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面停收印章刻制單位入網費、服務費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公安部今天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項18條措施。

其中,多條措施涉及印章刻制。主要包括印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辦理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公章刻製備案不再由用章單位辦理,企業登記辦理營業執照時,由市場監管部門一併採集印章刻制相關信息、推送至共享平臺;印章刻制單位在印章製作完成後按照規定將印模信息、用章單位信息等報送公安機關備案,用章單位無需到公安機關辦理公章刻製備案;用章企業符合規定申請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單位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

此外,公安部要求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單位入網費、服務費,嚴禁強制換章、壟斷經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印章刻制費用屬於市場行為,由印章刻制企業收取,但近年來一些印章系統承建單位利用公安機關建設推廣印章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之機,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間接抬高了印章刻制價格。隨著“放管服”改革和公安改革的深化,公安部要求各地禁止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費用。各地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極個別地方仍存在變相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的問題。

據他介紹,為不斷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公安部決定全面停止收取刻章企業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嚴禁強制換章、壟斷經營。按照公安部印章業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部署中“不斷提升技術含量、不斷提升管理能力、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印章價格穩中下降”的“三提升一下降”原則,公安部研發了印章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和印章刻制單位客戶端備案軟件,免費提供基層公安機關和印章刻制單位安裝使用,同時明確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今後印章刻制價格將以市場調劑為主。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見習編輯 呂銀玲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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