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还没过户就出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车辆还没过户就出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真实案例:车主将车辆卖给他人并已经交付,双方只有买卖协议,没有过户。在准备过户期间,受让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为车辆并没有过户,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保险公司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外情况是,租赁、借用机动车,车主对借出的车辆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转让不合格的报废车辆,车主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有详细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因买卖机动车并且已经转让交付,但是未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车辆的特殊性决定的。车辆不等同于其他不动产,因为其流动性、使用人之间的灵活性,规定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最为合理的。当然,车主也要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对于可以预料到的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有能力采取措施避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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