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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沧区坚持重拳出击,合力攻坚、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让群众更有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天上午
在海沧法院第三法庭
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2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共9人
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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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集团
林某春等4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案
2014年年初,为争抢该工程的地材供应,林某春、林某福、林某、林某宗等人纠集同村年轻人及老人到施工现场,采取叫停、由老人阻挠机械施工等方式阻挠正常施工未果。
2014年1月11日下午,组织一二十名同村的年轻人及老人到施工现场,并用车将准备打架用的工具带至现场,阻挠施工。后因警察到场制止后双方斗殴未果离开现场。
2013年至2015年,林某春、林某福、林某等人经常纠集一起。
以工程项目位置位于或经过其所在村庄为由,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纠集人员阻挠施工、摆场斗殴等暴力或暴力威胁方式,强行向工程承包方争抢地材工程或强行索要地材抽点款。
或为逞强好胜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多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活动。
2018年4月17日,林某春、林某福、林某、林某宗经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通知后主动投案。
2018年5月25日,经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林某春等4人执行逮捕。
2018年7月23日,他们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锒铛入狱
林某春等4人罪名涉及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
主犯林某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以罚金三万元;其他主要成员林某福、林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以罚金二万元。
林某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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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团伙
颜某川等5人敲诈勒索案
2015年11月,颜某川、颜某顺、马某玉、谢某阳、颜某明为做工地地材,多次前往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村的厦门太古海投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地,通过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挠施工。
施工方与其签订地材供应协议书后,约定向颜某川等人支付地材抽点费35万元,已实际支付20万元。实际施工方未得到任何地材。
2013年以来,马某玉、颜某明、颜某川、谢某阳、颜某顺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伙在海沧区海沧村周边的工地承揽场平、地材等项目。
2015年以来,马某玉、颜某明、颜某川、谢某阳、颜某顺多次以言语威胁、叫停施工等方式阻挠施工,强行索要地材项目或者索要地材抽点费用,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意图垄断海沧村周边工地工程的地材项目。
2018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在厦门市海沧区海沧社区龙庙社抓获被告人颜某川、颜某顺、颜某明,在厦门高崎机场T4航站楼安检口抓获被告人马某玉、谢某阳。
2018年5月31日,经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2018年7月29日,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锒铛入狱
马某玉、颜某、颜某川、谢某阳、颜某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扫黑除恶
战斗不停
海沧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
举报信件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
海沧区扫黑办:0592-6880713 (工作日)
海沧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0592-6051750(24小时)
举报有奖
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0万元。
政法机关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摄影:陈亚沙
美编:潘雅琦
资料:海沧法院
校对:暨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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