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雲社剛剛結束海外巡演,張雲雷即遭新京報發文痛批,你怎麼看?

讀劇慧眼


首先說,張雲雷的相聲我很少聽全的,感覺火候啥的還差許多,特色不鮮明,唯一能說的出去的就是,這孩子長的好看!但比我好看的男的我為啥要看?我還是愛看大餅臉的小嶽嶽,滿臉故事的燒餅,以及他們的師傅小黑胖子……

張雲雷這孩子的長相,說相聲吃虧!但……人家愣就在相聲舞臺上找到了另一條路,誰說非得怪壞賣的,我帥也一樣能吃這碗相聲飯!

再說新京報,如果他是發佈在頭條上,不就是個自媒體麼?個人表達個人觀點,沒啥奇怪的。你完全可以理解為新京報小編沒啥寫的了,吃飽了撐的。畢竟大家每天都是要靠寫字來完成工作量的啊。

你不讓他罵張雲雷讓他罵誰?罵郭德綱麼?裡面好像也拿老郭說的捧角兒的段子來說事兒了。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其實這事兒本身也是個挺矛盾的事兒……

人家孩子長得好看,傳承相聲衣缽卻在小鮮肉的路上越走越遠,這就有人看不過去了?早幹嘛去了啊,當年說相聲的都去拍電影的,還用我列名單麼?不用列吧,幾乎是集體轉行吧!人家張雲雷好歹還在相聲舞臺呢!

至於帶著熒光棒看相聲,這東西咋說呢,聽相聲就是圖一樂,熒光棒是違禁品不讓帶著上劇場麼?觀眾自發組織行為,你管得著麼?

寫這篇文章的人,我只送他(她)四個字——上綱上線!你生晚了點兒,你要是五十年代生人,就這覺悟!能派上大用場的!

耗子飛天,真是閒的!


第一房車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一下新京報的背景。該報成立於2003年,開始是由光明日報社和南方日報社聯合辦報,後於2011年劃歸北京市管理,和北京電視臺屬於同一個系統,所以大家應該能夠猜到他們的一貫立場。我貼兩張該報和郭德綱有關的新聞,大家欣賞一下:

可以看到,該報一向對郭德綱並不友好。如果再追溯到2010年,那該報更是站在批評郭德綱的急先鋒位置,老新聞一則供大家欣賞:


如果說,作為媒體批評郭德綱及德雲社是他們的權利和自由的話,那麼關於該報和澎拜新聞一起吃“人血饅頭”的新聞大家還記得嗎?貼個圖供大家回憶一下:


綜上所述,該報是一家傾向性明顯,且底線較低的媒體,在普通網民的心目中早已沒有多少公正性可言,所以他們說出什麼都正常。


回到張雲雷這件事上來,聽相聲帶熒光棒有什麼問題嗎?


1、不犯法。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規定,聽相聲不能帶熒光棒吧,既然如此,那就是合法的,沒有人可以剝奪粉絲們的權利。


2、不妨礙他人利益。粉絲們聽相聲,自己花錢買的票,自己花錢買的熒光棒,而且是在場館內使用,沒有妨礙到場館以外的任何人,人家自娛自樂有什麼問題嗎?


3、不違反社會公德。聽相聲帶熒光棒不低俗、不下流、更沒有宣傳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情,對社會無害。


所以,我怎麼想也想不通,聽相聲帶熒光棒礙著誰了?誰能告訴我!


相聲演義


有《新京報》官方賬號發表文章批評德雲社相聲演員張雲雷,指出他的偶像流量路線已經偏離相聲的軌道,不利於相聲藝術的發展,“長期以往,最終剩下的都是追星的熱鬧和藝術的落寞了”。我覺得完全這完全是胡說八道,沒有邏輯,是不是看現在相聲相對繁榮了,就開始拆臺,聽相聲揮舞熒光棒?估計連德雲社自己都沒想到。

相聲演員要想方設法先紅起來,再往回收

新京報發文痛批德雲社不是第一次了,前段時間德雲社成員岳雲鵬開的網店就被新京報發文痛批,稱岳雲鵬不是養豬的,所以他不知道網店的菌群是否超標,當初相聲快沒落的時候,也沒見這個報那個報出來痛批,現在的相聲走出國門,在場場爆滿的情況下,你出來告聲近幾年來算是換了種活法,從單純的臺上捧逗,到現在的唱跳俱佳,可以說多種元素混搭發展,拋開死板的一人一捧形式,多樣化的相聲讓觀眾為之震撼的同時,也深深喜愛上這種風格,就說舉熒光棒聽相聲,這也算是一種新的改觀,或許以後我們會聽著演唱會用籲來表達喜愛之情呢!訴我們,這些是變了味的相聲,俗不可耐,這話是不是有點卸磨殺驢的感覺。


劉輝律師


看到這個題目很驚訝,腦際瞬間閃出一個詞:迂腐

這是什麼樣的邏輯和思維呢,聽相聲不能帶熒光棒?聽《探清水河》不能舞動熒光棒?是不是聽相聲只能鼓掌,喊“咦...”都得取消嘍?為什麼《新京報》不說

相聲演員必須穿大褂,否則就索性轉行。為什麼不說相聲演員必會“說學逗唱”都過關,否則退出相聲界

真是語不驚人不罷休,博眼球、蹭熱度罷了,估計最近銷量不好,又知道德雲社WIFI信號超級強,就過來蹭了。“某知名青年相聲演員”?直接說張雲雷吧,沒事,這又不是他身份證上的名字。“以至於這位演員的師父也感嘆

...”哈哈哈,不好意思沒憋住,一直想笑,就直接說郭德綱不就完了嘛,幹嘛拿片荷葉當遮羞布呢。

看來這篇文章的作者夠慫,顯然不是合格的“媒體勇士”,人家是指桑罵槐,這個作者是指槐罵槐、卻又把手指偏移了30度角,以證明他(或她)不負法律責任。哎,當記者或作者,當成這樣,都替他(或她)憋氣,索性轉行吧

前段時間有南開大學某鮑姓女教授發文《相聲病了,必須得治》,也是和前面那位作者一樣,搬出老一輩相聲藝術家,然後開始激昂慷慨、侃侃而談,把《探清水河》定義成了“窯調”,唱這首歌就會“喚起舊時代嫖客文化”,嘖嘖嘖,這是什麼魔曲有這麼大功力。有網友懷疑:鮑教授其實就是這篇“熒光棒”文章的作者!要不怎麼說高手在民間呢,這也能聯想起來。

而這篇文章(或叫報道吧)誕生的幾天前,曲協剛剛開了個小會,要求曲藝行業要自律、反三俗及版權問題,還批判了“男同志總做女同志的表情,羞答答的,怎麼難看怎麼來,騙取一些廉價的不動腦子的笑聲

”。前後腳的事,應該多少有些呼應吧?!萬能的網友繼續腦洞分析下。


岑詮


這就是我們的看法!此處有沒有掌聲?




沙河老虎頭


一問新京報,你是生活在古代嗎?以你的意思聽相聲的人,都得穿長袍,手拿扇子,臺上抖包袱,臺下微微頷首,想笑也不能大笑,大笑成何體統?有失風化嘛!太迂腐了吧!

二問新京報,你是吃河水長大的嗎?你管天管地,還管別人拉屎放屁?拿熒光棒怎麼了?誰說聽相聲就不能拿熒光棒了?有錢難買我願意,我花錢聽相聲,想笑就大聲笑,想拿什麼拿什麼,只要不違法就行,你干涉不著,太把自己當根蔥了吧!

三問新京報,你是獨立的媒體嗎?不是替誰誰當了水軍了吧!要是替誰誰說的話,那誰也不能說什麼了,拿人錢財嘛!要是獨立的,就不要用陳舊的思想誤導讀者,要用科學發展的眼光看世界,要與時共進啊!


夢醉西樓145817102


真可笑,我是普通百姓,也不是張的粉絲。我認為不應該批評他,反而覺得應該感謝他把那麼多的年輕人帶進了相聲劇場,對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用戶50451565632


對了,就是人紅是非多!嫉妒,別人賺錢多嫉妒,別人紅嫉妒!人張雲雷啥不會啊!因為張雲雷,我知道了太平歌詞,知道了京韻大鼓,知道了那麼對的鎖麟囊,知道了白蛇傳,知道了探清水河,咋的了,你們正統的這麼多年了讓我們知道了啥!做人要公平!表演就是為了觀眾的,你說半天別人聽不懂不感興趣,你不會自己在家唱,表演,不管是唱歌,還是演戲,還是相聲,觀眾喜歡就行!人家能把相聲說成演唱會是人家的本事!說學逗唱張雲雷哪樣不會!新京報不知道被誰收買了!作為媒體,一點都不公正!人家張雲雷能讓上夜店的女孩子們來聽相聲,你們能嗎!人家德雲社有今天,都是人家努力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嫉妒!赤裸裸的嫉妒!


一生之水


看了,一、估計背後有人在搞事。二、如果背後沒人搞事,新京報就是個傻逼媒體。嗯,個人認為就是這樣。


浪人老師


今天早上看到《新京報》那篇文章,很是詫異,我在下面留言:讓喝咖啡的進歌劇院,品味高雅藝術;讓吃大蒜的聽相聲小曲,過低俗生活,各得其所,也挺好。

的確,像我等低俗之人,整天忙忙碌碌,沒有閒情逸致,欣賞高雅藝術,只求勞累之餘,聽個相聲,哼段小曲兒,圖個開心一樂,消愁解悶。如果讓人通過聽相聲提高思想覺悟,還不如讓人多看看《新聞聯播》,或者讀讀《人民日報》。

現在是多元社會,多元社會就允許多元喜好,不能把人家聽個鄉野俚曲,揮動個熒光棒就說成“數典忘祖”。人家不反對你喝咖啡,你幹嘛要干涉人家吃大蒜?

文章中說演員應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太高大上了,沒有人能擔當得起。不要把他們要求這麼高,他們就是養家餬口的藝人。仔細想想,從古至今,有幾個人能稱得上“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前幾年這個稱謂用得太濫,今天又拾起來了。

文化就應該百花齊放,你穿著西服打著領帶,說你的現代相聲,他穿著馬褂拿著扇子說他的傳統小段,共生共存。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對自己不認同的可以批評,但最好不要揮舞道德大棒,或者政治大棒。郭德綱把相聲這門傳統文化藝術,挖掘併發揚光大,難能可貴,值得敬佩,請對他多些包容,相聲藝術重新繁榮起來不容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