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贪污工程款被查,横山区乡镇监察员查处职务违法第一案

1干部贪污工程款被查,横山区乡镇监察员查处职务违法第一案

“我认真地反思,为我的行为感到羞愧和不安......我在深感痛心的同时,也感到幸运,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近日,横山区艾好峁办事处监察员成功查处了该办事处畜牧兽医工作站非党员负责人何某贪污案件,横山区监委给予何某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四千多元。该案件为横山区乡镇监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由乡镇监察员查处的第一件职务违法案件。

案件过程

艾好峁畜牧兽医工作站在解决饮水问题施工过程中,负责人何某授意施工者变更工程,降低了成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000元工程经费下拨到该工作站。何某让施工者写了一张领取饮水工程款30000元的收条,实际给施工者支付了25000元,剩下的5000元扣除税费后,剩余4000多元,被何某据为己有。

收到反映何某的问题线索后,艾好峁办事处监察员通过多次谈话,耐心说服教育何某,终于使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监察员通过询问、查询、调取等措施,获取了证人证言、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何某给施工者付工程款的交易记录、施工者领取工程款的收款条等。形成了相互印证的书证物证,查清了何某的违法事实。

今年6月初,横山区监委制定出台了《开展乡镇监察试点工作方案》和《乡镇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赋予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身份,并赋予乡镇监察员调查所在乡镇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的权限,乡镇监察员经区监委批准,可以依照《监察法》有关规定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调查措施,有序推进乡镇监察试点工作。

横山区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乡镇监察工作,实现监察监督无禁区、全覆盖。

作者 | 横山区纪委监委 张慧峰

校对 | 李进军

『每日一学』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条

  •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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