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监察委留置“第一案”

4月10日,容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行贿罪、邓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容县法院院长尤力担任审判长,容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旋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容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的案件。容县纪委、县监察委等单位领导干部70余人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容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为封某某等22户人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过程中,伪造租房协议等材料并收取申请人现金39.65万后从中送给陈某某(另案处理)好处费5万元,送给被告人邓某某好处费11万元。陈某某、邓某某在随后的工作中提供帮助,使李某某为封某某等22户人违规办得公租房名额。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过程规范、高效、严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合议庭合议,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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