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受审,涉6项罪名!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一个涉黑团伙,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方式非法获利。12月1日,由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贤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6项罪名一案,在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广西南宁一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受审,涉6项罪名!

当天上午10时许,庭审正式开始,黄某贤等14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押上法庭。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这是南宁市青秀区首起农村宗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青秀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黄某贤通过笼络宗族乡邻、纠集同道等方式,逐步建立以黄某贤、黄某宽等4人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黄某勇、黄某仁、黄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年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一带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当地木材加工业、采沙业,敲诈勒索“保护费”26万元,敲诈勒索占有干股获利8万元,强迫交易获利115.0212万元,走私冻货污染村庄卫生环境,随意恐吓殴打群众,影响极其恶劣。此外,被告人黄某宽在讯问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形,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记者了解到,在庭审过程中,青秀区检察院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综合举证,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案件证据及事实,将侦查活动、强制措施和证据直观性地展现在法庭上,与宣读的内容同步展示,增强视听同步播放、图文同步显示、声像同步呼应的示证效果。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争论焦点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驳,并从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以及14名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等多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

当晚8时许,在庭审持续10个小时后,庭审结束,青秀区法院将择日宣判。(源自: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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