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投資諮詢公司的幌子,實則從事高利貸並暴力討款。前日,晉江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惡案件。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24日期間,被告人曾某才為首的犯罪集團以經營泉州市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為幌子,實則在晉江市、石獅市等地區違規以月利息高達15%左右的小額貸款放貸為業,並有計劃地對借貸人及其家人多次採取以電話或微信進行辱罵威脅、上門辱罵威脅等方式進行滋擾,甚至採取砸門窗、貼大字報、噴油漆等手段進行非法討債,給借貸人及其家人產生心理恐懼,嚴重擾亂借貸人及其家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且部分借貸人累計歸還利息已超其所貸本金,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晉江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曾某才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曾某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被告人項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本報記者:胡志法 通訊員: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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