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案件錄:午夜命案

刑偵案件錄:午夜命案

1月20日是柏森林大殮出殯之日,專案組長鬱益卿尋思有必要去殯儀館現場轉轉,看是否撞上好運氣能夠發現什麼線索,就叫上偵查員梁廣徑、徐升發及刑警張聖奇、刁巧勝一起前往殯儀館。

刑偵案件錄:午夜命案

這一去還真撞上了好運,哭得幾乎昏厥過去被親友攙扶至殯儀館休息室的金瀟漪聽說專案組長駕到,就讓陪護她的一個親戚傳話,要求跟鬱益卿見面,說剛剛想起一個情況要反映。

金瀟漪說的內容很簡單,她昨晚突然想起1月7日收到的那封掛號信的一個特徵,信箋紙左上角印有一個由兩個英文字母組成的圖案,兩個英文字母是:PI。

偵查員馬上掏出筆記本,請金瀟漪把那個圖案的大致形狀勾畫出來。回到專案組駐地,一干偵查員隨即對此進行分析,最後得出結論:這應該是某家工廠或者公司、商號的標記。目前已經初步認定這封信是印一琨所寫,但從印犯的年齡、籍貫、經歷等判斷,他跟二十二年前的“協盛案件”應該沒有關係。可是,這個沒有關係的傢伙卻犯有誣陷、兇殺等一系列罪行,其背後應該有人指使,這個幕後人物才是本案的第一主犯。那麼,破解了“PI”之謎,是否就能攻破印一琨的“零口供堡壘”呢?

專案組長反覆考慮後拍板:試一試!

那麼,如何破解“PI”之謎呢?專案組長說,既然是廠商,那就得向管理機構登記,這個規定新舊社會是一樣的,舊政權這種事歸社會局,檔案應該已被我們接管過來了;新政權那就是工商局登記了。另外,行業公會也可以去查一查。隨即就把全體人員分為七組,兩人一組分別前往市工商局和各行業公會訪查。

專案組長鬱益卿和偵查員李璞留守,以便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眾人離開後,兩人當然不會閒著,還是繼續討論“PI”之謎。這二位都是抗戰中期參加革命的同志,一個是新四軍保衛幹部出身,一個是膠東半島的武工隊員,文化不高,初中都沒畢業,但既然是幹這一行的,腦子肯定活絡。兩人聊著聊著,李璞突然靈光閃現,一拍桌子:“咱們是否可以換個思路,不盯著工商檔案查,先解決一個問題,你說,印犯手裡怎麼會有這種便箋紙呢?他以前是憲兵軍官,手頭肯定有印有‘中央憲兵’字樣的便箋,用來寫信或者寫便條什麼的,那多氣派。解放後肯定不行了,那就只有用其他便箋了。這種‘PI’字樣的便箋他能從哪裡獲取呢?我覺得應該與其之前的經歷有關,要不,咱們根據他的經歷查查看吧?”

鬱益卿聽著覺得有理,就去翻閱卷宗。印一琨雖然零口供,但卷宗材料已經有很厚的一沓了。自其被捕後,專案組就根據其同案犯交代的情況,調閱並摘錄了相關檔案。當下一翻,發現印一琨在國民黨憲兵三團任職時,曾奉命以特派督察官的身份去該團下轄的第二特遣分隊待過半年。這個使命當然跟此刻專案組要查的“PI”之謎沒有關係,不過第二特遣分隊的駐地卻引起了鬱、李兩人的興趣:那是位於蓬萊區西藏南路黃浦江畔的一家名喚“太平洋鐵工廠”的廠家,其英文名稱是PacificIronworks,英文縮寫正是“PI”!

鬱、李大喜,認為有必要了解一下“太平洋鐵工廠”的相關情況。立刻往市工商局打電話,跟剛到那裡的偵查員徐升發通話,讓他先調閱“太平洋鐵工廠”的簡況,電話即報,這邊坐等消息。

一會兒,徐升發回電告知,該廠由浙江鄞縣人何洛陽創辦於1919年,十年後轉讓給寧波人呂品音。呂在抗戰爆發前病逝,該產業落到其女婿王義孚手裡。王義孚與日商合作經營,避免了被日軍強制徵收的厄運。這人似有天生好運,幹到1944年,在賺到了不菲的利潤後,乾脆把股份全部賣給日商,從而又逃過了抗戰勝利後工廠被國民黨政府作為敵產接收的厄運。之後,王義孚就做起了寓公,過著滋潤的生活。國民黨接收該廠後,改名“滬江船舶修理廠”,其性質為“國有”。上海解放後,該廠被新政權接管,暫由華東局工業部管理。

聽到上述情況,鬱益卿突然冒出一個念頭:那個王義孚會不會與本案有關?於是,決定繼續調查三年前國民黨中央憲兵三團第二特遣分隊進駐這家工廠的情況。當下,鬱益卿叫上李璞,兩人駕摩托車直奔滬江船舶修理廠。

這一查,果然發現了疑點——

當時,憲兵三團奉南京之命組建了兩個特遣分隊,其中一個的駐地設於滬江船舶修理廠內,是因為該廠不但有空餘庫房可作為營房,還有大塊空地可供訓練。軍方經辦人抗戰時曾在滬上從事過地下采購工作,跟當時太平洋鐵工廠的老闆王義孚有過交往。看中鐵工廠後,雖然王義孚已經不是老闆了,但還是求到王義孚門上,請王出面斡旋,以降低租金。王義孚幫了這個忙。

特遣分隊進駐鐵工廠後,與廠方以及工人的關係處理得不好,雙方都找了王義孚,要求他出面調停。王義孚在轉讓鐵工廠時,保留了位於該廠內黃浦江畔的一棟兩層小洋樓。為了調解“軍地關係”,王乾脆住進了小洋樓。當時軍方派出主持調停的督察官正是印一琨。小洋樓有上下八個房間,條件當然比營房好,在徵得王義孚的同意後,印一琨也入住該樓。就這樣,王、印兩人在一個屋簷下住了將近半年。

再查王義孚的經歷。王義孚繫上海本地人氏,1909年出生於上海浦東,自幼過繼給南貨店老闆伯父為子,其伯父就居住於公共租界大連路。初中畢業後,伯父讓其待在自家店鋪裡做了一名學徒,打算日後把店務交由其主持。南貨店所處位置,與“協盛印刷廠”只隔一條馬路。王義孚對南貨店生意沒有興趣,十九歲時曾報考巡捕房,估計是沒有被錄取。同年,他離開南貨店,跟太平洋鐵工廠的第二任老闆呂品音搭上了鉤,做起了該廠的採購員兼產品推銷員。據鐵工廠老員工說,呂老闆很賞識王義孚,經常誇讚小夥子有頭腦。五年後,他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王義孚。又過了五年,呂老闆謝世,鐵工廠由女兒女婿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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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鬱益卿、李璞兩個的水平,在獲知上述情況後,當然不約而同地想到了下一步:調取王義孚留在鐵工廠檔案內的手書,連同在金瀟漪家檯燈裡發現的那紙告密信,一併緊急送交市公安局做技術鑑定。

然後,鬱益卿、李璞又馬不停蹄直奔看守所提審印一琨。應該說,在被捕的敵特分子中,抱定信念堅持到底的頑石實屬罕見,而本案中的印犯恰恰是這樣一塊頑石。儘管偵查員出示了王義孚的照片,可印犯仍舊不吭聲。不過,這主兒畢竟不是接受過特殊訓練、精通反偵查反訊問的高級特工,最初瞥見照片時他臉上轉瞬即逝的異樣神情還是沒能逃過鬱、李的眼睛,他們心裡因此有了底。

很快,市局技術室來電告知鑑定結果:筆跡相符,可以認定告密信出自王義孚之手。

當天午夜,前往蘇州親戚家小住的王義孚落網,連夜押解上海。專案組四名核心偵查員對王義孚進行了訊問,王在確鑿證據面前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歷史和現行罪行——

“協盛案件”發生那年,王義孚十九歲,即將在伯父所開的南貨店裡學徒滿師,按照舊時“學三年幫三年”的規矩,儘管他的身份等同於小開,但伯父說規矩可立不可破,所以他必須還得“幫三年”。這三年是為了打基礎,跟所有店員包括學徒搞好關係。這種“搞好”不是吃吃喝喝,而是要以心換心,凡是苦、難、煩的活兒都得搶著去做,只有這樣,以後主持店務時才差得動別人。王義孚對此毫無興趣,其性格又是凡事在人前喜歡充大的那種,於是就想到了改行。正好《申報》上刊登了公共租界警務處招收華捕的啟事,王義孚覺得這個職業很適合自己,就瞞著伯父偷偷去報了名。

租界巡捕的待遇比較高,報名想當巡捕的青年很多,據說此次招收巡捕的錄取比例是37比1。租界工部局警務處專門組織了一個班子負責招考,考試項目比華界警局多且繁雜,標準也高,文武都有。王義孚的體格尚可,但不會國術,也不會西洋拳擊,另外,他眼睛有些近視。在如此激烈的競爭中,他沒有絲毫優勢。於是,他就想到了託人疏通關係,他找的人就是柏森林。

柏森林比王義孚大六歲,以前王家的南貨店開在大連路時正與其家相鄰,王義孚喚其“柏哥”。現在,王義孚想入警卻遇到了障礙,就去找柏哥想辦法。柏森林告訴王義孚說,工部局對招收之事一向管得很嚴,每次都是專門組建班子負責招考。班子對招收巡捕有一系列章程,每一個被錄取者都須經班子成員審核一應材料,最後投票表決,超過三分之二的方可錄用。所以,託關係之說是沒法兒實施的。不過,也不是一點兒希望都沒有,章程中有一條特別規定,凡達到基本入警條件,同時有協助租界警方偵破案件之行為的,可以破格錄用。王老弟你可以從這方面想想辦法,如果有檢舉他人犯法的行為,巡捕房通過你提供的線索抓住了罪犯,我可以幫你向捕房督察長反映,督察長會出具相關證明送交招收班子。

王義孚是個聰明人,當下明白若想當巡捕,只有靠檢舉立功來達到目的了。他便開始四處打聽線索,每天閱讀報紙以增加信息來源。沒幾天,他發現報載外灘破獲“共產黨傳單案”的消息,就想起了距南貨店不遠愛爾近路上的那家“協盛印刷廠”。正好他有個小學同學家在印刷廠斜對面開了個冷飲店,他便經常過去買冷飲,跟同學父子聊天,重點就是那家印刷廠。告密信中所寫的那些內容就是這麼來的。他尋思時間緊迫,也不管“協盛”是否涉及共產黨,先檢舉了再說,就用南貨店常年備用的邊角料宣紙(用於為白事準備的商品包裝上書寫敬辭之類)寫了那封告密信。

王義孚把這封信交給柏森林,請其轉交匯司捕房英國督察長。其後,王義孚的命運卻發生了無法預料的變化,這種變化跟告密信沒有任何關係。伯父其時已經察覺王義孚的心思不在南貨店,但並不知道他已經報考巡捕,尋思既然南貨店拴不住這小子,那就乾脆另外給他找個地方去發展吧。他想起了舊相識呂品音,便讓王義孚過去投奔,呂安排王義孚在太平洋鐵工廠庶務科當了一名科員。

呂品音對王義孚的印象不錯,正好要去寧波出差,就把王義孚帶在身邊。這一去長達半月,因為忙碌,也因為待遇優厚,王義孚也就把巡捕房之事丟在腦後了。返滬後聽南貨店店員說起附近那家印刷廠被巡捕房查封的消息,尋思這該是自己那封告密信起作用了。但這時王義孚已經不想當巡捕了。

此次出差途中,呂老闆閒著無事,時不時和他聊聊江湖上的掌故。呂品音早年入過洪幫,江湖上的事兒知道的蠻多,那些冤冤相報的血案,聽得王義孚頭皮發麻。他意識到,如果那封告密信起了作用,不論印刷廠是不是共產黨方面的,對方都會設法找出出事的源頭。此刻聞知印刷廠被查抄,他最擔心的就是巡捕房的錄用通知寄上門來。他被破格錄用是一條非常明顯的線索,很容易被“協盛”方面查出來,那樣的話,只怕就大禍臨頭了!

之後,王義孚就更關心報上的新聞了,一是留意“協盛案件”的進展,二是關注工部局錄用巡捕的通告,一顆心好似懸在半空中,整日坐臥不安。很快,錄用巡捕的通告刊出,裡面沒有王義孚的姓名,他終於鬆了口氣。“協盛案件”也沒啥說法,他假裝散步過去窺察,那裡的招牌沒了,問開冷飲店的同學父親,對方說機器已經被巡捕房拆走了,至於是否抓了人,那就不清楚了。

王義孚想想還不踏實,就去拜訪柏哥。柏森林見面就道喜,說老弟你發跡了,進鐵工廠當了庶務幹事啦,這可是個好差使啊!原本工部局已經打算錄用你了,我聽說這個消息,你老弟這一陣也沒有來找我,估計你不想當巡捕了,又不好意思反悔,就自作主張把這份差使給你回掉了。兩人這次見面不過五七分鐘,自始至終誰也沒提到告密信,王義孚便認為這一頁翻過去了。

後來,王義孚接任太平洋鐵工廠老闆,因與日商合作,結識了日偽警察局的官員,其中一個姓丁的是原匯司捕房的華捕頭目。有一次飯局上丁正好坐在他旁邊,就聊起柏森林其人,丁說柏森林已經離開警界改行做生意了。又說到“協盛案件”,丁說“協盛”的那條線索就是柏森林提供的,據稱是其在偵查刑事案件時偶然發現的,就直接報給了政治部西捕督察長。但後來這個案子沒有辦妥,抓的那個老闆也給溜了,西捕督察長認為這事丟臉,就下令把卷宗處理掉了。王義孚聞知,暗道“僥倖”的同時,對柏哥的為人也就不敢恭維了,暗中發誓今生再也不跟柏森林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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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的是,王義孚不想跟柏森林見面,柏森林倒是惦念著王老弟。上海解放兩個多月後,柏森林突然登門拜訪,說他最近要進一批緊俏西藥,估計囤在手裡一個月以上就可賺到四五條“大黃魚”(滬上對老秤十兩金條的稱謂),但手頭拮据,頭寸緊張,故來向王老弟求助,有兩個選擇:一是合作做這筆生意,由王全額投資,屆時獲利按四六比例分成,王六柏四;二是王不投資,借給柏五條“大黃魚”,屆時按三分利連同本金一併償還。

王義孚生性精明,在生意場上摸爬滾打多年,馬上識穿了對方的意圖:不管是投資還是貸款,黃金一出手就相當於扔進了黃浦江,再也別想收回了。柏森林此番前來,肯定是因為有當年那封告密信的把柄,他是來敲詐勒索的。不過,據那位前匯司捕房華捕頭目丁某說,“協盛案件”的卷宗已經被西捕督察長銷燬了,如此就沒了證據,此刻柏森林所謂的把柄也就是空話一句了。於是冷冷拒絕了柏的提議。不料,柏森林卻從錢包裡掏出一張照片放在王義孚面前。

這當然就是那封告密信的影印件了,王義孚只看了一眼,就覺得自己的頭大了一圈。而柏森林還在往火上澆油,陰陽怪氣開腔道:“老弟可能還不知道,當年‘協盛’的那位楊老闆,乃是中共大名鼎鼎的革命家……”他只說到這裡,患有心血管毛病的王義孚就吃不消了,急忙掏出一直隨身攜帶的保心丸連吞三粒。稍一定神,王義孚知道這個瘟神躲不過去了,只有答應對方的要求,於是讓對方開價。

柏森林伸出了兩個手指頭,王義孚只好破費二十兩黃金。這是一筆不菲的款子,不過這對於王義孚來說還不算什麼,稍後專案組在搜查王義孚的住所時,不算別的財物,僅黃金就搜出二百六十兩,一個月後又在銀行保管庫裡查抄了王義孚藏匿的黃金三百兩。

柏森林是巡捕房探員出身,在決定作案時已經查摸過王義孚的底細,二十兩黃金肯定不能滿足他的胃口。去年11月中旬,他再次登門“告貸”。王義孚意識到,對方不把他的家底榨乾是不會罷休的,自己不能坐以待斃,必須設法拿到那封告密信的原件以及底片和全部照片,讓對方手頭沒有證據,敲詐才會停止。反覆盤算下來,王義孚決定找1947年在小洋樓一起住過半年已成鐵哥們兒的原憲兵三團軍官印一琨處理此事。印前一陣也曾找他告貸,還打聽他在海外是否有靠得住的朋友。王義孚估計印準備偷渡出境以逃避新政權追究其歷史罪行,找這樣的角色幹這件事最為合適。果然,王義孚剛提出開價二十兩黃金,印一琨就一口答應。當然,王義孚沒有透露自己是告密信的作者,只說是受朋友委託。

印一琨接下這樁活兒後,沒跟王義孚說過他的行動計劃,只是讓他“靜候佳音”。可是,印一琨在柏森林家裡一無所獲,根本沒想到檯燈裡竟然另有乾坤。隨後,王義孚又要求印一琨去柏森林的事務所搜索。這當然得支付“勞務費”,王又拿出一條“大黃魚”。原以為這回應該沒問題了,不料,當晚印一琨登門告知情況,又使王義孚不得不連連吞服保心丸——沒找到照片不說,前憲兵上尉竟然把前巡捕房探員幹掉了!印一琨說,他即使不作任何案子,以其解放前所犯的罪行,給共產黨找到也是一個死,所以,殺一個柏森林不算什麼,至於酬金,王老闆看著辦就是。王義孚答應,只要印一琨找到告密信的下落,他不但另付酬金,還會設法將印送往海外。

訊問過王義孚,偵查員趁熱打鐵,又把印一琨提出監房進行訊問,還把王義孚帶到訊問室讓印犯看了一眼。印一琨終於意識到再扛下去已經沒有任何意義,表示願意交代。當然,這時他的交代於案情來說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

至此,本案的偵查終於畫上了句號。1950年6月15日,上海市軍管會對該案一應案犯進行宣判:王義孚、印一琨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李山、汪春、楚一郎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五年、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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