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專利大戰塵埃落定,街電敗訴產品下架並賠償200萬

11月30日,來電與街電專利侵權糾紛案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法院判決街電停止專利侵權行為,並賠償來電科技200萬元。

判決內容為:被告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街電”)停止侵權行為,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製造涉案Anker設計12口產品;並賠償原告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共計200萬元;判決被告街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停止使用涉案Anker設計12口產品。

對於該終審判決,街電錶示憤怒,並稱來電是專利碰瓷和敲詐勒索

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尘埃落定,街电败诉产品下架并赔偿200万

終審判決后街電的產品必須在30天內下架,對於共享充電寶這樣業務單一的企業,下架產品就意味著業務停擺,損失數以億計,這讓我們見識到了專利的威力。

共享充電寶行業興起於2017年,如同共享單車一樣,資本和創業者一擁而入,來電、街電、小電這些企業雨後春筍般迅速成長。在共享充電寶行業,最引人注目的明星企業當屬街電和來電。

街電由IDG 資本、欣旺達領投,聯新資本等機構都有投資,隨後聚美優品投資3億元完成對街電的股權收購,據說聚美優品的掌門人陳歐還斥資一億元為街電購買了三項共享充電寶方面的核心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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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科技A輪融資獲得2000萬美元,由SIG和紅點中國領投,九合創投和飛毛腿董事長個人跟投。

兩家公司都兵精糧足,期待在共享充電寶行業衝鋒陷陣。但是共享充電寶的市場容量比共享單車還要小,一山不容二虎,來電和街電剛開始擴張就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畢竟同一個地方沒必要同時安裝兩臺不同品牌的共享充電寶機櫃。

在雙方資本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專利是打擊競爭對手的最佳武器,只要一方被判決專利侵權,產品就會下架,業務停擺。對此,來電和街電雙方都心知肚明,來電從成立之初就不斷申請專利,已經積累了幾十件專利,街電成立稍晚,但陳歐一併購之後就著手購買核心專利,最後據說花一億元人民幣敲定三項專利。

2017年5月,來電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街電侵犯其兩件實用新型專利,涉案專利為“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專利號ZL201520847953.1”和“吸納式充電裝置,專利號為ZL201520103318.2”。

這兩個專利申請於2015年,技術上也不復雜。吸納式充電裝置主要內容是運輸充電寶的導軌,消費者掃碼後,由該導軌自動將充電寶送出或送進。充電夾緊裝置主要對充電寶固定進行充電的定位機構。

來電提起專利訴訟後,街電隨後對這兩件實用新型專利提起了無效請求。但是來電只無效掉了其中一件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來電兩件專利核心權利要求依然有效,相當於無效失敗。該案件再次顯示了實用新型的強大威力,授權容易無效難。

2018年5月2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來電與街電專利侵權糾紛系列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街電專利侵權成立,要求街電產品下架並且賠償人民幣200萬元。

街電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並且於2018年6月,在深圳發佈聲明稱,來電科技將未生效的判決發函給街電的合作伙伴,涉嫌不正當競爭,並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不正當競爭侵權訴訟。這也表明來電利用專利訴訟爭奪市場的意圖非常明顯。

2018年11月30日,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街電敗訴。

敗訴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的,對於財大氣粗的充電寶企業,200萬元賠償是九牛一毛,最關鍵的是產品下架,就相當於業務全部停擺。這是非常致命的,損失數以億計。充電寶企業名義上是搞充電寶產品,但最有價值的應該還是用戶數,幾千萬的用戶流量,在互聯網領域這本身就價值連城。而產品下架,缺少了載體,一切都寸步難行。

正常情況下,來電起訴專利侵權,街電應該利用手中的專利反訴,這也是專利訴訟的常見打法。當初陳歐花一億購買的三件專利應該也是為不時之需的,但可惜的是這三件專利都未派上用場。

這三個專利雖然申請時間在共享充電寶領域算是比較早的,但是專利的權利要求非常窄。比如其中一個專利的權利要求如下:

1.一種手機電池充電更換系統,包括手機、手機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機電池充電更換系統包括服務器,所述手機電池為若干專用手機電池,所述專用手機電池內部設置一RFID芯片,專用手機電池的外包裝上印製兩個二維碼,分別是二維碼A和二維碼B,二維碼A的信息是服務器的地址鏈接,二維碼B的信息與所述RFID芯片的ID號相同或者相關,所述的充電器是充電箱,所述充電箱包括:箱體、設置在箱體內部的主控電路板、設置在箱體面板上的觸控屏和若干個入口位於箱體上的電池腔,所述的主控電路板包括:將輸入電源轉換為電池充電需要電壓的電源轉換模塊、讀取電池RFID的ID號後到服務器進行驗證的電池檢測模塊、輸出控制模塊、網絡通訊模塊,每個電池腔的供電線路與輸出控制模塊之間設置電子開關,電子開關的控制端連接到輸出控制模塊,所述的各電池腔上設置有各自獨立的電子鎖,電子鎖的控制端連接到輸出控制模塊;所述的服務器關聯若干分佈式設置的充電箱。

這表面上是一個共享充電寶的專利,但實際上只保護一種特殊的充電寶,這個充電寶上必須印兩個二維碼,其中一個二維碼的信息是地址鏈接,另一個二維碼的信息與RFID芯片的ID號相關,然後還有一大堆其他的部件才能算侵權。如果在充電寶上只印了一個二維碼就不侵權了。

這樣的專利就相當於,表面上是保護茶壺,但實際上是在說這個茶壺有兩個壺嘴,其中一個壺嘴開口是三角形的,另一個壺嘴開口是正方形的。這樣的專利肯定沒有辦法起訴他人,因為很容易迴避,我造的茶壺只有一個壺嘴就不侵權了,或者我造的茶壺有兩個壺嘴,但壺嘴開口是圓形的也不侵權。

可見專利的撰寫多麼重要,有時候大筆一揮就是數以億計的財富。試想那個自拍杆的專利,當初要是權利要求多寫兩句話,幾億元也就打水漂了。當然這個專利不能起作用並不一定是撰寫質量的原因,有可能最初的技術缺乏新穎性,為了授權沒辦法只能修改成這樣。

但是花高價收購這幾件專利就顯得尷尬了,這就相當於大戰臨近,緊急採購的機輛坦克全都拋錨了,任由敵方碾壓。

來電和街電案也給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很多啟示。專利是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失敗的代價不僅是賠償那麼簡單,有可能產品下架全軍覆沒,尤其是國家下決心保護知識產權,專利二審走到最高院後,沒有企業能夠僥倖。

企業的產品在上市前要做好專利風險分析。否則一旦侵犯了競爭對手的專利,等於自投羅網。很多會玩專利的企業,甚至會專門繪製競爭對手的技術路線圖,預測競爭對手的產品,自己不生產也會佈局專利,目的就打擊競爭對手,這是一貫的專利戰略。對於核心產品,如果不瞭解專利風險就上市是魯莽的,實際上街電這個產品的專利風險分析非常容易,因為主要的對手都在國內,競爭對手就那麼幾家,很快就能知道潛在風險的專利。如果提前獲知風險,進行規避,不至於如今的局面。

企業一定要把專利寫好。有時候專利的權利要求上多兩句話就能把價值上億的專利變成廢紙,本來企業想保護的產品是整件大衣,但最後專利寫出來的卻是大衣紐扣的兩個針孔的形狀,這簡直讓人哭笑不得。

企業專利的佈局一定要章法。申請的專利到底幹什麼要心裡有底,打擊競爭對手的要知道競爭對手的動向和技術路線,保護自己產品的要清楚相關專利的權利要求範圍,專利題目和摘要寫什麼並不代表專利就是什麼,如果專利的權利要求未保護到自己的產品,佈局的那個專利也可能分文不值。

企業購買專利要做好評估。要確保買到的專利能夠實現自己想要的價值。專利評估是一個相當複雜的技術活,但對於企業自身要用的專利,參考專利佈局的方法,要明白買來的專利的作用,如果相關的專利根本與自己或者競爭對手的產品不相關,也是浪費錢。

回到這個案子本身,街電雖然可以申請再審或者再次無效相關專利,但終審判決之後已經比較被動了。專利侵權的代價難以承受,有時候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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