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坑洼路面,坑车又坑人!希望有关部门早早听取热心市民的建议,及时消除路面上的安全隐患。别等到有人摔得头破血流再匆匆“救场”!
谁都喜欢道路平坦通四方
但是城市这么多条路
难免会有坑坑洼洼的地方
不管是开车、骑车还是走路
小伙伴们尽量避开这些
“月球表面”“蜘蛛网”
尤其是骑车的小伙伴一定要小心
一不留神就被坑“坑”了……
11月26日中午12点左右,市民吴先生骑着摩托车经过方特二期附近的加油站,之后行驶到赤铸山东路与徽州路交叉口,车轮子轧到坑洼不平的路面上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吴先生说当时:“想跳下车已来不及,车子倒在我身上,腿上也戳进了一个螺丝。……交警也说是路面原因,反映的人很多,让我找负责该路段的主管部门,开个证明。”之前,吴先生已经在这段路数次骑车摔跤,这次腿部受伤严重。
这医药费找谁报销呢?
误工损失费找谁要呢?
吴先生很无奈。
市民对于坑坑洼洼的徽州路已经不止一次吐槽了。
去年,媒体就报道了徽州路“坑洼似攀岩”
从吴先生的遭遇看来
路面不平的问题并没有有效解决。
还记得花津桥北下桥处的大坑吗?
今年夏天,骑车的一对姐妹摔得可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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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后,弋江区住建委城建中心对路面进行了修补。由于桥南交通量大,深度开挖修复对交通的影响不小,因此只能采取浅层修复措施。今后如果路面再度出现问题,弋江区住建委欢迎市民及时反映,他们会继续做好服务。
昨日,市民徐先生也通过媒体反映:赭山中路五一广场中石油加油站对面的道路出现很多坑坑洼洼的裂缝。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补。
早早听取像徐先生这样的热心市民的建议
及时消除路面上的安全隐患
别等到有人摔得头破血流再匆匆“救场”
“路面不平”绝对不是个小事
真有人被“坑”掉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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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许昌男子贺某骑着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条道路时,未与其他车辆碰撞而自己摔倒在地,被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人认为该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该道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
今年3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许昌市某区公路管理局承担20%的责任,支付受害人家属16万余元。因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路局作为事故发生路段养护单位,未履行合理限度内的管理义务,其对贺某的死亡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人也要留意“不平路”
万一摔倒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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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邱先生的丈母娘被小区路上一块翘起3厘米的大理石绊倒,摔倒在地,花掉了2000元医药费。邱先生向物业索赔,物业却说应由开发商负责。经过多方调解,最后物业承担六成责任,赔偿了1200元。
那么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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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小区摔伤,物业都该赔偿吗?
法官说:No!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侵权责任法层面的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无过错,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担责。
★摔倒的居民要维权要准备哪些证据?
法官说:受害人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对方过错以及自身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受害人及时对现场进行摄影、录像,及时调取小区监控,或寻找相关目击证人,并保留好治疗单据、病历记录以及所有能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如受伤较严重,还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进一步确定自身损失。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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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摔倒,尽可能保护人体脆弱的部位,像头、颈、腰。
在即将摔倒时,可以用手臂减缓摔倒的冲击力。如果向后仰倒,要内收下巴以免头部受到重伤。一旦摔倒,也不要慌张,先翻身,让腹部着地。
如果在家里,可以爬到沙发等固定家具的地方,跪着挺起身体,用手臂和腿支撑起身体坐到沙发上。
在户外的话,寻找支撑物辅助或请求路人帮助。
伤情较重,不能移动的,要特别注意保暖,赶快用移动电话或请求他人联系120或者999急救电话。
尤其要注意的是
有时候,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站起来
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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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是市区大路还是小区小路
路并不是建好了就完事了
后期的养护一点儿也不能放松哦
别让“不平路”搞出“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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