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言必信,行必果”与“言不必信,行不必果”皆出自圣人之口,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70938533912


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如果只是断章取义地看,会认为两人的说法存在矛盾,其实两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不能执着于"信用"。

子路曾问孔子,"管仲和召忽都辅佐公子纠,但在齐桓公和公子纠争位的时候,公子纠被杀死后,召忽自杀殉主,但管仲没有自杀,而是逃到鲁国",对此子路很不解,认为管仲没有仁心,不讲信义。

孔子对子路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现在可能还是披发左衽,像蛮夷一样啊。哪像匹夫匹妇般,只谨守小信用,自杀于沟渎之中,后世都没人传颂"。这说的是,人要有大眼光,不能被小信小义束缚了自己。

孟子说的"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义者,宜也,说的是"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不能被信义死死捆住,要懂得"与时俱进"。

有时候,有的人,也会为了信用而"讲信用",目光不够远大,不懂得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被别人口中"他是一个讲信用的人"绑架了。

祝您愉快!


幽幽南山客


言必信,行必果,出自《论语》这只是一句话的上半句,它的下半句是:“硁硁然小人也”,意思是浅薄,固执的下人。

整句话是:“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也”,翻译过来就是,说话必须要有依据,做事必须要有结果,这是浅薄固执的下人的做法。信在这是有依据,引经据典,有据可查的意思,而果是达到目的的意思。下人的意思是仆人、佣人、佃农等做粗话的人。

这句话一直被我们用来教育人,做人要讲诚信,做事要善始善终。一直做为正面教材,其实是误解了古人的意思,这些类型的话还有很多,可以说是和古人的意思完全相反,我曾经专门为此写过一篇文章,在这就不赘述了。

这就话本来的意思是,做人不要那么浅薄固执,说话必须引经据典,做事必须求个结果,那都是粗俗的下人的做法。所以孟子直接说:“夫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

这句话大家都理解了吧,就不解释了。

问题中提出的两句话,都没有说后半句,而后半句才是关键,才是答题的所在。




百晓生晓天机


这两句话,分别来自孔子和孟子;它们:

1、对象完全不同,没有可比性。

2、层次完全不同,没有可比性。

硬做比较,除非断章取义。

一、孔子的对象:小人

“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kēng]”来自《论语 子路》,以下为完整原文翻译,来自钱穆先生《论语新解》:

  • 子贡问道:“如何才算士?

  • 先生说:“他行为能知有耻,出使四方,能不辱没君命,可算是士了。”【第一等】


  • 子贡说:“敢问次一等如何呢?”

  • 先生说:“宗族称他孝,乡党称他弟。”【第二等】

  • 子贡又说:“敢问再次一等如何呢?”

  • 先生说:“出一言必信,不反悔。做一事必果决,不转变。坚确地像块石头般,那是小人呀!但也可算是次一等的了。”【第三等】

显然,问题中的“言必信,行必果”是对于最下一等士的标准,跟孟子的要求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那么,区分一二三等士的标准是什么?按照儒家向来的内外要求,标准有二:

1、内心的志向。关于志向,我在“孔子十五志于学”中详细解答过,就是指的仁道。

2、外在的能力

以这两个标准来分析上面三等士:

第一等士:知耻,有志向。出使四方,有能力。

第二等士:孝悌,孝悌是仁之根本,有志向,但是能力不足,那就留在家里。

第三等士:既没有致力于仁道的大志,也没有出使四方的能力,但能安分守己,踏实做事,老老实实,也是一种士,也有可取之处。

第三等再往下,称不上士,只能叫斗筲之人,就是气量狭小、行为不端的“真小人”。

孔子列出这三等士和一种人,是警告子路,要往上走,不要随波逐流,不要甘居下流。

这段话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也非常具有警示作用。

选择做哪一种士,选择哪种人,完全在我们自己。

二、孟子的对象:大人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来自《孟子 离娄章句下》,原文如下: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很多人断章取义,截取“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作挡箭牌,招摇过市,真让人哭笑不得。

这段话最重要的就是两个字:大人!大人!大人!孟子说的是大人。

什么是大人?在这一段后面紧接着孟子就说: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一颗赤子之心,就是有一颗纯粹的心、一颗毫无私欲和恶意的心。

拥有这样心的人,就是大人,他时时刻刻见到自己本心洁白,因此任何事都能做到“惟义所在”,这样的人,已经达到了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了。

因此,孟子说的是,大人时时刻刻、事事物物无不致良知,说话自然会信,行动自然会果决。

由此可见,这两句话,看起来好像意思相反,引起大家兴趣,但其实没有任何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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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桥


这个问题问得好。不错,这两句话都是儒家圣人说的。

孔子认为,讲诚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但讲诚信也要看对什么人,对什么事。

如果是对家人、对朋友、对同事、对合作伙伴、对平民大众,必须要讲诚信,特别是领导者。如果是对敌人、对歹徒、对骗子、对居心不良者,就不能讲诚信,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无诚信可言。

再譬如,如果是遇到特殊的事情,有些话暂时还不能说,不得已需要说一些善意的谎言,这也是能被理解的。

所以,做人讲诚信没问题,但要看跟谁讲诚信,在什么事情上要讲诚信,跟谁不能讲诚信,在什么事情上不能讲诚信。这完全在于一个「义」字,用孟子的话说,就是「惟义是从」。


一位退休的大学教授


重点就是孟子后面说的惟义所在。符合义就遵守,不符合就不遵守。义也就是正当性。

假设你答应朋友借钱给他,时间到了他来跟你拿,这时你应该给他,这是言必信,行必果。

再举一个例子,假设一个人被绑架了,匪徒说要钱,你一定说好,那解救出来后你会把钱给他吗?肯定不会,这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

儒家要权变,不要固定走到底,因为外在条件一变,你就要跟着变。变好你跟着变好,变坏你及时停止或者想办法让它变好。


云天一角弱水三千


有人说“言必信,行必果”与“言不必信,行不必果”皆出自圣人之口,对此,您怎么看?

解答如下,希望大家对类似的矛盾问题能够获得一次性的理解与解决机会。

因为我们必须首先承认,认识到我们所处的自然界,社会是绝对的,整体的联系,变化,发展,动态的过程,比如人们根本无法拒绝“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的过程”,也即看似分别的事物在本质上是无法分别的事实。

所以做为人类思维对客观自然界,社会所做出的任何的感觉,知觉,表象,推理,判断直到最后的结晶:“概念”都应该是如实地做出正确的反映即:“无分别”!

所以“言必信”与“行必果”和“言必不信”

与“行必不果”这两句话其实是一句话的两个方面,它们在本质上是无分别的,“信”与“果”因其内部的运动就含有了“不信”和“不果”在内!二者是同一个概念的两面。就是说“不信”和“不果”仍然在“信”和“果”之中,并没有离开,仅仅是它们内部自身运动的结果。而我们对它的分别只是也仅仅的是停留在对它们的“表象”上的简单分别而已。

“信”或者“果”这两个概念不是固定的,它们都包含了“不信”或者“不果”在“信”或者“果”中,记住不是在“信”或者“果”这两个概念之外的东西或者内容。

“信”与“果”这两个概念和我们接触到的任何一个概念一样都不是不变的,它们是绝对的,自身内部自为自在的就和自然界,社会一样发生着变化,运动的,各自向着其自身相反的方向发展而自成的过程。

而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仅仅是运用这动态概念的相对的,静止的,孤立的,不变的一面就基本够用了,就可以解决一般的简单的问题!但是遇到了比较复杂的,深层次的问题就限得不够用了,这时,我们就应该启用复杂概念的全部功能才能够解决应对。

所以“君子一言,驰马难追”!既含有不变的意思在内的同时又含有立刻就变化了的意思在内!

所以,我们在学习应用每一个概念的时候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是在应用它的固定性的一面还是应用它的变化,联系,运动的一面。这样,才不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犯下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必要的错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一切。

您明白了吗?



张建平149284331


言必信,行必果是说人说话要守信用,做事不要半途而废。类似的话还有:人而无信,孰知其可。人无信不立。社会主义价值观提倡诚信。西方价价值观也提倡守信。因此言必行,行必果是对人提出的基本要求。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是对言必信,行必果的补充而不是否定。当一个人或团体、政府作出某一承诺后,如果发现兑现承诺将带来严重后果,则可以不兑现,这就是言不必信。表现大智慧者不墨守成规。这样的例子很多,李鸿章招降苏州太平军时承诺不杀降兵降将,可是太平军投降后全部被杀!

值得注意的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中的必字,它的意思是,不是说的每一句都要算数,绝不是叫你言而无信。这是我的理解,不当之处请各位指正。


用户70938533912


“言必信,行必果”并非出自圣人之口。

这句话在当时已经就是一个大家所熟知的词汇。

《论语·子路第十三》里子贡和孔子的对话。其中就有这样的句子: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

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曰:“敢问其次。”

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曰:“敢问其次。”

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墨子·兼爱下》里也有这样的记载: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

可见,在当时那年代“言必信行必果”这一认知,是当时大家所都认可和遵循的,也是很多人的行为准则,这句话并不是孔子或墨子首先提倡的。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墨子·兼爱下》: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

符节是中国古代朝廷传达命令、征调兵将以及用于各项事务的一种凭证。用时双方各执一半,合之以验真假。

很显然墨家对这句话的认知就是言行一致,说到就必须做到,这就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这就是诚信。

这也符合我们现在大多数人对这句话的认知。

那么孔子又是如何看待“言必信行必果”的呢?

论语里说的很清楚:

子贡问道:“怎样才可以叫做士?”孔子说:“自己在做事时有知耻之心,出使外国各方,能够完成君主交付的使命,可以叫做士。”

子贡说:“请问次一等的呢?”孔子说:“宗族中的人称赞他孝顺父母,乡党们称他尊敬兄长。”

子贡又问:“请问再次一等的呢?”孔子说:“说到一定做到,做事一定坚持到底,不问是非地固执己见,那是普通人也应该做到的啊。但也可以说是再次一等的士了。”

子贡说:“现在的执政者,您看怎么样?”孔子说:“唉!这些器量狭小的人,哪里能数得上呢?”

孔子认为士可分三等:

最高的一等是: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

次之:宗族称孝,乡党称弟

再次之:言必信,行必果

这里并不是说:言必信行必果是小人的特征。恰恰相反,很明显,孔子表示的意思是这是做人最基本最基础必备的一条。

最差最差的士也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但很显然,孟子并没有真正了解孔子所表达的意图,所以在传承儒家学说时,为了把“言必信,行必果”和“硁硁然小人哉!”做出“合理”解释,又提出了另外的补充:义!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什么意思呢?通达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不一定非有结果不可,只要合乎道义就行。

认为说到做到,并不是真正的“大人”,如果是为了“义”,那便是说到不做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样的解释很明显南辕北辙。也给后世无数人违反诚信找到了借口!


山东花和尚


前句是孔子说的,但断章取义了。后句是孟子说的。两个人说的这两句话,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任何事情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不可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所以在事情的发展变化之前说的话(承诺)也应该根据事态的变化,对自已的言行做出符合客观事态的变化,应该做的修正。


真诚做人真诚学习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两种说法都可以成立,应该说所有的观点都有与它相对立的观点,并且都在特定的时间(当时特定历史时间或时代)和空间(当时的场景)下能成立。大家都认同言必信、行此果。言出必行,做就要做到。这作为主观意愿是普世认同的价值观,但是当成判断事物的客观标准,可以所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真正能做到。如果真能做到就是“神”了,有想到的都能实现的能力,才是“言必信,行必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客观上人类很多事情无法预计,无法完全把握结果。当然并不是说这句话就没有意义了,他恰恰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有的共同“价值观”,否则人与人之间都无诚信和不负责任,社会信用就崩塌。如果有个人临终前希望女儿的男朋友答应他一定要和自己女儿结婚,并且一辈子对她女儿好,可能他不知道其实他和自己女儿因为性格不合已经分手了,不过为了让他走的安心,女儿才让前男友来配合一下,这是前男友一定会答应“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她一辈子的。”这种表面上看就不符合言必信的原则,他说的假话,并且也做不到。这时就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又如你答应朋友出差的时候顺路去看看朋友的父母,帮他把捎给父母的东西带过去。那就一定要办到,因为这件事是完全有能力做到。必须做到了才能符合普世价值里诚信的认同。这又“言必信,行必果”了。所以问题在于一个判断的“度”,哪些时候该用“言必信,行必果”,哪些时候应该用“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这是哲学和宗教一直在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也是为什么普通人都需要修行的原因,光知道答案,但不知道判断的“度”在哪里,等于不知道答案,而“度”又不是固定可描述的公式,只能靠我们的学习、体验、思考和总结而慢慢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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