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社會在矛盾中發展,罪惡總與文明相伴,面對暴力、兇殘、狡詐、貪婪,假與醜在招搖,惡與害在蔓延。而有一群人憑藉睿智的雙眼鑑別罪犯和案件,而這群人就是法官。蔣慶就是最為美麗的女法官,回顧蔣慶的16年法官生涯,她給人們留下的是淡泊名利、剛直不阿、恪盡職守,為了讓罪犯得到救贖,她用了8年的時間去幫助趙湘陽,可是最終卻被其殘忍的殺害。


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2004年5月12日,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女法官蔣慶,被13年前審判的罪犯趙湘陽報復行兇身亡,年僅38歲。蔣慶犧牲後,有關部門發現,在趙服刑期間,蔣慶寄出的幫教信多達40餘封……

回顧蔣慶的16年法官生涯,她給人們留下的是淡泊名利、剛直不阿、恪盡職守、默默奉獻的崇高品質,是一件件平凡工作串起的輝煌。她的一生,堪稱新時期人民法官的楷模;她的事蹟,成為全國法院系統學習的榜樣。


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42封監獄來信

蔣慶遇害後的當晚,同事阮大莉在整理她的遺物時,在辦公室的抽屜中發現42封從監獄中寄來的信件。寫信人正是報復殺害蔣慶的兇手趙湘陽。

“十幾年來,蔣慶幫助過不少失足青少年,但這件事我們卻一點也不知道。”阮大莉說。在信中,趙湘陽對蔣慶的稱呼從最初的審判長到法官再到蔣姐,內容也從起初的“要報復你”到後來的“你是我改造期間的精神支柱”。


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1991年,16歲的趙湘陽因犯搶劫罪,被白雲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蔣慶時任該案的審判長。趙湘陽入獄後,蔣慶把他作為自己的幫教對象,一幫就是10年。對此,蔣慶生前曾在給朋友的信中寫道:“給朋友寫信是快樂的事,和高牆內的人通信,旨在喚回一顆扭曲的心。”通過蔣慶的幫教,趙湘陽前後被減刑兩年,於2001年9月刑滿釋放。然而,出獄不到一年,他又因犯盜竊罪被判刑。


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2004年5月12日13時30分許,刑滿釋放剛4個月的趙湘陽攜刀竄到蔣慶家中“借”錢,遭到拒絕。趙湘陽立即對蔣慶實施捆綁,強行索要。蔣慶大聲對其進行斥責和警告。趙湘陽恐罪行暴露,且對其搶劫犯罪被判刑心懷積怨,產生殺人念頭,遂拔出隨身攜帶的尖刀,朝蔣慶的左頸部、左胸部等處連刺十餘刀。蔣慶當場被刺身亡。8月2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湘陽死刑。


農夫與蛇:女法官幫教一罪犯長達十年,卻遭其毒手,年僅38歲


白雲區法院副院長項嗣麒說:“蔣慶被害後,有人認為她10年來的幫教是失敗的。我卻不這樣看。因為幫教罪犯是一個社會問題,非個人力量所能及。蔣慶不但從審判之中追求司法公正的裁決效果,而且從審判之後的工作中追求司法公正的延伸和影響的擴大。其所作所為,難能可貴。趙湘陽被捕後也承認,蔣慶是一位好法官、好大姐。”


一生恪守的座右銘

在蔣慶的辦公桌玻璃板下壓著一張信箋紙,上面寫著:“錢不可貪,文不可抄,師不可罵,友不可賣,官不可討,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風不可追,天不可欺。”短短36個字,成為她一生恪守的座右銘。

蔣慶1987年畢業於貴州大學法學系,次年調入白雲區法院。16年來,她審結案件2000餘起,無一錯案,被公認是一名業務精、能力強的“複合型法官”。

蔣慶的母親裴克騏回憶說:“蔣慶遇害前不久,她爸爸擔心她工作中犯錯誤,專門找她談過一次話。蔣慶當時就回答說,爸爸媽媽,你們瞭解我的性格,縱然借我十個膽,我也不會利用職權跟當事人做交易,給法官抹黑。”

2003年5月,蔣慶審結了一起合夥糾紛案。原告王某勝訴後找到蔣慶,偷偷將一個牛皮紙包放在辦公桌一角。蔣慶發現後,打開一看,裡面是厚厚一沓百元大鈔,她立即追下樓將王某截住。王某說:“蔣法官,你幫我打贏了官司,我該感謝你。”蔣慶嚴肅地表示:“官司輸贏,靠的是事實和證據,不是金錢。”

一次,蔣慶的二姐蔣曉紅受人之託,找她打聽一件離婚案件的審理情況,被蔣慶一口回絕,姐妹倆還因此有了誤會。蔣曉紅說:“我妹妹是一個很有個性的人,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則,不隨大流,不迎合社會風氣。明白這一點,我也就能理解妹妹了。”

確如姐姐所說,蔣慶從不打聽別人承辦的案件,更不接受他人說情。有一次,一位認識蔣慶丈夫的案件當事人找到蔣慶家,看到她家中實在“寒酸”,便提出,如果案件“辦好了”,就給她家裝修一下。

“房子儘管簡陋,但只要住得開心就行了。至於案子,法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丟下這句話後,蔣慶立刻將該當事人“請”出了家門。


“我可以是一滴油為燈添亮”

白雲區法院副院長項嗣麒說:“蔣慶辦案子,不單是追求法律上的公正,對法律效果也考慮得很細,社會責任感極強。在她身上,真正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精神。在辦理案件時,面對那些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蔣慶總把他們視為親人。她自掏腰包請他們吃飯、乘車的事情屢見不鮮。”

1995年4月初,一對夫婦到法院請求離婚,經蔣慶勸解回家。下班後,蔣慶突然想起調解時男方的神色不對,遂拉上同事王冰青去找當事人。由於住址不明,直到晚上9時許才找到當事人。進門一看,男方手持木棍,女方拿著菜刀。蔣慶趕緊上前奪下兇器,開始了耐心的勸說。當得知到現在蔣慶還未吃晚飯時,對方被感動了,愧疚地說:“蔣法官,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直到當晚12時許,蔣慶才回到家中。

2002年,蔣慶辦理了一件未滿16歲的學生參與搶劫的案子。聽說學校準備開除該學生的學籍,她數次找到相關負責人,請求學校給孩子一個機會。因犯罪情節較輕,這名學生被判緩刑並考上技校,如今已參加工作。

蔣慶曾在一份工作記錄中寫道:“我雖然做不了一盞燈,但我可以是一滴油為燈添亮。”16年間,蔣慶先後在民庭、經濟庭、刑庭等崗位工作,只要組織一宣佈,蔣慶總是以最快的速度辦完移交,沒有一句怨言。

白雲區法院院長劉德利說:“每當法院出現審判薄弱環節,缺少業務骨幹,黨組最先想到的就是蔣慶同志。每次調動後,她都能很快進入角色。不管在任何崗位上,遇到再難辦、再複雜的案子,交到蔣慶手中,她都坦然接受,從不計較個人的得失。”

1995年初,懷孕的蔣慶出差到廣西辦理一樁經濟案件,一週後辦完回來,正好遇到春運高峰,她在火車上站了十多個小時。領導和同事責怪她不把自己的困難說出來,她只是微微一笑,毫不介意。

法院資料室工作人員邴愛巧向記者展示了蔣慶辦理的案件卷宗。她說,蔣慶的卷宗永遠是最整潔的,即使是紙面上的一個小缺口,她都會粘貼好。法院副院長項嗣麒說:“卷宗最能反映法官水平。2000多份卷宗,份份如此,十年如一日,不容易呀!”


“媽媽是正義的,是為工作而死”

蔣慶對業務肯鑽研、能力強,是得到公認的。她曾多次被白雲區法院評為先進工作者,貴陽市中級法院系統先進個人、辦案能手,分別被貴州省人民政府、貴陽市政法委評為“嚴打”先進個人。

早在1988年,蔣慶就取得了律師資格證書,但此後卻再也沒有參加過年審。她對家人說,她參加律師資格考試不是想跳槽,而是想驗證一下自己的實力。1995年,同學邀請蔣慶去深圳發展,被她婉言謝絕。她說:“我熱愛法官這個職業,從來沒有想到過要離開這個崗位。”

蔣慶生前一直住在一套60平方米的小屋中,地板磚已經高低不平,自己油漆的門窗掉了色。蔣慶每個月只有1000多元錢工資,生活清貧,她卻始終豁達開朗,同事們習慣喊她“蔣哥”。

蔣慶的丈夫嚴再林是一名刑警,平時工作繁忙,顧不上家。蔣慶默默地支撐起家庭的重任,對父母盡孝,對孩子盡責,承載著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嚴再林說:“很多人為了忙事業,往往忽略家庭和感情。我妻子是一個賢妻良母,輔導孩子學習,照顧老人,樣樣事情都做得很周到。”蔣慶出生在一個教育世家,工作再忙,她仍然經常回家與退休後的父母促膝談心,時而還陪著父親下幾盤圍棋。90多歲的老外婆喜歡看古裝戲,蔣慶總是陪著她看,並耐心地講解給她聽。

蔣慶10歲的兒子嚴挺讀小學四年級,每天晚上,蔣慶都要堅持輔導他學習。每個週末,蔣慶還要送兒子到貴陽學圍棋、作文、足球,風雨無阻。蔣慶遇害後,她的兒子嚴挺在日記中寫道:“5月12日下午,我去上學,把筆記本忘在家裡了,媽媽忙追上我把本子給了我,沒想到竟成了永別。媽媽是正義的,是為工作而死,是一個烈士。我一定要好好學習,考上大學,將來也像媽媽一樣當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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