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給婚後的男方買的房,也會算女方的一半財產嗎?

吳永秀39779041遊客85


婚後父母給男方全款買的房,屬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兒媳婦是不是應該佔一半,在法律上,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是屬於父母單方面的贈予,還是雙方面的贈予,自然就清楚了。

婚後父母全款買房,這個房屋的真正的權屬者應該歸男方的父母。男方的父母自願將房產的擁有權轉贈給兒子的話,只要房產證上有兒子媳婦的名字存同時存在,沒有其它的字據說明,在法律上被認同為無償贈與兒子媳婦的行為,是屬於在婚姻期間內的共同受贈所得,就是共同財產。

在兒子和媳婦的婚姻期間內,父母將全款買的房,單獨贈送給兒子,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的名字,並留有字據是無償贈予自己兒子的。兒子對這套房產就擁有了完全的歸屬權。他就擁有了對權屬的房子進行買賣,轉讓,或者贈予的處置權。如果兒子自願或者是不自願的把一半房產轉贈給自己的妻子,只要有字據存在,妻子就有一半的房產權。

如果父母把自己全款買的房子贈送給兒子,提出了先決條件,並留有字據,在自己有生之年,兒子沒有獨立對該房屋的買賣,轉讓和贈予權。這套房子的權屬還不完全屬於兒子,哪怕兒子對媳婦再做出許諾,再有證據,這套房產與媳婦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老蔣閒言


第一,如果題目中的父母,僅僅是指男方父母,並且其性質是贈與,(也就是不是借錢給夫妻雙方,否則這就成討厭夫妻共同債務問題了。)

且房產證僅僅登記了男方名下的,那麼這個房子就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女方並不享有一半。

第二,如果這個父母,是雙方父母都出資了的,但是房子僅僅登記在男方名下呢?

那麼這個房子一般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根據比例共有。

第三,如果男方父母出錢,但是登記在的是夫妻兩個人名義下,那麼會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第四,如果登記的都是男方父母名下,更不用說,就完全是別人父母的財產,你們兩個就是借住而已。

其實這種規定也很正常,畢竟房子這麼貴的東西,作為男方父母,哪怕是婚後,男方父母也有權利決定贈送給自己兒子,還是兩夫妻一起。

作為女方,既然也不承擔還款義務,不享有一半的房子財產,當然是理所當然。

需要提醒的是,這種父母買房,最需要注意的法律風險除了到底父母是贈與一方還是贈與夫妻雙方以外。

最好還要明確這個錢到底是借,還是贈與。

實踐中,也有夫妻準備離婚時候,突然有借條證明這個錢其實是借父母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聽起來似乎很離譜,甚至女方會表示我不知情啊。

但是由於房子屬於家庭共同享用,尤其女方本身有名字在房產證上情況下,那麼其父母以這個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只要證據充足,法院是支持的。


廖彩琳律師


如果單獨贈予,只是男人的個人財產。



老煙兒槍


父母全款給婚後的男方買房,只屬於男方一人所有,即使男方加了女方的名字,仍然屬於男方的私產。如果父母買房時在房本上寫了兒子媳婦共同的名字,那這套房產屬於共同財產,是贈予。


手機用戶51201649556


敢情算你一半財產就不想過了唄?父母買房,登記在兒子一方名下,是他們兒子的個人財產,你好好過,別動歪想法,其實也是你的財產


nobackness


憑什麼給,不給,老人死在給,又不肯給別人,女方就別計較那個了,早晚是你的,沒有讓還貸款就不錯了,自己奮鬥去吧!


用戶4602617494313


如果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就沒有兒媳的份。如果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因為是婚後父母的贈予,兒媳有份。


長征154442478


這個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就連這個房子也只能算是借給兒子他們借住的,不管在某方面都算是父母財產。如果老人都去世了,而沒立遺囑,那麼如有女兒,這女兒也會有這房子的繼承權。


潘世衛


為啥過的好好的非要研究分財產的事呢?開始就沒打算跟人家長期過下去?難道說結婚就是為了離婚能多掙一些錢麼?


情感格子


我就不明白了,男方父母節衣縮食給兒子買套房,為什麼有女孩惦記,自已掙吧,你結婚不掏錢就住唄,老是惦記別人的東西,你還結婚幹什麼,沒安全感就為自已掙唄,結婚幹什麼?光算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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