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在顺义暴打乘客,结果···

北青社区报记者昨日获悉,赵某乘坐“滴滴”快车回家,下车时因关车门用力太大,与司机杨某发生纠纷后互殴。

其间,赵某被杨某殴打致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杨某被公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 10个月,缓刑 1年。

滴滴司机在顺义暴打乘客,结果···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今年4月24日晚上10点多,在顺义区某村内,杨某因“滴滴打车”乘客赵某下车时关门用力过大,双方发生口角。后杨某用拳头将赵某左眼打伤。经鉴定,赵某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相关损失,双方民事问题已和解。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 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 10个月,缓刑 1年。

综合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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