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局長的落馬迷途——柳江縣住建局原局長朱澤亮、樑挺、周善定違紀違法案例剖析

原柳江縣(現為柳江區,下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柳江縣住建局”)前後三任局長朱澤亮、梁挺、周善定違紀違法案,在柳江可謂轟動一時。

案件線索是在2016年查辦沈震案件中發現的。當時,市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辦市政府原秘書長沈震(曾任柳江縣常務副縣長)案件時,發現有指向柳江縣住建局原前後任局長朱澤亮、梁挺、周善定的違紀問題線索,隨即展開對三人的調查。而後,三人受賄的違紀事實浮出了水面。朱澤亮、梁挺、周善定三人不僅是前後任的關係,且他們在擔任柳江縣住建局領導職務期間,都是與同一個房地產商人熊某有交集,都是倒在熊某呈送的“好處費”“辛苦費”下。

防線不牢,思想堤壩終被“糖彈”擊潰

住建部門可以說是個“實權”部門,局長們很容易成為投機商“圍獵”的對象。

朱澤亮,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擔任柳江縣住建局局長。據朱澤亮交代,柳江縣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熊某第一次給他送錢的時間是在2007年至2008年間。當時,熊某到他辦公室拜訪,走後卻留下了一個大袋子。他打開袋子發現裡面竟有30萬元現金。由於當時他和熊某交往並不多,對熊某也不是很熟悉,於是朱澤亮馬上打電話讓熊某把錢拿走。

朱澤亮雖然經受住了一次考驗,然而,在熊某等人密集的“轟炸”下,終究還是沒有抵擋住金錢的誘惑,甚至在其退居二線後,仍然不收手。2012年的一天,已經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朱澤亮接到熊某電話,邀請他到熊某家喝喝茶、聊聊天。見面後,熊某為了感謝他之前的“照顧”,遞給了他一個裝有20萬元現金的檔案袋,說道:“你已經退居二線了,這些錢給你出去旅遊放鬆一下。”朱澤亮欣然接受了,並用這筆錢做了投資,存進了銀行。在此之前朱澤亮也曾收過包括熊某等多名公司老闆送給的現金,但是仍存一絲敬畏之心的朱澤亮,多次將所得現金以公司捐贈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上繳給了單位,自己則留下了一小部分。從領導崗位退下來後的朱澤亮,心理防線完全喪失,用他自己的話說“認為自己不再是領導,對自己的要求也就放鬆了。”

用錯權力,慾壑難填自毀大好前程

梁挺,1976年出生,長期在住建部門工作,由一名普通幹部成長為部門中層領導,後提拔為縣交通局紀檢組長,2006年又回到住建局任副局長,與朱澤亮搭檔,繼朱澤亮之後,於2011年接任柳江縣住建局局長,時年35歲。

對於曾經擔任過紀檢組長的梁挺來說,黨紀國法必然瞭然於心,但卻依然沒能抵擋住金錢的“圍獵”,同樣接受了熊某主動送上的“感謝費”。在位期間,梁挺在熊某公司的“柳西新城”建設項目未足額繳納項目報建費的情況下,簽字審批同意給熊某公司工程施工許可。直至2014年,梁挺用職權為熊某開通“綠色通道”,先後六次非法收受熊某送予的現金48萬元。

梁挺在調任土博鎮黨委書記後,仍向熊某索要錢財。2014年時梁挺以急需還清購房借款為由,主動找到熊某提出“借款”20萬元。深諳“遊戲規則”的熊某對於梁挺的“借款”自是心知肚明,不僅二話不說同意“借款”,而且明確表示不用歸還。梁挺同樣對此心照不宣,順利地“借”走了20萬元,再一次用盡局長崗位權力的“剩餘價值”。

權錢交易,利慾薰心最終毀滅自己

對於“圍獵者”來說,誰是“有用”之人,誰就會成為他們的下一個“獵物”。周善定於2013年1月調任柳江縣住建局,接替梁挺任局長。周善定任局長的一個多月後,他就接到了熊某的電話,邀請他到熊某公司辦公室坐坐。周善定如約而至,二人寒暄一番後,熊某便將一塊價值約2.5萬元的黃金送給他。周善定欣然笑納了這一份見面禮後,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2013年4月,周善定在檢查柳江縣柳堡路水溝維修工程時,發現柳江火車站至柳堡路之間的公路因為附近修建鐵路被卡車壓壞了,急需維修。當時,維修這條公路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由政府出資修路;二是由鐵路部門出資修路;三是由在公路兩旁建設樓盤的開發商出資修路,也就是由開發“柳西新城”房地產項目的熊某公司負責。經過評估,維修該條公路需要資金100萬元。由於當時政府和鐵路部門並沒有安排維修該條公路的預算,周善定想協調熊某公司出資維修,便和熊某說明了情況,但未得到熊某的表態。其實,對於維修該條公路,熊某也十分著急,因為破爛的道路不僅影響“柳西新城”已入住居民的出行,更會對其樓盤銷售情況造成不利影響。

“五一”節後,周善定意外地收到了熊某送的兩條香菸和30萬元現金,一開始他也想拒收,並聯繫了熊某要當面退還。待見面後,熊某直白地向周善定說明送錢的目的,是希望他能出面協調,由鐵路部門出資維修上述路段。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周善定還是決定收下這30萬元,並親自出面協調,最終促成由鐵路部門出資修繕。在這場“交易”中,周善定先後收受了熊某40萬元“辛苦費”。

案件警示:自律+他律雙管齊下才能擰緊私慾的“閥門”

2016年11月至12月間,柳州市紀委、市監察局給予梁挺、周善定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朱澤亮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2018年8月8日,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朱澤亮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25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2017年2月28日,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梁挺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並將其在案退贓款48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2017年10月18日,柳北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周善定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並將其違法所得人民幣82.9萬元及一塊黃金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公權力姓“公”,廉潔奉公,勤政愛民,公平正義,是每一名領導幹部為政之前提。相關監管部門要將監管的“手”伸長,將權力公開透明化,不能讓權力變異為謀取私利的資本,不僅要看住在職官員,還要管住卸任和退休官員,避免“權力餘溫”的使用出現偏差。領導幹部自身要算清人生賬,將清正廉潔、為民服務的初心貫徹人生始終,才能以公僕之心換來百姓之情。“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自律和他律,就是領導幹部為自身保駕護航的“源頭”和“活水”。

(柳紀軒 廖開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