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兒子的年薪有55萬,生母34年後求助送養兒子遭拒絕,你怎麼看?

蘇北偏北869


我的媽媽在三十幾年前,前夫因病去世嫁給我爸,她與前夫生了兩個女兒就是我的大姐二姐,當時大姐7歲二姐5歲,當時大姐大了說啥不跟著我媽過來跟著爺爺奶奶生活,二姐跟著媽媽過來當年生下我二年後生下弟弟,當年交通基本靠走家又窮媽媽沒怎麼聯繫過大姐,一直到大姐成年要結婚了我才第一次見她,到現在父親已去世只剩媽媽,二姐跟我們很親跟親姐姐一樣,大姐不光跟我們不親跟二姐也不親,畢竟沒在一起長大,就像一般的親戚。平時就給媽媽打個電話一二年也不走動一次,在一起實在沒話說沒共同語言。以後媽媽年邁需要贍養需要照顧時,我們也一定不會要求大姐怎麼樣的,她如果想盡點心那隨便她,不想我們也不會要求,畢竟當年不管什麼原因,媽媽都沒盡到媽媽的責任。假如以後媽媽有想讓大姐贍養她的心思我們三個也不會允許,再困難我們三個也會想辦法,不能沒養大她到盡責任時就想起她了


儒雅的卿


我們村有戶人家,特窮那種,一個老孃,弟兄兩個,弟弟是個傻子,老大娶個老婆精神不太正常,在80年初,像這種家庭能娶到媳婦就不錯了,連著生了四個孩子,計劃生育都管不了他,女的精神不正常,一著氣就犯病,家裡窮的叮噹響,沒什麼可罰的,土房子,冬天沒農活的時候他老孃就去別的村走街串戶的去要飯,每天也能討回一點幹饅頭和一些糧食,孩子都正常,我們隔壁村有一戶想要他一個孩子,說給他蓋四間瓦房,他們也沒把孩子送人,以他的話說拉棍要飯也會把孩子養大,現在孩子都大了,都很有出息,!現在我們村最氣派的兩棟別墅就是他們家的,最討厭的就是有些父母把孩子送人,還哭著說當初沒辦法,怎麼怎麼的,噁心至極。


不精佃兒22222


很簡單,從法律層面來說被送走的小兒子沒有義務去幫你。

計劃生育下交不起罰款只能送走,也許是一個家庭的作無奈,我見過為了生兒子,公職丟了,90年大罰了8000千塊,真的那家已經陷入了絕境,後來兄弟姐妹湊的錢交了罰款。

這種事其實根本不應該放大到媒體上來討論,

一種幫,畢竟曾經給了他生命得人,真有那實力,無可厚非,畢竟即使不是自己父母可能你也可能會去幫。

第二種不幫,很簡單你能生我,怎麼就沒想好養。

其實幫與不幫,他都陷入了一種道德困境,幫了以後可能會有像很多人擔心的人心不足。不幫可能會來自於很多道德壓力,社會的指責。

所以這事感覺不易討論,因為沒有必要,幫是情,不幫也無所謂,因為他也沒有義務,無論怎麼樣,其實你我討論只會給他帶去更多的困擾,而非幫助。


多多安a


想來也是可笑。

年薪55萬是養父母教得好,也不是王女士培養的,你不要他,他不要你,很公平啊。

真正的親人,不是靠血緣關係決定的,而是以待你的心決定的。這世上的親人只有一種,那就是關心你、心疼你的人,不管和你有沒有血緣關係,都是你的親人。

利用道德約束他人,來謀取自己的利益,難道不是最大的不道德嗎?

試問如果王女士的小兒子負債累累,王女士作為生母,會找回去幫助他嗎?

什麼血濃於水,什麼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過是佔據忠孝仁義的道德高地,利用媒體和輿論逼著親兒子就範,真是細思極恐。

《中國夢想秀》有一集也讓人印象深刻,姐姐為了讓失散多年的妹妹認回親生父母來參加節目。

節目組未經當事者同意,擅自將當事者的親生父母請到節目現場,讓其認親,認下這對拋棄自己二十年的親生父母。

當事者不願認,周立波一波接一波道德攻勢襲來:

“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敢認的人,如何讓你的孩子面對你?”

“很多中國人,會對陌生人伸出援手,卻不願意對親人問一句你還好嗎?”

“生命就是一種角度!如果你缺乏這種角度,你就不會幸福,不要讓你的孩子認為你是一個尖刻狹隘的女人!”

可是,迫使人們遵從道德,這本身就不道德啊!

誠然, “社會生活中確實存在著需要幫助的人”, 但這一客觀事實並不能推衍出 “道德綁架” 的合理性。

針不紮在自己身上,哪有感同身受一說。

當我們無力改變血緣的時候,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力改變它在社會性上的定義:

“是的,你是我的親生父母,可是這代表不了什麼,你如果因此而肆無忌憚地侵害我掠奪我,那我就只好把你卸載掉。”


萬先生的信箱


一分錢不給,這生母也別去噁心人家!!!!

拒絕一切道德婊的綁架,更別說什麼人道主義援助,滾你大爺的,誰說的讓誰去援助!!

80年代是計劃生育被送走的很多孩子,30多年你都沒想過還有一個送走的兒子,現在落魄了打聽到送走的孩子年薪55萬,想起來要讓他盡孝心了,哪兒來這麼大的臉啊???不怕遭報應嗎?

我說話就是這麼難聽!只生不養就當他死了吧,貧窮富貴跟你沒關係,別說給了他一個身子,他沒求你給!

我家老二也被送出去了,但我們從小就知道,沒斷過聯繫,結婚時弟弟妹妹都去了,家裡準備的嫁妝也不少,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每年都帶著老公孩子回來幾次,但我們家從未想過要認回來!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知道她過得好就行了!她現在有父母有家庭有孩子,真的為孩子好就別去添亂添堵。


Alice_2莉


多多少少意思一下,應該給,基本生活保障應該要給!當初生了不養!環境造成的,必竟沒她生你就沒有你!更不可能有你的孩子!別隻記恨別人的過!要學會感恩!陌生人有困難都會幫一下!何況是給你生命的人!當行善積德吧!必竟這做兒子的,生活也不是特別困難!一個月2009 3000應該給得起!當做好事!人生沒多長,別讓自已餘生在後悔中度過!


珠海顛


如果我是這個媽媽,不管落到什麼地步都沒臉找他,真虧她做的出來這種事,兒子沒錯,沒有扶養哪來的贍養


陸雲春


他她兒子都有父母要養,怎麼還要養她,估計這個生母。就是不想讓這個扔掉的兒子過上好日子!雖然說他年薪55萬,可是他有自己的父母,和岳父母,還有妻子兒女要養,所以這個生母心還是太壞了!


無名239907991


從法律上來說,只要是合法的收養關係成立後,和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就自動消失了,親生父母對他沒有撫養的義務,同樣的他對親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義務,他的贍養對象應該是他的養父母。

所以,不管兒子現在多有錢,不給醫療費法理上說的過去,不給也不違法,畢竟三十多年過去了,所謂的親生父母就是一個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我們不用道德綁架。

當然了,我個人意見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和家人協商,同意的話可以適當給點。畢竟,很多人也願意給陌生人予以幫助,何況是親生父母呢。


法律依據《撫養法》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唐家大少1987


認得不是兒子,而是55萬的年薪

這是認親?這是認親嗎?這真的是認親嗎?

這是認錢!這是認55萬!這是認55萬年薪!

如果這是走失的兒子

那麼就算是認55萬年薪

我也不反對

但是這是自己送走的兒子!!!


超生?跟超生有關係嗎?

第二個兒子就超生了吧

這是第三個兒子了吧

如果只養大兒子,老二老三都送養

她要求老二老三撫養,我才會信她

我更願意相信的是她因養三個兒子太累,而送走的三兒子

我更願意相信的是其實生老三,其實是為了生女兒

好湊成一個“好”字

女+子

老大老二生意失敗?

那老大老二生意好呢?

會分錢給老三嗎?

只有血緣關係,沒有撫養關係!

父母的養育之恩是要謝,一定要感謝

但這件事

我沒看到養育之恩

只看到了一個血緣關係

難道非得用“血濃於水”這四個來道德綁架?

沒付出過,卻要得到報酬…

我只想呵呵

小兒子的出色,都是養父母教育的好

是自己在養父母的養育下才獲得的生就

憑什麼要給你?

一個一出生就把孩子送人的人?

如果小兒子自願給你,這是無所謂

現在找媒體,明顯就是想道德綁架

但這樣的事道德綁架是不好用的

對這樣的事,所有人眼睛是雪亮的

心裡都有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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