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和正義處於對立的時候,哪個更重要?

芸浦瀟


法律是正義的基礎和保證。沒有法律,正義就是空中樓閣。法律和正義在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協調統一的。

缺少了法律的庇護,正義就顯得不那麼可靠。因為,正義是一種比較模糊的東西,有些人自以為是正義的,其實只是他個人小圈子的正義,而不是真正代表人民大眾利益的正義。比如,某“脊樑”喜歡打著“正義”的旗號,其實他只是維護了他個人小團體的利益。

而法律是維護絕大多數的人的正當利益,不是維護所有人的利益。和珅的利益與其他絕大多數國民的利益相互衝突的時候,應該維護誰的利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自然是維護絕大多數的人的正當利益,而不是維護和珅的利益。

有了法律做準繩,正義的標準就清晰了很多,就可以讓大家知道,哪些是真正的正義,哪些是虛假的正義。不依靠欺騙,一心一意為人民謀利益的,就是真正的正義。而那些個人私心極重,依靠煽動,忽悠,偽裝自己成“脊樑”者,則是虛假的正義。

如何鑑別正義和偽正義,需要大家有獨立思考的判斷能力。還有一個可以借鑑: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如果這個人總是號稱自己是“正義”,我們不妨去看看他的支持者。如果他的支持者都是民科,都是玄學大師,居然沒有一個真正的科學家認可他,這樣的“正義”多半是騙子。


懷疑探索者


法律就是為了公平公正而存在的,不代表正義的法律就是惡法,必須刪除!


用戶62078233019


正義永遠第一。不正義的法律是惡法,應取締!


非常各


我們先要理順一個關係。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中國的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體現的是全民意志,是為中國人民服務的。而正義,永遠是站在人民一方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怎麼會和正義有衝突呢?

有時候,單一的一條法律並不能涵蓋所有情況,這就需要不同的法律來處理不同的情況,這就是為什麼在事件發生的時候為什麼先要確定適應的法律的原因,也是不同法律之間會發生看起來貌似衝突的原因所在。

法律或著律法本身並沒有錯!錯了的是運用法律的人,用不合適的法律條款和量刑標準處理了事件,當然就不正義了。

法律沒錯,正義也一直都在!站在了正義對面的不是法律,而是不合格的執法者!那些必須被清除的人!


壁線


問的好,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正義我就不解釋了,大家可以查看詞源或辭海。法是以德性為依據的,為根本的,來規範人的行為準則。如果以個人好惡來規範那就是人治,法於德產生了衝突,哈哈,還是法嗎?有人說法大於情,合法而不合理,或合理而不合法,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流氓解讀!法從何來?所以法律和正義是不會發生衝突的,既然有人說會發生衝突,那麼這個法就是混蛋法,比較雙規制。



六月雪的記憶


說一個法律上的著名“命題”給大家想一想。

《炸~彈命題》有一個恐怖分子,在公共場所安裝了一個定時炸~彈,威力巨大,一旦爆~炸,會死傷慘重。

警方已經抓獲了甲,乙,丙,丁四個犯罪嫌疑人,並且確認犯罪分子肯定在他們之中,炸~彈的具體安裝地點只有犯罪分子一個人知道!!

問題來了!

現在,一部分人的意見,為了保證更多人的安全和權力,提出刑訊逼供甲,乙,丙,丁四個犯罪嫌疑人!!

另外一部分人不同意,為了捍衛司法正義和程序公平,保護另外三個人安全和權力!!

大家覺得呢!!?


立志八戒


這個問題等於沒問,因為公平公正的法律不會和正義發生對立,而法律存在的目的本身就是為了維護公義,維護正義。如果法律和正義都可以對立,說明法律出現了問題,或者執法者出現了問題。

法律是維護公義,正義的工具,如果正義得不到彰顯,說明這個工具出了問題,或者是工具不健全。個人覺得,這不是一個對立的問題,而是因果問題。

說的直白點就是因為有了法律才有了正義,正義是我們需要的結果,而法律的作用就是維護他的持續。正義和法律不是情與法的關係,也不是道德與法的關係。

所以,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沒有討論的必要,他只有一個原因,如果正義得不到持續和彰顯,那隻能說明法律出現了傾斜,或者不完善,又或者執掌法律的因素出現了問題。一句話,人心正則法律公,法律公也正義在!



百年一服堂


法律只有被正義的人掌控才能彰顯正義!惡人掌控法律的話正義是沒法伸張的!老百姓是冤聲載道的!


大地流金6


看了看大部分人的回答,他們一致認為法律和正義基本不會衝突。還說,假如法律的正義,和大部分人的正義衝突,應該是修訂法律,維護大部分人的正義。

總感覺隔靴撓癢,不解癢!

因為還有一種情況,法律是正義的,大部分人堅持的正義……反而不是正義是利益的!

出現這種情況,就會把法律當成一紙空文,都不執行。都按照潛規則去辦!

其實這種情況還是很多的。

如果有個人不識好歹,跳出來戳破了大夥的利益鏈蛋糕,雖然按照法律,判你贏了。可是得罪了大夥,看你還能不能混下去!

此時,你只能說,堅持再堅持,正義會到來的!

這是看了其他人回答後,做的補充。

感悟……很多人回答都是理論邏輯,從來不結合現實,難道說都看不見?睜眼瞎?








星空之飄塵


這好像是個偽命,法律和正義本來是一體的,正義的凝聚即法律,法律的精氣就是正氣。把法律和正義對立起來,就好比使人身首異處,問:身子和腦袋哪個更重要?但,實則不然,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有意義的。

正義是客觀存在的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倫理反映,具體說來就是民心、民益、民志。但,法律卻是很主觀的統治階級的暴力意志。正義是恆真的浩然之氣,法律卻有良法和惡法之分。當法律掌握在良人手中時,他們操控出的法律就是正義之劍,正義和法律二者完全一致;然當惡人操控法律的時候,它們鼓搗出的法律全是維護自己權欲的工具即:惡法!

在此情況下,法律和正義就會產生根本性對立。

從哲學上說,法律和正義對立時,當然正義更重要。但現實中,當惡法和正義對立時,只有英雄豪傑敢秉浩然正氣,與惡法鬥爭到底!

我說這個問題有意義,是因為人們長期以來受了一些西崽的騙,他們毫無原則地鼓吹法律至上,法律萬能,法律神聖,法律就是正義的化身等觀點,卻沒有告訴人們,法,有良法和惡法之分,惡法不但不神聖不正義,反而是對人權的踐踏和對正義的褻瀆。例如:美國關於人人可持槍的憲法第二修正案,每年導致近兩萬無辜者受槍而亡,幾十萬人受傷而喪失生活自主能力。

弔詭的是,全世界的人都把關注的目光投到戰亂地區,例如:敘利亞,阿富汗….殊不知,美國大多數年頭,因槍死傷的人數遠遠超過全世界戰亂死傷人口的總和!

這就是說:惡法不僅背義作惡,還能麻痺民眾,掩飾罪惡。

總之,討論這個問題很有意義,謝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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