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事故肇事者把人撞的昏迷不醒,被划分7分责任,而肇事者只有3分责任这合理吗?

可爱宝贝豪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可能是合理的。交通肇事者并不一定全部或主要承担责任,责任的划分涉及很多因素,我下面谈一下交通肇事的责任划分和出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学理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结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但是以下两个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前行为: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当然成立交通肇事罪;事后行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或承包人、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因逃逸行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交通肇事的危害行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否则只能认定为其他犯罪,如不是在交通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3危害结果: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4因果关系:交通肇事的结果必须由违反规范保护目的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也发生了危害结果,但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特殊情况下,没有那么严格的条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责任+后果。责任必须是同等责任或同等以上责任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承担三分责任,行为人承担七分责任,可以看出肇事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出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事故出现后,不要慌张,从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事故认定、赔偿调解四个方面下手。

1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员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以便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验。

2调查取证,配合交警进行调查,详细的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交通违法行为人有没有喝酒等违法情形,车辆有没有记录仪,周边是否有监控等,配合交警及时查证、取证。

3事故认定,交通警察根据双方的询问材料,结合现场勘验,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划分事故责任,出具认定书。

4赔偿调解,双方可以自行调解,也可以在交警主持下,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会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等待法院的判决,这个过程时间长,手续繁琐,所以说能进行调解的尽可能调解,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律法学道


这是今年四月份,浙江金华金东区的一起电动车闯红灯交警处理视频,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

视频对话原文如下:


闯红灯男子:那交警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点责任没有吗?

交警:他有什么过错,你告诉我?

闯红灯男子:就是完全没有责任,是哇?

交警:不是,你告诉我他有什么过错?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定个责任呢?因为他是机动车?那我觉得不对的,这个事故你闯红灯啊,是不是?

闯红灯男子:我是说,这么说,你像这种事故采取了紧急刹车的作用了吗?

交警:你过来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命掌握在别人身上呢?那你干嘛不去闯红灯?那为什么不停在绿灯的时候?

闯红灯男子:为什么不从受伤的角度……

交警:我们不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只讲事故,我们不考虑因为你在这个事故受伤,你责任就轻,我们只针对事实来说话,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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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主666


判定谁的责任,那要看谁因为谁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举个例子,在限速60的单行道上,一辆小汽车以60的时速逆向行驶,一辆大货车以60的时速按照道路标志指示的方向行驶。这时,两车相撞,小汽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恐怕谁都会判断出来,逆行的小汽车错了,如果他不逆行,那么根本不会有这次事故的发生。

大货车按照道路标志行驶,因此大货车的司机并没有犯错。

再说到问题上,提问者并没有展示出提问车祸的详细现场描述,因此我等吃瓜群众实在是无法判断划分的责任是否合理。


胖胖的小豌豆





小覃说交通


这样划分只要合法合理当然没问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理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划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划分责任,再结合当事人是否有违法情节(如酒驾、无证等)做出最终的认定。

二、交通事故中并不是谁受伤谁有理,也并不是开车的就一定有责任,非机动车就一定有理,而是看你在事故中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这种认为只要受伤了,对方就一定要承担责任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没有法律依据。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以你开车或没开车来判断,而是以是否违反交通法规来判断。

最简单的例子就像闯红灯,即便是被撞伤闯红灯者也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管律师


这么来问问题的基本上都是理亏的一方,就是我惨我就是道理,交警才不管你惨不惨呢,平阴以前有一个老头,喝酒了骑着自己改装的摩托车(超重超速),闯红灯被撞断腿了,本身糖尿病,伤口不愈合,交警判全责,他女儿还打电话到济南交通频道喊冤,被交通台的主持人和专家怼回去了。


济南人7


交通事故责任划定是一个客观性的划定,是交警根据事故原因以及谁的违法因素多判断的,很多闯红灯或告诉逆行被撞身亡的人,肇事者还是0责任呢。

不是说谁受伤严重或谁的损失大,事故责任就小,要看谁违法,谁违规?

举个栗子:

晚上10点多,张某和李某从饭店出来,两个人都喝了点儿酒,因为饭店离家只有8公里左右,张某就载着李某就骑着摩托车回家。路上行人很少,张某的车速就快了些,没想到路边有个人推着个独轮车,张某看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刹那间交通事故就发生了。

推车的人被撞肋骨断了一个,李某因在摩托车后边受伤轻,胳膊断了,张某受伤最严重伤到了大脑,变成了植物人。

这起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主要责任在谁?

实际上因张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他撞倒独轮车所以他的责任最大,他自己的治疗费要自己承担还要承担推独轮车那个人的医疗费以及营养费。李某和张某一起喝酒,明知张某喝了酒还上他的车,出了事情只能自己要承担很大责任。

事情变一下,张某与李某从饭店出来,张某没有喝酒载着李某回家,路上突然从岔路口来了辆独轮车,来不及躲避而发生车祸。

那该起事故意外的成分大一些,推独轮车的人没有看后方车辆就变大导致被撞,责任划分就不一样了,张某需承担责任,推独轮车的人也要承担责任。


善言法务


所谓的不合理,肯定是认为受害人都被撞的这么惨了,应该承担较少责任,然而想想一辆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如果不是因为受害人违反交通规则,肇事者一分责任都不用承担,想到此,是不是会认为对肇事者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我一位亲戚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事,他开车去钓鱼,回家的路上,对面过来一位疯狂少年,骑着疯狂的摩托车,摩托车接触亲戚的车倒了下去,亲戚开的车只有二三十迈,摩托车大概有一百多迈,少年被反作用力蹦了出去,倒地死亡,亲戚被判次要责任。

亲戚当然不服气啊,因为这不是天降的次要责任吗?车还是新买的,行驶证,驾驶证俱全,车速也不高,靠右行驶,申请复核,交警对他说“你看人家小孩十七八岁,死了多可怜,你承担点责任还有保险呢。”

因为我学的法律,亲戚找到我问怎么办,我劝亲戚,确实人家死人了,你就认倒霉吧,赔点钱,心里干净些,然而整件事,我认为亲戚真的没有任何过错。

我记得最后复核结果好像是说亲戚回家的时候,天黑,没有视频监控,他的车闸有些问题,总之维持了,亲戚承担了次要责任。

所谓的合理与否,是要看谁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是受害人是事故的“制造者”,那么他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不合理。


我们这个社会出现了太多的“弱者有理”现象,譬如公交车上,老人会说我是弱者,你就得让座,你不让座我就怎样?

我认为,每个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是合理的。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教育孩子做一个负责的人。


秘语相传


1.双方身份差不多,会按照具体责任来划分,谁违章谁负责。本次事故都有责任,会按照比例划分。

2.双方身份差不多,可能会人性化一点,给车主多判点责任,这叫所谓的人性化。

3.双方身份悬殊,有身份,有钱有权的责任可以通过某些方式成为少责或无责一方。

4.要相信一点,法律是公平的,但是至于执行法律的人嘛,只能呵呵了。

5.如果对以上观点有疑问,可以到某地进行尝试。


南风不竞V


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恶心,什么叫昏迷不醒的七分责任,肇事者三分责任合不合理?你连事故怎么发生的都不说清怎么划分责任?难道昏迷不醒那方闯红灯,另一方正常行驶还正常行驶的主责?难道醉酒驾驶摩托车追尾机动车,摩托车驾驶员昏迷不醒还机动车主责?有些时候交警判定主次责本来就是为了方便机动车车主走保险修理自己的车损,要是交警都这样不管事故怎么发生的,只要伤的重的就责任小,人没事的都责任大,那还怎么管理交通?这样那些任性闯红灯的人只会越来越有恃无恐。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机动车有保险的,不论责任怎么划分,交强险范围内都是机动车走保险赔偿的,只要你医药费有发票,误工费有工资单或者银行流水保险公司都能赔付,超过交强险范围才按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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