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今天和大家讲一个好消息。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11月13日,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大幅减少证明事项,解决难点痛点,制定“黑名单”制度……未来社保或将迎来一系列新的变化。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也就是说,我们以后申请任何社会保险待遇,可能除了身份证之外,不需要其他的任何证明材料了。

其中拟规定,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征求意见稿第26条提出:个人或其所在单位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按照规定需要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也就是说,其他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就不要让老百姓自己去办理材料和证明了,直接通过和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就可以了。

人社部对这一规定作出说明,这是为了大力减少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全面清理社会保险领域各类证明事项,把绝大部分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证明事项,明确规定不得要求提供,而改为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

除了在待遇申领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规定外,条例还对经办服务方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推广综合柜员制和网厅一体化。

让百姓通过服务网点、网站、自助服务设备、移动客户端等方式提供社会保险服务,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大家可以看一看,所谓线上医保通办,就是你网上所有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的消息跑到一个网站点击全都可以办。

线下你只需要跑一次到一个门里是吧,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这就把我们能够跑的程序压低到最小了。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一方面通过“信息共享”可以方便社保参保人和用人单位获得便捷的社保服务;另一方面,条例对“信息安全”也作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规范的信息系统,完善业务运行监控机制,明确数据操作权限,严格控制数据修改和权限变更,防范业务经办风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业务经办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此外,大家知道,我们在申请社保待遇的时候要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对我们的安全、生活,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以及其他通过申请查询方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以外用途,或者造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泄露的,要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所以,一则我们的信息会更加安全,二则我们可以减少来回奔波的次数,“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网上一站式”。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这一变化将惠及数亿人。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社保转移接续将更简便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会有三大变化!

长期以来,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往往比较繁琐,费时费力,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一大难点痛点。

我们也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次写过如何进行社保转移接续,具体可以看这篇文章→换了工作,什么时候办理社保转移更合适?

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接续将更加简便。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查验其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审查其缴费年限,并归集相应养老保险基金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