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前有一房子但也有外債,他離異的妻子後來回來要房子但是不想還外債,應該怎麼辦?

笑語嫣然194161092


如果僅僅按照問題描述來看,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可以走法律程序,不屬於她的她根本要不了,屬於她的債務她也逃不脫。但這個問題得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房子屬於弟弟個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偏聽偏信容易得出錯誤結論。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問呢?因為如果這個家庭裡還有死者的父母孩子和兄弟,那麼弟媳來要房子的概率太小了,這不是來找罵嗎?於情於理都不應該是她的東西,怎麼敢來要?

首先,要弄清楚房子的歸屬權,如果房子是弟弟在未結婚前(或者離異後)單獨購買的房子,那麼弟媳沒有權力來索要,如果房子是弟弟在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那麼房子就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弟媳還真有資格索要了。

其次,要弄清楚外債是否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如果是,那麼弟媳也得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如果不是,那麼弟媳可以不用承擔還外債的責任。

再次,房子的價值和外債哪個更高,我們不得而知。不過,誰繼承了這套房子和弟弟的其他遺產,那麼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債務。

當然,如果事情真如問題的表面描述那樣,那麼這個弟媳就應該遭到譴責了。


夜雨如書


這件事有點亂,我們需要一點點分析,你弟弟去世,有一個房子,有外債,離異,有一個孩子,不知道你父母是否健在,這是幾個關鍵因素。

你弟弟去世,我們首先要明確財產,一個房子,和外債,這裡面缺兩個信息,房子多少錢,外債多少錢,這個要明確。在繼承發生前,要先還債的,債權人是無辜的。

債務問題解決後,就解決繼承問題,因為你弟弟是離婚的,所以財產都是自己的,他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你父母,他的一個孩子三個人可以繼承,一般情況下是平均繼承。

你弟弟的前妻,跟這個房子的關係在於她是你侄女的監護人,所以你侄女繼承的財產,她媽媽是可以監護的,這個也是她的權利,但是這種監護不得損害你侄女利益。

因為這種繼承不可能把房子分三瓣,所以只能折價處理,要房子的出錢,都不要房子,就交易,然後先還債,後繼承。


韓東言


大實話:離婚了就是兩家人,前妻是沒有權利繼承前夫的遺產的。

生活中我們可能都見過一些厚臉皮的人,當然,大部分情況下厚臉皮這事也無可厚非,可能有些時候確實需要厚臉皮一點才能獲得相應的利益和好處。但是,要是把厚臉皮和不要臉搞混了,那就真的是很醜陋了。

最近,有個網友就給我發來這麼個事情,故事說的是自己的弟弟李某前年和妻子王某離婚,離婚後,王某改嫁,而兩個人有一個未成年的女兒在離婚後是判給了李某。但是,很不幸的是李某在前一段時間出車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產和一些外債。然後其前妻王某就來到了李某家中,要求把孩子帶走並繼承前夫李某的房產,但是,對於外債則表示不願意繼承。

說真的,看完這個事真的是讓人三觀的顛覆,不禁讓我想起了三國時期諸葛亮罵王朗的那句話:“世上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首先,就“前妻”繼承“前夫”遺產這件事來說,我相信大部分人還是第一次聽到。從法律上來說,既然兩個人已經離婚,那麼就已經是兩家人,在財產和責任義務方面都已經是沒有了任何關係,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繼承不繼承的說法。說難聽一點,在這件事中,王某已經改嫁,作為別人的妻子來繼承自己前夫的財產,並且還明確表示不繼承外債,這真的是有點不要臉了,說難聽一點,這個遺產輪不到你繼承。

然後就是李某這個遺產的事情,從法律上來說,既然李某有遺產並且也有外債。那麼就應該選擇兩種解決途徑。第一就是其未成年的女兒繼承遺產,並同時繼承外債,然後由其母親王某作為監護人來負責其女兒的財產管理和外債償還事宜。說白了,就是王某作為其女兒的監護人是可以管理這些遺產的,但是不能繼承。然後就是另一種方案,對李某的遺產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後優先用於償還外債,剩餘的部分則由其子女和父母繼承。當然,如果李某的遺產不足以償還外債,那麼則就是其遺產全部用來還債。

所以,無論從什麼層面來說,其前妻王某的要求都是無理取鬧,根本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那麼,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無非就是財產如何分配。

首先,你弟弟的孩子未成年,這個有撫養費的,按照撫養規則,你弟弟的財產首先要切割出一部分拿來給付一半的撫養費(另一半你弟弟的前妻給付)。

然後,你弟弟的債務,也是用你弟弟的資產進行償還(房子)。

最後,如果你弟弟資不抵債,到此為止,剩餘債務作廢;如果還有剩餘資產(房子還有剩餘價值),開始按照遺產進行分配。

第一順位繼承人,由於你弟弟已經離婚,只包括未成年孩子與你弟弟(你)的父母,每個人享受三分之一剩餘遺產。如果兩位老人已經去世(在你弟弟去世之後去世),三分之二剩餘遺產變成老人遺產進行分配,你弟弟的未成年女兒有權利代位繼承,你同樣有一部分繼承權。如果兩位老人在你弟弟之前去世,沒有繼承權。

由於你弟弟的女兒未成年,除非其母親明確放棄撫養權利,否則其起碼可以獲得支配撫養費+剩餘三分之一遺產的權利。


遠方好書美食都不可棄


離異的妻子沒有繼承權,也不承擔債務。因此,丈夫去世後,他的遺產如果有合法遺囑,就按合法遺囑來分配,如果沒有,那就進入法定繼承程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由於離異,沒有配偶,有一個女兒,如果父母健在,父母也有權,如果父母先於他去世,那就只給女兒,如果是父母在他去世後再去世,那麼他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提問人可以代位繼承,但是所有的兄弟姐妹繼承的份額僅僅是他們的父母應該分得的部分。最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同時,也應該繼承債務。在遺產份額內承擔債務。如果說債務超過了遺產,繼承人可以選擇放棄繼承權的。因此,在本案中,離異的妻子是沒有繼承權的,由於女孩子的父親去世,所以她的最佳監護人首先是母親。如果她的母親選擇當監護人,那麼她就可以合法的替女兒保管財產,前提是,要在遺產範圍之內承擔債務。如果她不要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可以讓她滾蛋,連杯茶都省了。


獨上西樓21882002


我覺得這個答案其實是個確定繼承財產,繼承人和債務的過程。1,繼承的財產的確定:房子是否有其前妻的份額。要看此房子是不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和離婚時如何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離婚時未分割。離異妻子有證據證明的,那她那一份房產不屬於遺產的範圍。如果離婚時已就共同財產分割,但房子沒有分割給她,那她就不能取得房產份額。整個房都屬於遺產的範圍內。2,繼承人的確定:如果沒有其它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其女兒可繼承死者所有的財產。當然前妻不屬第一順位繼承人。3,債務繼承:死者的債務在被繼承的房產可償還範圍內的也一同被繼承。


高律師732


對您弟弟去世的事情感到遺憾,遇到您說的這種情況,雖然我不是法律方面的專家,但是我認為,既然已經離異,那就沒有權利來分遺產,當然也沒有義務來承擔債務。但是他們還有女兒,孩子總歸跟著自己親生父母好,我也不知道現在小女孩是跟著誰,所以我的建議是:

第一,如果是跟著您弟媳的話,或者說您弟媳願意以後撫養小女孩的話,那麼房子可以給她,畢竟撫養一個人成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如果您弟弟還在,他也是有撫養義務的,房子可以變相當做撫養費。但是你們得簽訂一個合同,把具體條款寫清楚,以免以後後悔,小孩子痛苦。

第二,債務問題,看能不能與放貸公司協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看能不能與他們達成協議,根據你們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減免,要減免本金可能會有點困難,可以約定減免一定的利息,只還本金。

現在每個縣城都有法援,可以去尋求他們的幫忙,或者直接撥打12348,全國法律援助熱線,尋求專門意見。

祝您安好。


秋之素素


你提的這個問題很值得大家討論。首先,應嚴格遵守他們的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1,如果你弟媳有婚內出軌,應淨身出戶,一切想分割財產的事情免談。2,如果孩子在你弟弟的名下,現在且未滿18歲,不僅不給財產到你的弟媳,還要找她按照法律的規定給足孩子的生活撫養費。3,如果孩子在你弟媳那邊,可以把房產過戶到你侄女的名下,應當要求你弟媳還清他們夫妻間婚姻存續期內所欠的一切外債。4,你弟離婚後所欠的債務應當由房產繼承人償還。5,如果沒有房產,或者債務大於房產的債務就不用償還。由於房不抵債,也就沒有房產繼承一事。因為我國法律有人死債亡的規定。另外,還要討論一下,你弟弟是怎麼死的?1,如果是工傷死亡或者車禍死亡,這裡面的工傷體卹金或者車禍賠償金,要按照體卹金和賠償金的條款,是孩子的必須用於孩子,是父母大人的也必須給予父母大人,誰也別想侵佔半分。2,如果是病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就沒有什麼財產分割了,但醫療費和傷葬費都是要從房產裡面扣除的。如果房產不夠這個款項,也只能按照前面的慣例,誰出誰了,一切抹平。千萬不要給孩子留下什麼陰影。


瓦沙其1


發現了一大堆的噴子跟法盲。前妻沒有繼承權是對的,但是,第一,該房子跟前妻是否有關係?如果是當年的夫妻共有,而離婚時又沒有處理好的,那這房子現在當然前妻有份。第二,前妻沒有繼承權,不等於跟隨前妻生活的子女沒有繼承權,如果前妻是為了共同的子女來索要,當然應予支持。第三,如果前妻因第一種情況而索要財產她的那一部分,而債務卻不是他們當時的共同債務,那麼也當然的不承擔任何的債務。第四,如果隨前妻共同生活的與前妻的共同子女,還未成年的話,繼承其財產,在撫養撫育費的合理範圍內,也不應承擔任何債務


小黑23178098


你弟弟去世了,作為離婚的妻子是沒有權利繼承房產的,至於外債,如果是夫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外債,外債理所當然要由你弟弟的妻子還清,如果不是夫妻存續期間發生的外債,要由你弟弟償還,如果離婚的妻子在你弟弟死後來繼承房產,房產必須估價以償還外債為前提,外債還完了剩下的才能繼承,按繼承法是由你弟弟的父母,你弟弟的兒女及妻子同時繼承,你弟弟因為是離婚的,房產應該在離婚前就分割好了的,你弟弟的妻子是無權繼承房產的,該由你弟弟的父母及你弟弟的孩子繼承房產。現在這種情況,建議你們應該由你的父母向法院起訴來分割房產,否則在家處理不了,會發生很多的矛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