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演尽了世间所有的繁华


为什么有些人不太相信网银,宁可到柜台排队,也不愿利用网银办理业务,原因就在于,担心网银不安全,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且胳膊拧不过大腿。

可不,就真实地发生问题了,20万元钱,通过网银存下去,仅仅半天时间,就只剩下35元了。好在法院主持公道,为用户挽回了损失,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用户利益就会受到很大损失了。

那么,为什么网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很显然,网银在安全防范方面还是存在着缺陷的,是缺少有效的防范手段和监控功能的。就算只是一次,也是漏洞。同时,银行工作人员是否也存在工作方面的缺陷,同样是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越来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也只有网络安全问题解决好了,广大网民、用户等才能放心使用。


谭浩俊


早上存的钱,下午被转走,到底是谁搞的鬼?

据了解,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早上刚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元,余额只剩35元。银行卡在手,钱却不翼而飞,为此,李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而银行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说自己有李先生在网银新用户注册示例截屏,这可以证明李先生确实为银行卡办理了网银业务。

但是,银行的网银转账功能,需要在柜台签署相关协议才能开通,而银行在他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为自己开通,这才导致自己银行卡存款被盗刷。

其实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银行在未经过客户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开通了网上银行转账等功能。

在目前银行越来越受到移动支付的冲击,所以银行目前也是尽量迎合客户的需求,帮客户开通网银,这样可以使用户多使用自己的产品,让银行赚取更多的利润,然后得到更多的分成。

而如果不办理网银,银行就只是一个存钱取钱的地方,银行也就没法赚钱,这也是目前银行拼命投资资源和财力进行改进网银的原因。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去银行办卡,银行工作人员基本都会提示你,要不要开通,很多人自己不明白就说不开了,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大多数会给你偷偷的开通,因为这对于工作人员来说甚至已经成了他们的考核指标,所以你会经常看到,哪怕你一点都不懂一些功能,不打算开通,工作人员还是会喋喋不休的给你解释帮你操作。

最终,法院一审是判银行担责两成,在李先生上诉后,二审判银行全责,赔偿李先生全部损失。


小拉车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门宁:

李先生的遭遇虽然是个例,但李先生的遭遇是大家最害怕的事情,即在银行的钱莫名其妙消失。

李先生未通过银行柜台申请网银业务,但银行仍然通过其他方式给李先生开通了网银,结果使李先生刚存的20万被人转走了19.9万元。银行明显有过错,因此判银行赔偿损失并没有问题,我甚至认为应该严查银行是不是有人参与其中,如果有要承担刑事责任。

银行为什么要擅自开通网银呢?并不是为了通过网银转走大家的钱,而是因为银行想要通过网银增加用户对其卡的依赖性,让客户为银行创造更多的收益。笔者有很多朋友在银行工作,他们经常找笔者开网银、关注公众号、注册APP软件等,都是他们的任务罢了。

不过李先生办卡的银行,没有经过客户同意就给他开通了网银,这暴露出这家银行的管理非常不规范,即使银行的人没有动客户资产的意图,也给不法分子留下空子,这也是李先生遭受损失的原因。所以大家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千万不要认为各种签字很麻烦,规范的流程才是大家资产安全的保证。

最后提醒一下,不要在不熟悉的网站、陌生的WiFi环境中使用网银,也不要跟陌生人透露银行卡信息,在ATM机取款时注意观察是否被人安装了摄像头、复制卡的工具,同时谨防电信诈骗,毕竟挣钱辛苦,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资金安全。


首席投资官


银行肯定需要担全责!


网银不是客户自己开的,而是银行自己擅自开通的,20万元钱被银行转走,错误肯定在银行。不但如此,客户还可以起诉银行索赔,因为银行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而且极有可能胜诉。而这家银行可恶的地方在于,李先生肯定事前就和他们协商过索赔的问题,但银行竟然不认账,不然李先生不会将它们告上法庭。


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手段对银行冲击非常大,银行不但损失了大量存款,也损失了大量的理财产品销售的机会,还损失了大量的商户合作资源。对于这样的趋势,银行的选择并不多,开通网上银行成为必然的选项,虽然并不一定特别有效,但终归挽留住一部分用户。


处于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竞争的需要,银行有很强的动机为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文明一点的,就是大堂经理或者客户经理苦口婆心劝客户开通网银;不文明的,就是像李先生这种擅自开通。但这种擅自开通,肯定是违法银监会规定的,也肯定不符合商业道德规范,而且潜藏有很大风险——擅自开通的这位银行员工,肯定知晓客户的密码等敏感信息,那么对客户账户安全是非常的威胁,监守自盗的情况太常见了。


对于客户来说,到银行办事情,一定要注意自己保存好单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孔方财经


楼主的问题有两个关键的地方,一个是当事人并没有通过柜面申请网银业务,这在法院审查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途径保存证据,那么,银行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当事人开通网银转账功能导致损失,这是明显过错,已经构成操作程序上的违规,导致当事人资金陷于不安全的境地。

二个是当事人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这就有助于当事人及时了解资金变化,从而快速应对,避免因后知后觉造成证据保存困难。

目前,大多数的克隆卡、盗刷、网上转账都是基于持卡人的粗心大意。比如,随意把卡片交给他人使用,并告知密码;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上网;在手机网银使用过程中,误入诱惑性微信、短信陷阱造成手机中毒;以及在陌生环境使用POS机,这些机具可能带有克隆功能。

目前,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金融消费时基于牺牲个人隐私来获得便利性,因此,如果保护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不受侵害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根据银联江苏提供的防范守则,主要有:

1、小心身边的“毒码”。不扫来源不明的二维码,防止手机中毒,防止被病毒暗中窃取你的手机短信中的验证码。

2、官方渠道下载APP。不要随意Root手机,一定要从正规渠道下载含有支付功能的手机APP,防止“李鬼”窃取你的账户信息。另外,最好在手机上安装安全软件,定期升级并检测手机系统安全。

3、谨慎连接公共免费WiFi。避免在公共WiFi环境下使用手机进行支付,不法分子往往会设置免费WIFI陷阱窃取你手机里的通讯录、短信、微信、支付等收发的信息。如果必须通过网络支付,建议使用手机4G网络进行支付,可以减少不法分子窃取支付信息的风险。

4、谨防钓鱼网站泄露个人信息。确认支付类网站开头是“https://”,不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不在不明网站填写银行卡卡号、有效期、安全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

5、正规渠道申请银行卡。不通过“办卡中介”申办信用卡,谨防“黑中介”留存您的个人信息,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您的身份信息办卡。

6、先解绑银行卡,后再删除APP。2017年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分析报告中显示,删除手机应用APP时不解除银行卡绑定,这个占比高达49%。近一半的持卡人忽略的这个细节,增加了个人支付账户被盗用的威胁。

7、APP上只绑小额账户。使用移动支付时,最好绑定一张小额的银行卡,减少账户内资金的风险损失。一旦发生风险,要及时向银行挂失。如果发生了有疑似的可疑交易,可以向银行去申报,银行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去帮助持卡人减少损失。

8、不设简单支付密码。设置移动支付账户密码时,不要用自己的生日或过于简单的密码,在具备条件的手机中,在APP内开启指纹等生物识别功能;开通配有风险赔付机制的免密码支付功能。


财经无忌


这是一起真实案件,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储户的全部损失。

2015年12月3日,广西南宁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他上午存进20万元,到下午就只剩下35元。卡明明在自己手里,钱怎么会不翼而飞?李先生当即报警。

银行调查发现,当天下午1点多,有人用李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开通个人网银和手机电子渠道,通过个人网银,转走卡内19万多元存款。

问题在于,李先生根本就没有到银行开通网银,银行怎么能擅自给他开通网银呢?这显然是银行的错!

当然,即使明摆着是银行的错,银行也不会主动赔偿李先生的损失。因为他们认为,钱毕竟不是银行转走的,而是不法分子利用网银转走的,冤有头债有主,李先生应该找该不法分子还钱,而不是让银行赔偿。

李先生见银行如此推卸责任,也不跟他浪费口舌了,直接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有保障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义务,银行在李先生未到柜面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此项功能,导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转走,由此可见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李先生存款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为法官的公正判决点赞。以后再有人遇上这种无赖银行,别想着他们会良心发现主动赔偿,还是直接告上法庭来得快一些。


冰焰


法院的判决则是银行全责,银行在未经过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开通了网银这样的银行服务,也就是说银行擅自操作,最后由于客户在钓鱼网站上面错误操作,造成了客户损失了约20万元的资金,那么当然责任还是在银行这里,如果没有银行擅自开通了网银,那么也不会让银行的客户遭受如此的损失。

为什么银行员工会私自开通银行卡网银呢?

银行员工开通银行卡网银是为了完成银行下发的任务指标,银行之间的业务指标也是包括银行卡网银开通的数量,所以为了完成任务,银行员工可能会不经过用户的同意直接开通网银。

其实银行的境地也是比较尴尬的,网银这样的功能应该是每一个银行卡都具备的功能,因为太多的用户使用了,银行可能没有询问客户是否要求开通信用卡,但是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会存在签字的情况,也就是在文件上面签字,表面自己已经知道了自己开通的服务。

我们在反过来想一想,如果客户要求开通网银了,他还是有可能会受到诈骗,因为他自己进入了钓鱼链接,才导致了资金的损失,其实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90%的责任,客户也是存在一部分的责任,这就好比“银行卡掉了,别人使用了你的银行卡密码去取钱,责任可以完全算到银行的头上吗?”。

小提示

既然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那么还是不做其他的讨论了,但是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需要多多注意开通的业务明细,如果不懂或者不想开通,应该迅速询问银行员工。另外就是正确上网,不要随便进入一些钓鱼网站,不要随便输入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最大程度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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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说理财


我是一名在银行工作的员工,也做过前台,可以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一下。

从题目描述中来看,既然法院判决银行全责,那肯定银行要承担全责,这是无可争议的。

银行为什么要擅自开网银呢?

因为现在银行在全力推进柜台业务电子化渠道分流,把以前柜台承担的业务如转账、小额现金存取等全都引导到ATM、网银、手机银行、智能柜台等电子渠道上去,已达到节省成本,精简柜台人员等目的。在实际推广中,上级行各种手段,完不成任务要扣钱,所以一线柜台员工为了完成任务,有时候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为客户开通网银。,反正开卡的时候签一堆字客户也不会仔细看。

所以,各位客户在办理业务签字时,要看清楚回单内容之后在签字,如果有问题要当面提出并拒绝签字。银行也要做好风险控制,同时也不能将任务一股脑推向一线员工,对于个别内外勾结盗取客户资金的败类员工,也坚决清理出去,移送司法机关,同时,银行因为自身或自己员工的责任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也要进行赔偿。


金融微清新


我站在小市民的角度谈谈,我昨天刚去台州银行开了户,我本身都是用建行的,老婆说台州银行利息高,所以我们两相约一部分工资存定期。先在前台问了半天,一种是存折,但只能自己来柜台存,一种是银行卡,又分自动存定期和手动网银存定期。考虑到我俩都要打款进来,所以我选择办卡及网银,柜员一共递过来三张单子,开户 网银 协议手册,每一张都从头看到尾,协议手册大概过了一眼,实在太多字,最后我拿到手的有三张单据,一个网银,一张卡。首先昨天办卡我很认真,很多事情问的很仔细,我问的是定期相关事宜,大厅服务员虽然讲了一句理财,但立马就不谈了,因为我的态度就是存定期。很多事情都是马虎才导致。有人说钱汇了,但没到账,汇以前有没有对过账号,汇以后有没有问过对方是否到账,单据是否保存一段时间。我曾经在ATM给朋友打款,但姓氏不对,我就直接打电话,原来是他老婆的卡。我还看到一则新闻,有位大哥被银行朋友忽悠去高息存款,可网银却被朋友三两句话拿走了,最后钱被转走。我经常告诫自己,做事要认真,很多事都是自己马大哈贪便宜才被人转了空子,尤其是特坏的熟人。


夕望90938506


在银行未征求李先生同意以及其未知情的情况下,银行为李先生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虽然是因李先生登录钓鱼网站导致自己银行卡里的19.9万元现金被转走,但是银行依然要负全责。因为如果银行不未李先生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不法分子是无法通过互联网渠道挪用李先生自有资金的。

  • 事件回顾

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早上刚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元,余额只剩35元。银行卡在手,钱却不翼而飞,为此,李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经过查证才知是因为银行在未取得李先生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为李先生开通了网上银行,然后李先生被钓鱼网站诱惑导致自己的资金被盗转,并由此蒙受了19.9万元的损失。一审的时候,法院判定银行和李先生双方都有责任,并由银行担责两成;但是李先生对判决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定银行全责,并赔偿李先生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银行全责没有异议

虽说李先生对于自身资金被盗转存在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银行为其开通了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的基础上。李先生本身并没有故意的动机,不能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而银行作为直接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关系也是讲求因果的,“果”是李先生的钱被盗转、“因”是银行为了完成任务擅自替李先生开通网上银行。李先生本人并不知情自己的银行卡能够进行网上转账,只以为可以办理柜面存取现金以及转账等业务,所以李先生并没有为损失承当一定责任的过失行为,我个人认为法院的二审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 银行擅自开立网银等业务的动机

这个干银行的其实都知道,银行考核指标有很多,开卡只是最基本的要求,网银、短信通知、ATM转账、手机银行、支付类付款等都是重要考核指标。说实话,很多客户在开卡时并不愿意办理太多衍生业务,所以很多银行柜员为了完成任务,直接在开卡时就把所有业务一并为客户开通,而且也不会征求客户同意,这样潜在的风险其实是非常大的,完全就是丢西瓜捡芝麻的行为,是坚决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在银行上班的员工,一定要合法合规处理业务,注意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为客户负责。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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