形成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最后,量刑上从严,对首要分子或犯罪团伙中的主犯依法从重处罚,加大财产刑的判罚力度,对一般参与的从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于首要分子和主犯,从轻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商西 通讯员高远发自上海

(原标题:只借5000元却损失一套房,“套路贷”这样一步步展开套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