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沭陽縣農村拆遷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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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補償方式有兩種:

一是選擇產權置換,就是換房子,最低補償比例為1:1,如果區位差異太大,則要把區位差價補進房屋補償面積當中;

二是選擇貨幣補償,看周圍有沒有商品住宅,如果周圍有商品住宅,按照周邊同類商品住宅的市場價進行補償;如果沒有商品住宅,按照房屋重建成本價進行補償。

此外,還有裝修裝潢費用、過渡安置費用以及獎勵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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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沭陽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內容

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按臨時建築剩餘有效期限計算給予適當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超過拆遷期限仍未拆除的,由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強行拆除。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

除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規定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結構、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第二十五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第二十七條 拆遷用於公益事業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物,由拆遷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按照被拆遷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物的性質、規模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補償仍用於公益事業建設。

第二十八條 拆除租賃房屋(包括直管公房、單位自管公房)的,在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補償的前提下,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第二十九條 被拆遷人因拆遷而搬遷的,由拆遷人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在公告規定時間內,被拆遷人提前搬遷的,拆遷人應給予被拆遷人提前搬遷獎勵,具體獎勵辦法見拆遷公告。

第三十條 拆遷正常生產、營業的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被拆除房屋補償總額的2%支付。

第三十一條 拆遷中、小學校舍或幼兒園,在新的校舍、幼兒園按規劃要求建成前,必須保證學生就近入學,不得因拆遷而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第三十二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方案,報拆遷辦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第三十三條 拆遷殘疾人房屋,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補助標準以民政部門核發的殘疾證等級標準為準(具體標準見附件8)。

被拆遷人屬於住房特困和經濟特困的(必須是除被拆房屋外無其它任何房屋、必須持有縣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超過一年的),其房屋經評估,拆遷補償及附屬設施補償等總金額不足1萬元的,由拆遷人一次性補足1萬元;超過1萬元不足2萬元的,由拆遷人一次性補足2萬元;超過2萬元不足3萬元的,由拆遷人一次性補足3萬元。該款存入專項賬戶,用於購置廉價房或租賃房屋供被拆遷人居住。

第三十四條 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給予補償後,其被拆遷房屋及房屋裝修和附屬設施屬於拆遷人所有。被拆遷人如需拆房取料,應扣減拆遷補償費用。

拆遷工地產生的所有渣土及廢料由拆遷施工企業負責按規定清運處理,並服從城管部門統一管理。拆遷結束10日內必須清場完畢。

第三十五條 被拆遷人不得超過本辦法規定的範圍,提出額外要求和附加條件,拆遷人也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壓低補償標準。

第三十六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需要拆遷的房屋,一般只作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汙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四章 拆遷評估

第三十七條 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當由具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並經縣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且在沭陽從事房地產評估半年以上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進行。申請備案的評估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應是房地產估價師。評估機構的分公司不得申請備案,不得出具評估報告。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每年向社會公佈經備案的評估機構名錄,供拆遷人、被拆遷人選擇。

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在同一拆遷項目評估中,評估機構不得與拆遷辦、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有利害關係。評估機構不得串通一方當事人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第三十八條 拆遷評估應當綜合考慮與被拆遷房屋相關的下列因素:

(一)區位:被拆遷房屋區位基準價以及房屋的周邊環境、交通和商業服務便利程度,公共事業設施配套狀況等區位調節因素。縣政府每年將公佈區位基準價,並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工業廠房、工業倉庫和工業生產其他用房不計算區位價)。

(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書上標明的用途為準,所有權證未標明用途的,以產權檔案中記錄的用途為準。

對產權證書和產權檔案記錄未標明為營業用房的,但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並已持續營業和連續交納工商費和營業稅1、3、5年以上的,可以按照營業用房區位價的40%、50%、60%評估。

其他房屋包括停產、半停產企業閒置廠房、辦公用房、倉庫用房等租賃給別人使用的以及直管公房,一律按照住宅房屋進行補償。

(三)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築面積或者房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實際測量面積為準。房屋建築面積小於土地使用面積的,在計算區位補償時對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給予補償;對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不予補償。

(四)裝飾裝修:裝飾裝修補償按房屋拆遷評估技術細則規定計算。

(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築結構形式、成新程度、樓層、層高、朝向等。

第三十九條 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評估的機構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不能達成一致的,由拆遷辦在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中抽籤決定,拆遷辦應當在抽籤前3日內在拆遷地點公告抽籤的時間和地點。

評估機構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收取評估費用,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第四十條 評估前評估單位應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勘測日期,評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和評估人員三方均應在場,並簽字說明,無正當理由拆遷雙方當事人拒不到場的,由沭城鎮人民政府和拆遷辦派員現場認可後,評估機構勘測資料有效。

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評估結果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要求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說明。經解釋、說明仍有異議的,持有異議的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在允許誤差範圍之內的,原評估結果有效,重新評估費用由委託人承擔;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超出允許誤差範圍內的,由拆遷辦在專家庫中抽籤選定有關專家進行鑑定。鑑定採用原評估結果的,重新評估和鑑定的費用由重新評估的委託人和重新評估的機構共同承擔;鑑定採用重新評估結果的,重新評估和鑑定的費用由委託人的相對人和原評估機構共同承擔。

允許誤差範圍為房屋拆遷補償費用的4%。

估價時點為開始實施房屋拆遷的日期。

第四十一條 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評估;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根據批准期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進行評估。

評估機構應當按照評估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完成委託任務,並向委託人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房屋拆遷估價報告必須有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親筆簽字,並經評估機構蓋章。


敗情筆s


我想後問執遷是也執也窮還是讓被執的人條件也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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