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礼买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还月供,男友该怎么办?

中国法律就是笑话


大实话:你们这两个人就不是冲着结婚去的,这样相互堤防和算计还结哪门子婚啊。

结婚本是一件美好而幸福的事情,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婚姻又在爱情之上有了很多附加条件,而房子和彩礼则是最容易引起两个人婚姻矛盾的事情。

最近,一个粉丝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件事情,故事说的是自己(小张)和女友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已经是装修完毕,但是女友提出要求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男友没同意。于是,女友提出再加15万元的彩礼。于是,小张和父母东拼西凑又找了15万元彩礼,结婚以后,其女友在没有和小张商量的情况下自己用彩礼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但是因为其女友工资不够还月供,所以提出要求让小张承担一半月供,然后小张就感觉压力很大,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真的,如果小张的女友是在10年前做出的这个疯狂的决定,那估计现在小两口做梦都会笑醒。不过,就目前房价大环境来说,新婚的两口子靠死工资承担两套房子的月供,那估计真够两个人受得了,只能说是两个人在作。

首先,就小张女友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事来说,虽然房子是小张婚前购买,但是,两个人结婚了,加上女方的名字确实也是应该的。毕竟,两个人既然决定在一起了,那么就应该坦诚相待,就应该想的是一辈子走下去。另外,加上女方的名字也算是男方对婚姻的一种实质性承诺。所以,就单单是这一点来说,小张的态度确实会让人产生疑惑。这也是二愣子的做法,毕竟,就现在的法律来说,就算是房本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婚前男方所买,那么对女方来说也就是个形式主义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然后,就是小张女友拿彩礼钱付首付的问题,这个确实就是太过于理性的,给人感觉,相比于小张,其女友更相信的是房子。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就算是这钱是小张女友拿彩礼付的首付,但是因为是婚后购买所得,所以,仍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在这件事上两个人都有问题,一方面是小张不相信女友会老老实实跟他过一辈子,所以不愿意再房本上家女友名字;另一方面则是小张女友认为男友不可靠,所以要给自己也买一套房子。不过,自己的如意算盘好像打错了,工资不够付月供,还惹得老公不满意,这就有点尴尬了。

最后,只能说,如果不相爱的两个人结了婚,那可就是真的进入了爱情的坟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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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刚刚才看了一个离婚房产纠纷案例,父母花一百多万全款给还在读研的儿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的儿子名字,读完研的小伙子没多久就结婚了,组成新的家庭,小两口日子应该挺好过的,毕竟有100多平大房子住着而且没房贷,公婆也不一块住,女方也不是省油的灯,经常以房子没有自己名字没有安全感为由碎碎念,小伙子瞒着父母去房产局加了女方名字,房子成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过了几年,夫妻过不下去闹了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此房产一半的权益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只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少分了一点给女方。这可是实打实父母积蓄全款给儿子买的房产啊,凭啥女方要以没安全感为由加名??如果我是这个小伙子,女方一定要房产加名,我宁愿不结婚,结婚是什么?结婚是从结婚这一刻起,同甘共苦,婚后不管谁挣得多谁挣得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婚前财产加名就是耍流氓,在我看来,这个小伙子就是不孝子,如果是小伙子婚前自己挣的钱全款买了房,婚后加了老婆名字,我反而会为这小伙子点赞👍,那些说房产证没名字没安全感的女的,该醒醒了,选一个人结婚,选的是以后的日子,想在婚前房子上加名的就是想不劳而获!再回过头看这问题,女方拿彩礼买房付了首付,要求男方承担月供,在我看来是没问题的,前提应该是,新买的房子应该是两个人共同共有,就当是房产投资好了,这样也给了女方一个保障,说句不好听的,就算离婚了,女方婚后买的这套房子的权益也是一人一半,结婚最重要的还是两个人能相亲相爱携手到老。


湘A2552


他们要结婚了。婚房是男方买的,全款。

这天,两个人甜甜蜜蜜地去挑婚纱,突然,女的脸睛转阴,长睫毛下居然挂上两颗晶莹的水珠。

小伙儿慌了,忙搂过姑娘:你怎么了?怎么突然一下就不 高兴了?

姑娘用葱管一般的玉指抹抹泪:你的房子,不加我的名,我这心里就是不踏实。

小伙沉吟一下。转而笑道:傻丫头,我的还不就是你的,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我的地盘,你作主,行了吧?

姑娘还真不傻,听明白了这小伙的意思,也沉吟一下:不加我的名,那给我15万彩礼吧,反正都带回来,好吗?要不我心里就是不踏实。

小伙眼看快要煮熟的鸭子,也想反正彩礼最后都能带回来,心一横,牙一咬:好,卖血卖肾我给你去筹备!

小伙子回家去,几天时间,求爷爷告奶奶凑了15万,交到姑娘手上。

婚,风风光光地结了。

小伙儿这屁股债还欠着,可是好几天过去了,新娘绝口不提自己带了多少彩礼回来。

终于一天忍不住,小伙问:你的嫁妆?

姑娘打开自己的首饰箱,摸出来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份购房合同,笑靥如花:正想和你说呢,这是我的嫁妆……

小伙儿一看,一份购房合同,首付是自己的彩礼和姑娘自己攒的私房钱凑的,月供4500.

头轰的一声,差点晕过去,接着便心花怒放,抱起媳妇原地转了个圈:这样的好媳妇,哪儿找去?

是的,小哥,你偷着乐吧。

这15万彩礼做首付,应当不够吧,姑娘必定自己要添上一块。另外,婚后你们共同还的贷款,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姑娘月薪3000,她敢月供4500,这意味着,她婚后必定会省吃俭用。

你的15万彩礼,她花也就花了,给父母养老也就养了,自个儿存着当私房钱也就贬值了,现在她把它放在房子上,变成硬通货存了起来,而且,还要继续省吃俭用来供房,这不是过日子的好料吗?

这房子以后最终会归谁?只要你们好好过,它人给你们的孩子,为你省下以后给孩子操心买房的累;万一你们过不好,因为她名下有房,也不会分得那么难看。

总之,这哥儿娶到宝了,好好爱着吧。

祝幸福。


潘卫霞律师


这个女友主意太大,从她做的这个事情来看,男方以后且有好日子过呢。

根据现有信息,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字,被男方拒绝。于是,女方要了十五万彩礼,用这个钱背着男方又买了一套房,月供4500元。而女方月薪才三千多,所以要求男方负担一半月供,可男方为凑彩礼钱已经欠债。

此女友蛮会算计,首付十五万是男方的,然后男方再负担一半月供,这套房几乎相当于是男方给女方买的。不过,倒是有一个好处,最起码在房贷还清之前,女方不会有离婚的念头,否则,她拿什么去负担比她工资还高的月供。

照此看来,男方没同意在婚前那套房上加她的名字,做的没问题。如今的一些女孩,总是拿“没房就没安全感”说事,实际都是胡扯。其实就是怕万一离婚后自己什么也没捞着而吃亏,这个锅不能让“安全感”背。安全感原本是个褒义词,可惜被现在的一些人用成了贬义词。

可能有些人不赞成这种说法,认为女方嫁给男方,便将青春浪费在了男方身上。这同样是胡扯,消耗的不单单是女方的青春,男人也不是长青春不老的动物,男人的青春也没那么不值钱。所以,消耗的是双方的青春时光,压根没有什么谁吃亏之说。平常总是吆喝着男女要平等,怎么在消耗青春这个问题上就不平等了呢!显而易见,那样说,只是为了强词夺理,为自己达到某种目的找个说辞而已。

如今的很多婚姻已经变了味,成了赤果果的金钱、物质交易。还没结婚便为离婚做打算、找退路,极其可怕的一种思想。这也是导致如今婚姻不牢靠的一个重要原因。彼此间投入的真情少了许多,更多的是算计,如此膈应人的婚姻,想长久着实是难!

如题目中的女方,很显然是怕离婚后吃亏。这个男方感觉不像女方的老公,更像女方免费雇佣的长工。不知道在这样的婚姻中,有多少真正的感情在里面。

现在社会上流行这么一句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在耍流氓”,那么,不以感情为主导、只盯着财物、为离婚做打算的婚姻,同样是在耍流氓。

当然,还是希望题目中的男女双方都有真爱的存在。

至于说男方困惑的还房贷问题,可能出现两种状况。如果男方因收入限制而无法替女方承担一半的月供,那这段婚姻也许有黄的可能。

假如男方觉得以这种方式替女方还房贷有点憋屈,可以要求女方在房产证上加上男方的名字。毕竟,按照实际状况,这套房一大半的钱都是男方出的,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合理,而且女方依然没有吃亏。既然已经开始算计,那就双方一起算计好了。遇到什么样的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办事。

其实,在这点婚姻中,房子、房贷都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买房这么大的事,女方能够在不与男方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做主,这种做事方式,可能会影响二人以后的感情和生活。

啰嗦了这么多,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祝你们小两口幸福!

大家觉得男方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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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同为女性,觉得这个女生太过分了。

我跟老公结婚,他跟他爸妈前两年就买了一套房。还不全是他爸妈的钱,有一半是他自己的钱。他十年的工资全部都交给他妈妈。

让他把房子加我的名字,这种无理的要求根本不会去提。那房子我没出过一分钱,凭啥加我名字啊?

如果我们相爱,加不加我名字都一样。

如果有一天我们走到离婚,我也不好意思分人家的半套房啊。谁的钱都不好赚。

多少人结婚时连房都没有,还不是照样结婚?

什么不加名字就没安全感,都是贪得无厌的借口。

结婚有一套现成装修好的房子给你住,还有十五万现金在你手里,还有什么好要求的?

这个女的太任性,自己工资才三千多却要买房贷款四千五。需要别人帮忙付贷款却事先商量都不商量一下?不是帮她付贷款那么简单,付完贷款一分钱没有,还不是吃住穿的费用也都要男的来负担。

男的为了彩礼钱已经负债了,却还要他帮忙付贷款?可见这个女的也不怎么爱男的。满足她自己有房的心里比男的是不是欠债还钱更重要。

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回十五万彩礼然后分手,让她自己根贷款过日子去吧。


Winniebbb


男女双方都太算计了。我去年结婚买房101万,51万首付,我出了48万。写的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老婆用自己的公积金还了一小部分月供,剩余的2700月供我每月按时打到老婆卡上让她还款。结婚不是搭伙过日子。既然决定跟她过一辈子了。还要那么算计,分的那么清干嘛。要记得人心换人心。


精逸通讯


结婚时男方全款买房,全款装修的房子加不加女方的名字,这都不重要。因为,有连贯性的证据链证明,这是干干净净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女方的名字,对这套房屋,妻子也只有居住使用权,而没有处置该房产的决定权。

女方为了给自己一个安全感,也就是说防范于未然,一结婚就想到了离婚,好像结婚最终的目的就是奔着离婚而去的。而不是为着结婚以后好好过日子,夫妻相敬如宾,恩恩爱爱,共同撑起和维护这个家牵手百年为目的。压根就没有爱情,只有自私,和丈夫就不是一条心。

为了自己所谓的安全感,可算是颇费心机,要15万元彩礼,自作主张的去交购买另一套房屋的首付,每月要还贷4500块钱,而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多元,忘了自己有多大的塘,才能养多大的鱼,犯了没有自知之明的大忌。只想到坑丈夫的钱,来实现自己拥有一套房子的目的。

要是丈夫同意和她一起还贷的话,丈夫只要留住完整的还贷证据链,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上虽然没有丈夫的名字,实际上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就算离婚,法院也会这么判的。

象这种心机女,一心只想着在经济上坑丈夫,宁肯要物质,也不要爱情的人。只要丈夫看透了这一点,不讲情面的话,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共同还贷并要回彩礼。女方还不起贷款,在银行就会失信,房屋就会变成泡影。到头来就是;大白天做黄粱梦,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会死得很惨的。


老蒋闲言


很容易解决。。。

这种女人既然这么这么算计,那你和她分清楚一点就可以了。

文中男人对女人的工资很不屑,假设男方工资6000,出一半月供2250,还剩3750。

女方月薪3000+,还贷2250,剩1000左右。

15万就能首付的房产出租估计也就500块左右,不会超过1000块钱的。

这个房租钱男方就不要想了,这种女人不会给你的。

综上,男方婚后有3750可支配财产,而女方有1500-2000块钱。

你的资产是她的一倍,既然她想分的这么清楚,你可以完虐她。

比如水电费平分,吃饭钱平分,再加上人情礼节,女方这1500能够用?

怀孕生孩子这个我们不算,不太人道,孩子上幼儿园补习班的钱一人一半总可以吧

就女方这个3000的工资,没钱还想装x买房。。。

最后,强调一句,是女方分的细,而不是男方。



专业8级喷


首先你娶媳妇的目的是什么?加个她的名字,让她有安全感不是应该的吗?你不加,说明你防着她。那她夜不是傻子,防着你,很正常。我家所有房子都以媳妇为重,能加她的名字,尽可能全加。即使离婚了,她给你生儿育女,给她套房子怎么了?你要换位思考。


无声139424840


我就想知道,女的3000的工资流水,她的房贷是怎么办下来的。月供4500的话,每月工资流水应该在9000才够吧。

女的买房的时候如果是只有自己名字,月供4500那么每月3000工资流水房贷根本批不下来。除非伪造工资流水骗银行放款。如果伪造工资流水去买房,我觉得这个女孩心机太深了,刻意给男人挖坑,这个月供不建议男方给。

还有一种情况,女方买房有父母名字,父母和女孩的工资流水加起来足够,这种情况房子其实是女方父母和女儿共同购买,没男方的事,干嘛要给女孩还贷款。

所以综合来说,女孩超出自己收入流水贷款买房本来就不合理,要么伪造流水骗贷要么房本是她家人名字,因此男方不应该给她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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